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渐渐西斜,最后一缕光都被大树挡了个正着。
不少人家的房屋上空已经升起袅袅的炊烟,鼻尖围绕着柴火香,勾得人肚子咕噜咕噜直叫唤。
看来已经到了晚饭的时候了。
一群孩童乖巧地坐在书案前,乖乖低着头诵书,“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为人子,方少……”
他们的面前有一身着青衫的长须男人正襟危坐,端坐在台子上,手持一卷书,细细品味。
突然他放下书,看了看窗外,又看向下面的弟子,出声说道,“好了,今日就到这里,你们该归家去了。”
“多谢高夫子。”孩子们齐齐起身行礼。
林晓静知道林叔平的儿子想来高秀才这边念书,自然是因为林晓初在高秀才这里念书,顺嘴提了一句。
高秀才是高桥镇最好的先生。林晓初读书的天赋还算不错,很轻松就得了高秀才的青眼,拿到了机会。
倒是林晓天,来了两次都被拒绝了。
等夫子一走,原先安静地跟鹌鹑一般的孩子们立马闹了起来,“回家啦!”
“晓初,我能跟你回家吗?”说话的认识一个小胖子,名叫盛康乐,和林晓初关系最好。
林晓初还穿着孝服,收拾着桌上的经卷,有些不理解地看向小胖子,“盛康乐,你为什么要跟着我回家?”
“我上次吃了你姐姐做的面,还想吃。”小胖子被林晓初不解的眼神盯着,半天憋出这么一句,估计是有些不好意思了。
“……”林晓初欲言又止,最后还是说道,“还是算了吧。三天没回家了,你爹娘应该很想你。”
“好吧。”盛康乐垂头丧气,一边收拾一边哀叹,像是为了即将到嘴的美味飞了感到难过。
林晓初抿着唇,也加快了收拾的步伐。
已经三天没回家了。
林晓初想回家的心都快跳出来了。
好在家离得不算特别远,夫子又放的早。回家的时候刚好能赶上饭点。
另一边,方氏刚好听说了林叔平的事。
“那林叔平也真是,怎么能做出那样的事情。听说刚好是赤身裸体被抓住的,真的是看都看不下去。”唠嗑的大娘还抖了一抖,像是打了个寒噤,“脸面都不要了呦。”
那唏嘘的模样,还带这些幸灾乐祸。
方氏吃惊地捂住嘴巴,“这种事……你们是怎么知道的?”
“就隔壁的青婶同我说的。当天看到的人没有七个也有八个,人人都那么说。”大娘哼唧一声,得意说道,“我还知道啊,那林叔平被那姘头的丈夫,就那个屠户打断了一条腿。”
“啊?”方氏又是一惊,“这不得被抓起来?”
“哪能啊!”大娘翻了个白眼,“男女乱搞也是要抓起来的,指不定放在村子里还要浸猪笼。这林叔平哪敢声张,就吃了暗亏呗。”
一条腿换一条命。
方氏吓得心绪不宁,“这世道,怎么还能做出这样的事。”
大娘拍了拍方氏的肩头,“你就别同情了。林叔平欺负你们母子三个,如今被收拾了,也是活该。你们就安心些吧。”
当日林叔平来抢铺子,看到的人不少呢。
“离他们远一些,免得惹上腥臊。”大娘又劝道。
方氏点点头,原先因为林叔平而悬着的心总算彻底松了,不由轻松一笑,“该做饭了,不和你说了,我先走了。”
方氏告别大娘,转头往家里走去。
青石板上干干净净的,没有杂物,只有碧绿色的青苔。
边上的人家都掩着门,唯有林家的门是开着的,像是在等待谁的归来,就是在等读书回来的林晓初呢。
林晓初嘴角漾起一丝欢快的笑,三步并作两步跑回了家,朝里面大喊,“娘,姐姐!我回来了。”
林晓静正忙着做饭呢。
虽然还在孝期,在大燕朝有两个月的时间要禁食酒肉,但是林晓静没打算苛待自己。鸡蛋是被允许吃的,既然如此,她就能把鸡蛋做出花来。
“回来了。”林晓静听到外面的动静,转头一看,微微一笑,“快去洗把脸、洗个手,准备吃饭了。”
林晓初听话地放下布包,跑到院子里打起一桶水,然后把自己的手洗干净。
弟弟读书回来辛苦,不可能光吃两颗菜。现在才八岁,正是长个子的时候呢。
不如就做“赛螃蟹”。
打定主意,林晓静便在橱柜里翻出五个鸡蛋,清洗干净外壳准备备用。
灶台边上有不少东西,林晓静拿出了姜蒜。
姜这种东西,一般都作为调味品。林晓静自己也是不爱吃的,但是放在赛螃蟹里就不会有那种咽不下去的感觉。反倒能真的有种再吃螃蟹,蘸姜醋的感觉。
菜刀才刚刚用石磨磨过,锋利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