巴朵挑眉,指尖晃动,在陆何珊没有防备前,抬手掐住她的脖子。
堆积的肉箍成一团,渐渐由白变红,继而是整张脸。
陆何珊张大嘴巴,仿若砧板上的鱼,几次试图用长指甲去挠巴朵,又不得不在耳朵虎视眈眈的吼叫中偃旗息鼓。
要死了,她干嘛招惹巴朵,这人就是个疯子。
巴朵收拢手指,一字一顿,声音里没有一丝温度,“你试试?”
陆何珊疯狂摇头,“我,不试,对不起,对不起。”
她双腿抖得厉害,缺氧的大脑滑过一句“又菜又爱玩”。
也不知过了多久,鼻腔的空气开始重新流动,她重重地跌坐在地上,眼前一片模糊,小心翼翼地去摸,才发现眼泪糊了一脸。
一股委屈忽然涌上来,陆何珊不记打地质问:“为什么,我们以前明明最要好,高中大学里你和丘果根本没什么接触!你不是讨厌她吗?”
巴朵抿唇,烦躁得很,勾勾手指,“起来,去旁边,你不是要知道吗?老子今天空,找你解解闷,让你死得其所。”
初三暑假,秦孙一不告而别,单方面断掉所有的联系,巴朵也失去了唯一的朋友。
这时候,陆何珊出现了,小姑娘长得不算漂亮,但白白的皮肤,肥嘟嘟的肚子,看着特别可爱。
巴朵对陆何珊谈不上喜欢,但也不讨厌,加上小姑娘脾气好,愿意当她的小尾巴,时间一久,也处出了感情,自然而然的会在很多事上护着她,纵容她。
高中三年,她们俩几乎形影不离,巴朵那时候闭目塞听,不爱管事,浑浑噩噩地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脾气极度暴躁,对这个操蛋的世界充满愤怒。
好不容易熬到成年,陆何珊怂恿巴朵去搞个成年纪念,巴朵想想觉得有点意思,于是两个人约好去北城罗刹巷纹身。
其实西城有很多高档的纹身店,巴朵也不明白陆何珊为什么非选北城,但对于这种不伤及她利益、只是费点时间的小要求,她向来得过且过,随遇而安。
罗刹巷附近有个中专,传闻是小混混的乐园。
巴朵了解不多,她没坐家里的车,选择乘公交车,这也是陆何珊的建议,希望她体验一把平民生活。
陆何珊迟到了,八月底,秋老虎凶得很,石头缝里都冒着丝丝的热气。
罗刹巷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孤零零的一条道直通到底,荒凉的令人咋舌,一点点带绿的东西都看不到。
巴朵呆站一秒,烟吸了一口,毫不犹豫地快步走向临街的奶茶店。
店里的冷气开得很足,只有两个半人高的圆桌,没有椅子,店家大概不想留客,希望点完赶紧滚,不要占他的地方。
巴朵不想滚,拿着奶茶站在窗边,旁若无人地对着街上的车出神。
她老娘算有点良心,人死了,手里的股份全给她了,但外公家那个小舅舅、唯一的继承人是个十足的废物,整天泡在温柔乡里,脑子都玩傻了。
巴钧凡让她出国,真他妈搞笑,她要是乖乖听话,待个几年回来,外公家直接团灭,她还搞个屁啊,是等私生子在她头上拉屎吗?
奶茶太甜,不好喝,巴朵看眼垃圾桶,总觉得丢进去,老板会立刻来赶人。
门帘掀开,五六个头发颜色各异的少年人走进来,为首的红毛直勾勾地盯着她,突然撅起嘴巴吹了声口哨,不是响亮的那种,而是一秒高亢,下一秒哑炮了。
巴朵忍住没笑出来,对方人多势众,这点眼色她还是有的。
好烦,陆何珊怎么那么慢,不会找不到地方吧,小混蛋迷糊死了。
一群人点了几杯果茶,红毛吊甩甩地走近巴朵,很阔气地在她面前放了三杯。
巴朵不明所以,后又恍然大悟,哦,他想泡她?可是她嫌贫爱富啊,他穷,还瞎,但勇气可嘉。
想到这,巴朵给了个笑容,“不好意思,谢谢。”
红毛挑眉,“美女,交个朋友?”
一嘴的烟味熏得巴朵翻白眼,她也抽烟,但刷牙勤,香水不离身,到现在也没人发现。
巴朵叹气,手有点痒,左右看一眼,桌上插花的啤酒瓶很趁手,“不交,感恩。”
红毛脸红了,少年总是气盛,一拍桌子,豪气干云,“我给你脸了是吧?”
再要一个,那是二皮脸,巴钧凡经常骂巴朵脸皮厚,油盐不进,所以她不想再要脸了。
巴朵后退一步,与红毛面对面,“hi,滚!”
还老娘一片安静的净土!
红毛又拍桌子,柜台后的店员目不斜视,明明没有客人,却假装非常忙碌。
好热,啊,所以才会这么暴躁吧,空调的温度应该再低一点,巴朵漫不经心地摘掉啤酒瓶里廉价的塑料花,抄起酒瓶子砸在红毛的脑袋上。
这一下,力度和角度均恰当至极,不会太重,也不会伤到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