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答应了。
其实第一次的我是不想去的,只是不想绝了他的好意。现在是第二次,我不得不去。
我是在湖上死去的,所以我必须得去。
穿衣服时,他磨蹭不少时间,我两下三下穿完了在玄关口等他,看他骚包地对着镜子挑选搭配衣服的围巾,甚至拿出手机,在网上翻阅他收藏已久的花样围巾系法,最后捯饬半天,还是选了最原始最简单的绕脖两圈。
他磨蹭完自己,又来磨蹭我。
“你冷吗?穿这么点?”
“我不冷。”我缩脖子,将大半张脸埋进围巾,拔拔额发帮助没有遮掩的额头。
“再穿件外套?一会儿出去就冷了。”
“我不冷。”我重复。
不是逞强,我是真不冷也不怕冷。况且他出差不在时我都穿这身,来来回回也不觉得冷过,他却不信我身体冷不冷,只在乎我在他眼里冷不冷。
他还是重复:“穿着吧?穿吧!不然一会儿冷了呢?”
“我不冷!”我有点不耐烦了,他就跟妈妈一样,我实在不能享受自己好像谈了个长辈的感觉。
“那拿着吧!万一一会用呢?”
你看,我踢了下门,又是这死样。
走在大街上他非要把手揣我兜里取暖,生怕别人不对我们投来或异样或探究的目光,他把我手牵出来,大大咧咧十指相扣。
果然有不少人悄悄侧目,我忍着没抽回来,怕又伤了这人弱小的心脏。
上次就是……有一次回抽出手,他非要打破砂锅问到底,问我为啥不想牵他,给的理由太含糊还会再追着问,没完没了了。
就这么朝湖边走,我含着下巴,视线低一截,挪挪眼珠,视线就落到我俩交叠的手上。
7先生的手腕上有个纹身,纹的我的名字,不是拼音缩写也不是设计过的艺术字,就正楷,端端正正一我名字。
当初他背着我去纹,晚上回来撩袖子给我看,差点没给我气厥过去。
什么感动,什么惊喜,当时我脑海就浮现几个大字——这人是真傻逼。
傻逼,脑袋被驴踢了,傻逼才会在谈恋爱的时候把对象名字纹身上。
浪漫个屁!纯傻逼!
我当时被吓得装都装不来,脱口而出心中所想:“你是傻逼吗?”
“我是啊。”他说,抱起我的腰原地转了圈:“不然怎么会在身上纹个别人的名字?”
你看,他自己都知道这样做很傻逼,结果他还是做了。
“那以后分手了怎么办?”虽然知道这么说很扫兴,但我还是忍不住问出口。
“分手就还留着呗。”他无所谓道。
“不能去?”我诧异
“能啊,不过没必要。”他说:“我纹的两个字是你的名字,它是我喜欢你时在我身上的表象,当我们不再相爱,那它会从你的名字又变回两个无意义的汉字。”
“无意义了,去不去也就无所谓。”他这么说。
“看不出你还是个哲学家。”我挑他嘴。
“哎呦,我还是唯心主义呢,只要我觉得你喜欢我你就会一直喜欢我。”他反向弓腰,用腹部把我兜起来抱在怀里。
“你看你现在不就喜欢我?”他眉眼弯弯,笑得开怀。
个神经。
少年爱意满溢,露出来的冰山一角是世上最不值钱的东西。
我嫌他笑得张狂,用手去捂他的嘴。
7先生有一特点,他的嘴很红,起初我认为他自己抹了层油上去,后来发现那红吃饭喝水也不掉,就以为他是上火了,再后来时间长了,也就知道他是天然红唇,饱满得如苹果最翘的那段弧度,夕阳泣泪,匀了点红到他嘴上。
看着看着本想也习惯了,但每早和他挤着一个洗脸池,两张脸在同一个镜子里,嘴也在。每每一对比,我也就忘不了、看不惯了。
他牵着我手走路也不老实,后来随着步伐越晃越高,还只顾他那边,我这都快要同手同脚了。
我愤怒得夺回我的节奏,他被我带着轮换一次腿才勉强合适。
湖边确实很多人。
趁着节日沿途卖花也多,他拿起手机扫码,非要给我买一朵。
“贵得要死你冤大头啊!?”我贴在他耳边尝试阻止。
“哎呦,买个高兴,买个彩头,买个氛围!”他付款速度快得我无法阻止,卖花娘和送花人倒是高高兴兴,就我这收花人觉得肉疼。
“今年情人节也快乐了!”他在旁边鼓掌。
“快乐个颠!”
哄哄闹闹一路,我看了眼手机——18:52分,距离我的死亡还有七分钟。
而我已经站定,提前到达了我的死亡地点。
“怎么了?”他见我不走,也停在我旁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