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时景微微侧过脸表示抗拒:“我不吃这个。”
“我要你吃!”陈韵初把无理取闹发挥到极致。
见沈时景还是不依,她放软声调:“我一个人吃不完,你帮我吃两口。”
她是喝高了,喝到不记得沈时景的脾气,只记得,他喜欢她。
喜欢一个人,不就是可以百依百顺吗?
这招果然有效,沈时景心不甘情不愿的吃了两口。
陈韵初满意了,拿回来自己继续啃,下意识错开了沈时景咬过的那里。
沈时景看出来了,皮笑肉不笑的盯着她:“你要是不啃完,接下来的几天,就给我顿顿吃玉米。”
敢嫌弃他?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想都别想!
陈韵初在他的监视下,把整根玉米啃完了,没有想象中的膈应,不是很嫌弃他的口水……
阿泽也喝开心了,开始口无遮拦:“我见过老大吃玉米都是剥了粒儿的,还没吃过几回,都是点缀的配菜,让他直接啃的,你是第一个。”
陈韵初灌了一大口啤酒:“那又怎么了?正常人不都这样吃吗?烤玉米还得剥粒儿?这么做作的吗?”
她知道沈时景生在常人触不到的云端,从小衣食住行都有讲究,处处都是规矩。
可她就是想将他从云端拉下来,沾一沾这人间的烟火气。
这样,她就可以离他近一些……
她又何尝不懂姜梦芝面对祝南舟时的自卑?
只是她表现得没有那么强烈。
没喜欢的时候无所谓,他沈时景再怎么不可一世,都跟她没关系。
可一旦喜欢上了,就渴望离他近一些,更近一些。
她能随他的意,得体端庄,她也要他跟她一样,偶尔的普通肆意,这是公平的。
这顿饭,吃了接近三个小时。
陈韵初为公司的事忙了太久,也太疲倦,好不容易放松,一时失了分寸。
她喝得酩酊大醉,四个人,喝多了三个,唯一没醉的是沈时景。
他不适应这里,吃得少,喝得也少。
回酒店是沈时景扶着她的。
五百米的路程,陈韵初不听使唤的腿,硬是走了二十分钟。
阿泽和安欣先回去了,就剩下她和沈时景在寒风萧瑟的雪地里。
她整个人几乎都挂在他身上,呆呆的仰起头望着他。
今夜没有月光,路灯也不够亮。
她一双醉眼,看不清他的模样。
于是她嚣张的命令他:“你给我低头!”
沈时景起初没有顺从:“不冷?先回去再说。”
陈韵初不依:“我让你低一点!”
沈时景叹了口气,将头埋低了几分。
陈韵初努力的踮起脚尖,想要拨开眼中的醉意,看清楚他的样子:“你好高啊……”
“我又不是突然长高的。”沈时景脸上没有丝毫不耐烦,他双手紧紧搂着她的腰肢,控制着不让她整个儿滑倒。
此时在陈韵初的眼里,他五官深邃,格外好看。
就和多年前第一次见面时一样,惊艳了她的世界。
寒风撩乱了他的发丝,他一身纯黑,立在雪地中无比突兀,身型挺拔,风姿绰约。
陈韵初就这么望着他,痴痴的笑:“你长得怪好看……”
沈时景觉得好笑:“你才发现?”
“不,早就发现了,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陈韵初借着酒劲,把不敢说出来的话,说出来了。
沈时景微微怔住,他意识到,她是真的醉了。
醉到不再嘴硬,也没了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