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的夜晚风雨交加,他娘喝完半盏茶之后再也没醒过来,那张空落的床铺上犹带温热的血,只眼下唯有沉闷和荒凉。
明老爷胆小怕事,厚着脸皮娶明夫人后做了唯一一件胆大的事——纳妾,一连纳娶三房妾,让帝京看尽笑话。
明夫人也曾闹过,可最终还是听信男人的谄言媚语,无可奈何点头答应,得过且过一忍再忍,直到香消玉殒也没当上明家的当家主母。
空寂的屋内,这句呢喃化成低叹,最终无影无踪。明傅瑾坐了一会,将所有思绪付之一哂,随后起身走向书架。
书架布满蛛网,灰尘,朽木里钻出几只白蚁,沿着边缘一路往下爬,似乎要去某处巢穴,结果却被从天而降的指腹压断了去路。
“蝼蚁。” 明傅瑾捻了捻指腹,漫不经心地轻笑道,“真是脆弱。”如此细小脆弱,用指腹就能压死的小东西会在不知不觉中蛀蚀掉整个书架,“真是神奇。”
他饶有兴趣地看逃脱的白蚁慌不择路般逃生,最后钻进朽木根部的蚁巢里,“若是毁掉,应该会很有趣吧。” 只需要给予致命一击,整个蚁巢便会付之一炬,真是令人期待。
“唔,”明傅瑾取出手帕,仔细又随意地擦干净指尖,“算了,正事要紧。”然后起身寻找那本可能夹放有地契的杂书。
那时,他娘神智清醒,从不做无用之事,莫名其妙送出一本杂书作生辰礼,必有隐情。
多年前一句戏言,那本送出去又收回的杂书,却在将近十年后的今日,成了天秤上最有分量的筹码。
明傅瑾记得是一本游记,绘声绘色描述了大铭从南北到东西,五湖四海山川沟壑,像书中自有天地,上面还有明夫人的注释,朱砂笔勾勒簪花小楷,秀气中带凌厉笔锋,一点也不像后来昏沉无神的模样。
游记作为生辰礼送过来后,他曾偷偷翻阅过,尽管当年每日都被他娘严苛要求温习经书,但私下翻看游记确实是为数不多的快乐,后来这份快乐也被他娘收走了。
一排书架总共三层,摆放的杂书奇多,国学经典必不可少,士商类要锦上添花,而奇闻异志寥寥无几。从侧边望去,整齐有序像一列落满灰尘的城墙,幸好这间屋子被上了锁,明府无人乱动,找起来也方便。
从开蒙识字起,二十载光阴逝去,这是明傅瑾头一次认真仔细扫视每一本书籍的名称,有一些看过,有一些闻所未闻,也不知他娘从哪里收来的。
找了半柱香才在角落里翻到那本没有名字的游记,比起经典著作更像是随笔,书页泛黄宛如一枝枯叶,上面还留存着他幼时稚嫩的留笔——“长大以后也要出去游商,看这等奇景。”
“呵呵,”明傅瑾忍不住扑哧一笑,满目懵怔转瞬即逝,心底满足又空茫起来,若干年以后再次看见幼时笔迹,就好像也看见了那个挑灯夜读的孩童。
他小心触摸着那些字句,指腹轻柔,神色眷恋,“当初以为美梦一场,原是痴心妄想。倘若日后真有机会,做一名游商也尚可。”
拿回家产,和睦地处理好侯府关系,然后去游历四方。这样看来,他也算得偿所愿。
明傅瑾把书抱在怀里,又顺手挑了几本士商类要和国学放在其中混淆视听,接着朝门外唤人,“碧竹,让人把最上面一层书全部搬回侯府。”古文字画留在明府落灰,实属浪费珍宝,况且这些都是他娘留下的,理应由他拿走。
“是。”碧竹应声进来,瞧着那排书架,心中有底地往外吩咐府兵搬书。
明傅瑾:“都是古籍,小心些。”
府兵得了令,搬书更加谨慎,生怕摔了折了。
明傅瑾守在门外看着,眼尾瞧见九曲桥上走来一人,锦衣华袍,男子装束。
他不动声色瞟了一眼,然后继续盯着屋内,任由对方走过来。
来人是明府的“大少爷”——明崔翰,身着锦衣华服,手里轻摇一把折扇,端的是翩翩公子。
这位少爷自小宠爱有加,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养成一身飞扬跋扈的性子。早几年闹出不少是非,明老爷被枕头风吹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直到搞出了人命后才狠下心把人带出去经商。
那时的后宅已是继母妾室当家,明傅瑾每日应付完神智不清的娘,就独自躲在屋里熟读《商道》,又或者溜到后院趴墙头看挑夫吆喝。
明崔翰拥有的,他可望不可及。自打对方开蒙起可没少找他麻烦,后来两人势不两立,每次见面必定针锋相对。
即便是现在一副温文尔雅的样子,那骨子里的劣根子也藏不住,眼下也是话中带刺,“带外人私闯民宅后院,侯夫人够威风。真是应了那句老话——野鸡也能当凤凰。”
“毕竟也有鸠占鹊巢之说,”明傅瑾用手帕扫开书籍上的灰,不紧不慢地说道,“别一副大言不惭的样子。皮画得再好也是上不了台面的鬼。”瞧着让人恶心。
明崔翰皱着眉,面色不愉地避开被弹起的灰,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