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豆皮小说>女生耽美>到西藏去> 一个人的史诗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一个人的史诗(7 / 7)

唐城接着问,“如果在酒与书与女人之间,只能够选择一样,你会选择什么?”他自认为这是一个有趣的问题。

李笑说,“酒跟女人,男人都离不开的。少一样,人生的乐趣,就会大打折扣。”

唐城颇为意外地说,“我以为,你会选择书。”

李笑说,“这世上,我最憎恨的,就是书。”

唐城更为不解。他说,在小镇上的时候,他觉得李笑最与众不同。李笑是那时候小镇上唯一一个会经常买书的人。李笑既然憎恨书籍,又为什么要买那么多的书呢?而且现在还买。

李笑解释说,“我早就不再读书了。我买书,只是为了把书烧毁。一天烧一本。”

唐城问,“这是为什么?”

李笑不答,只问,“你知道人真正的罪过是什么吗?”

唐城不知道。他端起酒瓶,又猛喝一口酒。他还是不能够理解,这跟李笑烧书一事,又有什么关系呢?

李笑说,“说人的罪过,源于偷吃了禁果,说普罗米修斯之所以承受永恒的惩罚,乃因他是盗火者,不是这样的,根本就不是。千百年来,人却被这些莫须有的东西遮蔽了眼睛。人真正的罪过,在于盗窃了上帝的语言。上帝就用语言造出了巴别塔。人是自语言中诞生的,也永远迷失在了语言里。语言才是永恒的惩罚。而人最彻底的堕落,始自一千零一夜。”

李笑没有更进一步解释,他说的一千零一夜,并不是一个具体的时间截点。它代表的是,人对故事的渴望。人为什么渴望故事?因为人想看见一切,想把藏在身后的命运之神揪出来,甚至自己想做上帝,这是绝对不被允许的,但是人都做了。他的眼神里,此刻似是藏着深渊般的狂热。

唐城追问,“所以,你要把书烧了?”

李笑说,“没错。我说过,我要写世间唯一的书。”

唐城说,“但是,你烧得完吗?”他觉得这很荒谬。

李笑却说,“我知道,这事,永远不可能完成的。但是我活着,唯一能做的,就是这件事。”

如今李笑认为,即便是《圣经》,也只算得是半部书。除了“上帝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这一句是诗的语言,是上帝的语言而外,其它的,就都是人世的语言。所有的神迹,都是人的欲望与恐惧,跟上帝无关。人对上帝的信仰,都是出于误解。包括远古时候神巫所唱之歌,祭司所咏之词。所以人,永远走不出人世重重的迷障。只有把所有的书烧毁,人才能够如树叶沐着阳光,迎着风那样,重新再接近上帝。只有不再试图窥探自身的命运,人才能够获得真正的自由,与幸福。所以他要烧书,要做这世间,永远无法完成的事。

唐城说,“你还真是个十足的疯子。来,喝酒。”对李笑这一疯狂的行为和想法,他仍是不能理解,却也有几分肃然的敬意。

烧烤店里已走了几拨人,又陆续来了几拨。这一家烧烤店是附近一带口碑最好的,生意很火爆,唐城也曾带女朋友来过的。那时他为那个女孩子魂牵梦绕,可没多久,他就厌倦了,又喜欢上了别的女孩。他们从烧烤店出来,已是凌晨一点。

街道上空空的,路灯下,常青树冠冷绿而黑亮。夜风微凉,没走几步,唐城就猛地躬下身去,哇哇哇地吐了起来。他喝醉了。口鼻里都是辛辣的味道,眼泪都出来了。李笑立在一旁,见他吐得差不多了,把手里拿着的半瓶矿泉水递给他。

唐城漱过口,直起身来,说,“李笑,你知道吗?曾经我把诗歌和爱情,都看做是世间的绝对和唯一。”他边说,边摇摇晃晃往前走。他说他写了一首又一首的诗,喜欢一个女孩又喜欢另一个女孩。他接着问李笑,“你说,是不是要经过无数次的失败,之后才能够写出一首真正的诗?是不是,要把世间所有的女孩都爱过了以后,才能够知道什么是爱情?……”

李笑望着这夜色中冷凉的街道。唐城的问题,他没法回答。……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