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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这个小郎君明明智商超群却过分谨慎》(2 / 2)

意,但下一刻,却见汤五身后的一个大笼子里,有一团毛茸茸的东西动来动去。

他目光落上去,正对上一双黄莹莹的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自己,满是警惕。

片刻后,大眼睛的主人发出怒吼:“嗷呜~~~~”

“原来是你这小东西,未来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李彦心中喜悦,朝它挥挥手。

这是猞猁。

犹记得在马球赛入场的时候,他见到别人的高头大马后,都蹲着一头漂亮的猞猁,就有了养宠物的想法。

后来在醉香楼庆功宴的时候,随口提了一句,没想到安忠敬留了心,此时挑选一头送过来。

见李彦露出欢喜,汤五心头一松,陪笑道:“这豹儿正是最好认主的时候,他们三个豹奴也有经验,保证不让李小郎君费心。”

“一头豹子,三位豹奴?”

连小动物都有三个仆人,让李彦蚌埠住了。

他都是正儿八经的朝廷命官了,至今还没有人服侍,结果一头豹子,居然凌驾于他之上?

再想想那些平民百姓……

唉,阶级啊!

当然,人家一片好心,不过对于三个豹奴,李彦确实是不要:“我家中不方便住。”

汤五道:“请李小郎君放心,他们还住在安府中,每日来报告便是。”

“也行吧!”

李彦笑笑,伸出手向着笼中探去。

旁边的三个豹奴脸色微微一变,刚要阻止,就见汤五摇了摇头。

这位小郎君连吐蕃人都能打得屁滚尿流,自然不怕小豹子。

反倒是扰了他的兴致,那回去才要受惩。

接下来,他很庆幸自己的决定。

李彦打开笼子,将小豹子抱了出来。

这小东西刚开始还挣扎,很快却变得温顺起来,用舌头舔着李彦的手,刺刺的,麻麻的。

“从今天起,你就叫小黑吧!”

李彦看着它全身华丽的金黑斑纹,起了个名字,纪念自己曾经等更罗小黑的岁月。

他不需要那种野蛮的驯化技巧,却需要合适的食物:“这小豹子喜欢吃什么?”

“它喜欢吃兔肉。”

“兔兔那么可爱,就多准备一些吧!”

……

在家中安置好小黑,李彦写了几封书信,让汤五带回给贾思博、安忠敬、康猛等人,提醒近来可能发生的危险。

又与哑叔对练几场,保持着对百胜劲的锤炼,剩下的休闲时间,就开始撸猫。

猞猁,又称山猫,又称狼猫,反正属于猫科,喜欢独居,对于环境的适应能力强,手感好。

李彦一方面享受撸猫的快感,另一方面也有意识培养小黑的嗅觉能力。

猫的嗅觉本来就比狗还要敏锐,不过猫不好训练,狗子则听话,所以自然让狗子出马。

但李彦有【动物之友】的天赋在身,有更好的选择,自然没有退而求其次的道理。

试想别的神探牵着一条狗,呼哧呼哧的跑进现场,他的身后跟着一头小马驹般大小的猞猁,那出场的气质都不一样!

哦,他现在不是神探,智慧只有5点啊……

那没事了!

李彦的日常再度稳定下来。

上班摸鱼看书,下班撸猫练武。

中间他又审问了一次丽娘,但丽娘什么都没有说。

直到五天后。

李彦随手将一块兔肉抛向半空,小黑原地起跳,身姿矫健的飞扑,叼住兔肉,吃得倍香,然后灵性地扑过来撒娇。

正玩得高兴,院外突然传来马蹄声,一位内卫飞驰而来:

“李武卫速去驿馆,吐蕃大使遇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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