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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章(1 / 3)

李爱红生日到了,照例他邀请了他所有的朋友都去参加他的生日party。他的生日party一般分为两个环节,第一个环节是带着兄弟几个去菜市场买菜,然后去外面租房子的兄弟的住处做饭,狠狠撮一顿,再喝个痛快。第二个环节就是吃饱喝足之后找个娱乐的地方玩。

潘越本来也被他安排去买菜,可潘越什么也不想做,他不太喜欢李爱红的那帮朋友,他们都是一群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的人。

潘越交朋友不论好人坏人,只要有本事他就交,但是他也有自己的底线,第一是对方得有才华,第二是他认为不正确的事绝不同流合污。交朋友可以,但是不会和他们一起做坏事。

吃过饭,潘越就到阳台上吹风。大伙都挤在一间狭小闷热的房间里灌酒。大家叫潘越也喝两杯,潘越说没满18岁绝对不会喝酒的,其实他是觉得和他们不熟,所以懒得去应酬他们,在初中的时候他就喝过酒,那次他一口气喝了五瓶啤酒都没有醉。

因为多才多艺,潘越在初中的学校就很出名,学校里的同学基本都认识他。到了高中,虽然没有初中的时候那么出名了,但是认识他的人也不少。他的朋友类型很极端,一批是学习成绩最好的最受老师喜爱的,一批是学习成绩最差的在校外的混混圈里最出名的。

其中就有比他高一个年级的穆莎,这个可是学校里非常厉害的人物。

穆莎长着一张宽脸盘,皮肤偏黑,身高一米□□左右,因为骨架大,所以显得很壮实。

有一次潘越正在学校门口的餐馆里吃饭,穆莎和三个女生一起走进去。因为没有座位了,她们就和潘越坐一个桌子。

潘越正在吃着炒饭,穆莎的朋友倒了水来,穆莎接过水直接递给了潘越,又叫朋友再去倒一杯。

潘越对穆莎笑了笑,说了声谢谢。穆莎笑着微微抬了抬头。

上了菜,穆莎让潘越夹菜吃,潘越也没有客气,说了声谢谢就动筷子夹菜。穆莎在学校可说是无人不知,很多同学怕她们,大家都对穆莎她们避而远之,跟她们走在一起会被别人认为是和她们一伙儿的。

穆莎问潘越几年级的,潘越跟她聊了几句。另一个女生看了看长相秀气的潘越,对他说:“同学,你被跟她说话,她是个坏人。”

潘越笑了笑,穆莎接过话说:“她说的是真的,我杀人放火无恶不作。”

潘越笑着说:“我觉得杀人放火的人不一定就是坏人,某些情况下杀人放火是有正当的原因的。”

穆莎说:“我看到你和刘爱红经常在一起,你们两个挺要好啊?”

潘越听她这么问,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刘爱红可不是个省油的灯,到处留情债不说,还得罪过一些人,眼前的穆莎莎是不是他的仇家之一就难说。但是潘越可不是那种两面三刀的人,他果断地说:“我和他之前在一个班读过,我们俩在学校里算是非常好的朋友。”

穆莎说:“我和李爱红是一个村子的,小时候就认识。”

没过多久潘越第二次在餐馆里遇见穆莎,穆莎只有一个人,她冲进餐馆就问老板有什么吃的赶紧做一份,她说自己快饿死了。

看到潘越在,她就坐过来。潘越正在吃炒饭,她也不问,从柜子里拿了碗和筷子,端起潘越的盘子就把里面的蛋炒饭分了一半出来。她狼吞虎咽地吃着,叫老板再煮三碗肉沫粉。

潘越停下手里的筷子,笑着看着她吃饭,他问她:“你这是饿了几天了?怎么这么饿?”

穆莎刨着碗里的炒饭,都没工夫和潘越说话。一口气吞下半碗炒饭,穆莎喝了一杯水,打了个嗝说:“一天都在练铅球。”

“你是体育生?”潘越问。

“我不想去的,她们偏要拉我去。”穆莎说。

潘越看了一眼穆莎的身板儿,心想确实是个扔铅球的料。

三碗粉煮好了,老板端了上来。

穆莎把一碗放在潘越面前,一碗放在自己面前,一碗放在另一个座位前:“吃吧,我吃了你的炒饭,怕你吃不饱,赔一碗粉给你。”

潘越早就已经吃饱了,他把碗又放到穆莎面前说:“我已经饱了。你慢点儿吃,饱一顿饿一顿的,吃太快了对胃不好。”

这时走进来一个女生,扎着马尾辨,不算漂亮,但是五官立体,很有辨识度,眼神很成熟。她扫了一眼,走过来坐下,端起粉就开始吃,期间看了几遍潘越。

穆莎看着潘越介绍说:“维,这是我弟弟,潘越。”她向潘越说:“她是我最最要好的朋友,我曾经被十几个女生提着板凳木棍围堵的时候,只有她和粒我并肩作战,我们从人堆里打出来,全身没有一处皮肤是好的,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只要有我的就一定有她们的,她们两个是我这辈子最重要的人。”穆莎在说这个事的时候眼神坚定,声音颤抖,仿佛这件事情就在昨天发生的一样,连潘越都听得动容了。

潘越心想,最重要的人不应该是家人吗?拥有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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