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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追你(1 / 2)

或许死在江灼雪枪下的女人只是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角色——

某个人的情妇,没什么能耐,没读过什么书,凭着一张好看的脸,勾引了一个有家室的男人。

她勾引的男人在床上骗了她,一定说过些什么会离婚,会娶她之类的话。她信了,让男人身后的女人知道了自己的存在,然后“砰”的一声,枪响了,她死了。

她活着,没人在乎;她变成一具不会呼吸的尸体,同样没人在乎。

那个害她死的男人或许会回归家庭,或许去找一个新的,美丽的,愚蠢的,会呼吸的女人。

她就像是一块沉到海床上的石头,死得无声无息,公司甚至没有为阮瑟配备清洁工。

或许唯一一个会记得她的人是阮瑟,她是她试图放走的第一个人,她在她身上看到了一点东西——

她可笑的爱情,谎言,或是为数不多的母性,这些东西让阮瑟不寒而栗。

……

雨一直下到深夜。

阮瑟从便利店里打包了两个饭团,递给江灼雪一个,两个人对坐在时亮时暗的招牌下,看着白炽灯底被风卷过的雨丝,还有一两只撞上灯管的飞蛾。

“你就请我吃这个?”江灼雪说着,撕开包装咬了一口,“也太没诚意了吧。”

阮瑟坦诚,“吃这个很方便,而且我没钱。”

江灼雪明显被这句话噎住了,他梗了片刻,“我请你,去最好的馆子。”

“谢谢。”阮瑟摇了摇头,“你不如把请我吃饭的钱打给我。”

这句话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便说过,此刻再一次听到,江灼雪托着下巴笑了,伸出手,揉乱了她的头发。

“喜欢钱,挺好,恰巧我很有钱。”

入了夜的商业区像是摔碎在地上的一团火,街道上到处亮着的霓虹灯涌动着鱼鳞一样的光,阮瑟不接他的话,慢条斯理地咀嚼着手中的饭团。

“给点反应嘛。”江灼雪看着她,露出半角近乎可以称得上纯稚的眼神,“我很少对女孩子说这种话,你不理我,我会伤心的。”

郎朗夜色下,阮瑟望向眼前的霓虹街灯,拒绝得十分干脆,“那和我有什么关系?”

“真无情。”江灼雪长叹了一口气,“你怎么能忍心这么对我?”

阮瑟听得眉头一皱,在揍他一拳和以德服人之间艰难地选择了后者。

“我不相信男人,也不相信你。”她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又火速抽回了自己的手,就好像害怕神经病会顺着空气传染一样。

“人类的鬼话信得越多死的越早,我只相信自己手里的刀。”

“早说啊!”江灼雪却好像恍然大悟一般,暧昧地冲她一笑。

“下次给你个惊喜。”

……

此后的三个月里,阮瑟都很忙。

她回公司的时候老板拍了拍她的肩膀,说我们这一行就是这样,秋风秋雨愁煞人,秋天接大活儿。

阮瑟对此没什么异议,她不知道公司里到底有几个杀手,但老板总对她说她是最好的那个,所以理所当然地分给她大活儿。

目标分散在世界各地,于是她也世界各地地飞,一座城到另一座城。

她从学生时代对交通工具的恐惧仍然深入骨髓,她同样害怕飞机。有时躺在座位上,戴着眼罩做梦,梦得千奇百怪——飞机齿轮坏了,没油了,或是撞上了山还是鸟,结局始终如一地从空中坠落,落到一半燃烧着劈成两半,带着她和所有乘客一起摔成肉泥。

她惊醒,听到空姐温声软语地询问她是否需要帮助,然后摇头,醒来,看着舷窗外的天空一点一点地亮起。

通常这种因恐惧而带来的阴霾要持续很多天,但这次快速地被一个神经病消散了。

——她遇到了江灼雪。

第一单要杀的男人定居在纽约,在伪装成快递员的阮瑟动手前,旁边突然冒出来一个牛仔打扮的男人,一枪将目标爆了头。

神经病给自己贴了一圈络腮胡,开完枪后还将枪口移到自己嘴边吹了一口,才跟阮瑟笑,说,“好巧,你也在这儿。”

还不等阮瑟质疑,他便无辜地摊开双手:“我在纽约度假,听说你在出差,就来看看你。”

阮瑟看了看地上的目标,又看了看眼前的男人,略一点头,“挺好,从哪儿买的我的消息?”

“你们公司。”江灼雪坦诚,“我花了很多钱的。”

阮瑟长叹一口气,拍了拍他的肩,“好好享受你的假期,少管闲事,不要再跟着我。”

她说完转身便走,再没有理会身后男人一句话。

第二单在巴黎,阮瑟本打算在目标下班时动手,可她在她动手前一个小时,忽然听到了一声枪响。

杀手的直觉让她快速做出放弃行动的决定,正当她扔掉假发和大衣撤出那栋大楼时,突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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