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飞奔。
而这条路上没有敌军。
因为辉军不会想到,宇骑会走这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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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们,填饱肚子,一会儿有力气杀敌!”
汪伦用战刀剜下一块马肉,放在嘴里大口咀嚼。
生吃马肉,平日谁能咽下去,但他们今天却吃的非常香。
不为别的,就为有体力杀敌。
一百多伤员本就是血人,吃完马肉后脸上和嘴上都是血迹和肉丝,平添了无限杀气。
吃饱后,战士们上马,以战斗阵型排列,静静等着敌军。
辉军终于来了。
追过来的正是忽禄夹一队。
当他看到一百多呈进攻阵型的宇骑后惊呆了。
如果不是败军告诉他宇骑胜而逃走,他都会认为宇骑死得就成这些人了。
哼,螳臂当车!
这些么点伤兵就想阻止大军追击,做梦去吧!
忽禄夹对身后副将道:“带五百人,一个冲锋结束战斗!”
“是!”
副将一挥手道,“儿郎们,对面是大宇伤兵,一个冲锋杀光他们!”
“嗷••••••”
五百人叫嚣着冲过来。
骑兵冲锋得有战马相助,战马速度越快,对战斗越有利。
汪伦自然不想失去这个势。
“兄弟们,冲啊!”
“杀辉狗!”
••••••
汪伦一马当先,单臂挥刀,冲进敌群。
紧随其后的宇骑像一支利箭钻进敌群中。
铁汉出击,死不旋踵。
狰狞的面孔,血染的长刀,低沉的怒吼••••••整个战场都被这种惨烈的气息湮灭。
生存还是毁灭?
对这一百多宇骑来说,哪有闲心去想,它是不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