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杏花村的第二天就想起来了。”
阮青梅“噢”了一声,犹豫了一下,什么也没说。
令荀皱眉:“你不问我为什么不说吗?”
阮青梅摇摇头:“二狗哥哥不是正在给我说吗?”
对于令荀的身世,阮青梅其实早有预想。
十岁的孩子,别人家的还在爹娘怀里宠着,他却大雪天一个人倒在雪地里,生命垂危,醒来后又不哭不闹,也不急着找家人……那状态,总归不会是经历了什么好事。
“好,我现在就说给你听。”
提及往事,令荀眼中落寞一闪而过:“我家在清江城,十岁以前我都住在那里,不过我父亲在我更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十岁那年,我跟着客商南下投奔舅亲,路上和……照顾我的人走丢了,又遇见了拐子。拐子把我和一群差不多大的孩子关在船舱,送到了鸢城,在码头的时候,我找了个机会逃跑。”
那天天降大雪,鸢城前所未有的冷,拐子们自己烤火,放松了警惕,他们以为,这样的天气,穿着单薄的孩子不会敢逃跑。令荀就是捉住了这个机会跑了出来,晕倒在雪地里,被韩婆婆所救。
“我家里没有别人了,村里人又待我很好,我怕出去又被拐子抓走,就留了下来。”令荀如实讲述。
尽管有心理准备,令荀这过往还是听得阮青梅心中酸楚。
十岁的孩子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说多了不一定有人相信,何况外面还有拐子在找他,选择沉默反而是最安全的。
“那你母亲呢?”阮青梅问。
“她……”令荀别开眼,“也过世了。”
啊,那也太可怜了。
阮青梅并没有怀疑,可想而知,母亲不在了,舅亲平日没交往,多半也不是那么靠得住,所以二狗子才想要留在杏花村吧,隐姓埋名,重新开始。
“那二狗哥哥再也没有回过老家吗?”
令荀摇摇头。
“婆婆也问过我,让我想起什么就和她说,但是家里已经没人了,父亲去世后,奴仆也都遣散了,宅子应该早就空了,都不知道被卖了没有。我实在没什么好说的。”
他那时候太小,房屋地契什么的也不在他手上,大概被哪个下人或者亲戚顺走了。
“那没有试着联系老家吗?”阮青梅又问。
“我往家里……写过信,若是还有人在,应该知道我还活着。”
这样就很好了,如果那个人还有一点点挂念他,应该知道他是平安的——虽然现在看来,他活着,对那人来说倒并不一个“好消息”。
阮青梅想了想,问道:“二狗哥哥家里原本应该是当地的望族吧?”
令荀一怔:“为什么这么说?”
“我记得,小时候韩婆婆花了银子送你去读书,你念了三天就回来了,还找先生要回了束脩,说不去了,先生教的你都会。”阮青梅笑眯眯地道,“我那时候特别高兴,以为你不去念书就能和我玩了。”
女主当时确实是那么想的,不过,二狗子才从书院回来,转头阮青柏就把女主送去了。二狗子是不用念书了,她却得每天去先生家报到。
后来二狗子大一些了,整日在地里,加上男女有别,和女主就有些疏远了。
小小年纪就读了那么多书,不可能是穷苦人家的孩子。更不要说令荀那一身矜贵气质,当了这么多年农夫都没磨去,还记得他第一次把刘海梳起来,她都看呆了,还纳闷这种人为什么没被选为主角,居然只是个NPC。
令荀失笑:“说是望族也算不上,不过我祖父曾经是朝廷官员,我生父也是举人,后来因为残疾没能当官,家族也就没落了。我记得书房里有很多书,我很早就识字,所以没事就……就看书,读时不觉得什么。后来去了私塾,才知道先生讲的都是我会的。”
既如此,还花那个钱做什么,农家赚钱不易。
“哇,”阮青梅感叹,“怎么会有小孩子的兴趣是读书啊,二狗哥哥,你别是什么状元之才吧?有没有可能,我拉着你修仙其实是耽误你了。”如果是在治世,考个功名当个大官也不错,二狗子这样的人,肯定是个清流好官。
她也不介意当个官家娘子。
令荀苦笑,摇摇头。
她说的对,牙牙学语的小孩子,才刚接触世界,对什么都充满了好奇,怎么会不想玩,不想要交朋友,不想要调皮捣蛋,却想着读书呢?
那自然是因为,他没有别的事可做。
令荀对生父的印象很模糊,只记得是个消瘦的、书卷气很浓的男人,他整日卧病在床,屋子里是浓重的药味儿。他不敢经常去看他,怕被他那双透着恨意的眼睛盯看,好像自己是什么叫人厌恶的东西。
但是偶尔的时候,午后日光正好,男人慵懒地靠坐在暖阁里,会在他怯怯地扒着门槛儿偷看的时候,朝自己招招手,让他过去,然后教他识字,读书。
男孩子小时候大多是淘气的,奶娘家的孩子一会儿都坐不住,一眼没照看,就上树掏鸟窝,被他爹爹满院子追着打。可是令荀几乎没有出过那个院子,外面出不去,回也没地方回……男人是良心发现也好,是无聊也罢,读书识字,是他们父子唯一的相处机会。哪怕为了那少有的,一闪而过的认同和赞赏,他也会努力学习。
为此,不到十岁的他,几乎将书房的书全部背了下来。
只不过,男人并没有因此喜欢他一点,反而觉得他已经没什么可教,将他撵走,再不许他来探望自己,连死前也没有见他最后一面。出殡时,族老安排了族里一个远方的兄弟来出面,他作为男人的儿子,却连为他守灵的机会都没有。
“伯父读这么多书,应该和二狗哥哥一样,是个好脾气又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