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前,我还是D市二中的一名普通高二学生。
我引以为傲的家乡D市 ,在中国连二线城市都排不上,只能在三线城市名列前茅。
我有一个普通的家庭,一个普通的父母,一个普通的普通的户口,一切普普通通。
父亲晨世楷是一名小学老师,我从幼儿园到初中的学业都是他亲自辅导。
高中那年,他拿着化学书和英语书左右翻来翻去,推着那厚厚的老花镜看了半天,叹了口气说:“知识落后了,完全不懂了。”
从那以后,我的免费辅导从此结束。
我父亲的愿望是我能好好学习,至少以后他孙子的学业,我要能辅导到大学,才算一代更比一代强。
母亲李青是一位服装厂的质检员,每月的微薄工资是我们全家的生活费。
我是左右邻居眼里的乖乖女,上学从不迟到早退,听父母的话,一切的生活按部就班,从不凌乱。
我们家在外人看来,那就闪着五星红光的模范家庭。
在一个千篇一律的一天,我们班来了一个插班生,落小咪,一个被富人收养的女孩。
老师把她分配给我当同桌,她异于常人的思想观将我的乖乖女成长历程搅地天翻地覆。
高三那年填志愿,我偷偷背着父母的意愿在第一志愿前填了千里之外的北艺大。
当然,这些大胆忤逆父母的事,必有大波在后推波助澜。
父亲在得知我的志愿竟然是他眼中不伦不类的艺校时,气地第一次在我面前摔了眼镜。
母亲更是担忧得吃不饭,我以为一切已经不可逆转。
没想到命运无常,第三天的清晨,我那远嫁香港的姑姑回来了。
她听说我报了艺校,不但没有责骂我,更是替我做起了父母的工作。
那日,她在我家关着门和父母聊了一下午,我坐在院子里的小破凳子上,数清了那颗比我年纪还大的黄果兰树的叶子,送了三十多只蚂蚁回家。
日落西山后,父母同意我去上艺大。
当时我和大波兴奋异常的,从千里迢迢外的D市坐火车到北艺大时,对未来的一切都充满憧憬。
大波和我在选专业时,形成了明显的分歧,她想学绘画,我想学舞蹈,谁也说服不了谁。
最后我们虽在一个学校,却不在一个系。
那时,学校组织联谊,学生自己组织的协会枚不胜举,我和大波难得一同选了汉服社。
穿上那些漂亮的汉服成了多少女孩子的梦想,仿佛只有穿过汉服才能证明我们骨子里的血脉。
汉服社里的女生有不少还报了啦啦队,我和大波也被她们拉去凑人数。
在啦啦队里,我第一次见到了薛洋,他的身份还是高大帅气的篮球队长。
他在球场上的每一次挥汗淋漓,便引来女学生们的热烈追逐痴狂。
大波还特意用几块红烧肉打听来:薛洋,富二代,性情高傲,没有女朋友,大我们一届的表演系学生,北艺大的校草!
那男同学将几块红烧肉塞进嘴里,满嘴流油还不甘心说:“薛洋就是北艺大,女生的梦中情人,男生的克星!”
要知道,北艺大本就是个看脸看身材的地方,他还能混出个校草,先天条件绝对是极品。
少女时期的心性总是很奇妙,看他顺眼,然后就会喜欢,喜欢一个人,就会时不时出现在他的身边。
但我都只是远远的看着,毕竟我父母的教育方式还比较保守。
主动追男生,宁可不要!
大波却毫不顾忌旁人的感受,总是在薛洋比赛时,用唱青藏高原的嗓音喊:薛洋我爱你,薛洋加油!
我总是红着脸在她的身边,拉着她的衣角,让她小心周围万千飞来的妒忌目光。
可大波不在乎,她说做人本就要敢爱敢恨,一辈子瞻前顾后的,活得窝囊。
我呛了一鼻子灰,此后从不和她讨论薛洋这个人,也不去看薛洋打球。
一个星期后,缺根筋的大波终于后知后觉发现我不去找她,她直接冲到我的宿舍,将我从被窝里捞出来,拉到篮球场。
那时已经是腊月了,我像qq里的那只企鹅一样,用围脖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而大波还穿着夏天穿的凉拖鞋。
北艺大的篮球场是露天的,不知何时下了一场雪,纷纷扬扬的大学将北艺大装点得银装素裹。
篮球场上几厘米厚的积雪将她穿着拖鞋的脚丫掩盖章,在我们身后留下一串雪洞。她吐着白气严肃地问我:“晨悠,你是不是喜欢薛洋?”
我点点头。
“喜欢就去追啊,遮遮掩掩的算什么?”
我吸了吸鼻子,笑着问她“:你那么喜欢他,你怎么不去追?”
大波看着我笑了,捶了我肩一拳头:“晨悠,这可是你说的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