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做饭,而许诗华现在还下地秋收,不吃饭哪里有力气干活儿?
方荻花作为丈母娘自然要关心女婿,就常叫过来吃饭。
今儿闺女回来,那更要叫的。
许诗华和陆老爹一起回来的,还拎了一些乌米,其实就是得了黑穗病的玉米,不少人家都拿回去加点酱拌拌当个菜。
陆家是不吃的,都是直接喂猪。
许诗华进门跟大家伙儿打招呼,伸手就把儿子抱起来举高高。
快快被逗得嘎嘎笑,抱着他的脖子一边叫爸爸一边糊他一脸口水。
许诗华就笑起来,扭头去看陆合欢,小声道:“走这么多天也不写信回来。()”
陆合欢瞅着黑了两圈的许诗华有点恍惚,总觉得许诗华看起来有点变样儿了,不如以前白皙俊秀,甚至可能因为天天钻玉米地干活儿,脸上被玉米叶划破很多细小的伤口看着有点粗糙。
若是以前她第一个念头是:哎呀,他受苦了,我好心疼。
现在却是:他以前就这么糙吗?他好像没以前好看了呢?
她笑了笑,伸手把快快从他肩膀上接过来,这么近写信浪费,反正大哥也常去,有事儿带个口信就行。()”
许诗华打量她几眼,“采风的地方太阳挺大呀,你瞅着跟我们下地似的都黑了一圈。”
快快捧着陆合欢的脸也往她脸上糊口水,“亲亲,白白。”
陆合欢心里还有点不是滋味,以前许诗华从来不注意她白还是黑,丑还是俊,好像跟他没关系一样,现在好不容易关注她一回儿,她却……不像以前那么激动甜蜜了。
她抱着儿子,惊慌地发现她在许诗华面前破天荒地有些局促起来。
以前他是她的偶像,她崇拜仰望的对象,想到他心里就泛上甜蜜,见到他就不由自主地欢喜。
总有一种哪怕相隔千里,跋山涉水,她也要走到他身边的孤勇。
现在明明站在他身边,可他却好像失去了从前吸引她的那种万丈光芒。
没了那些光芒,他……看起来就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男人。
他并没有多英俊,比三哥差远了。
他也并没有多有才华,比薛寒山差远了。
() 他……
陆合欢心咕咚跳了一下,有些慌,还有些害怕,在许诗华伸手要拉她胳膊的时候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
许诗华微微蹙眉,愕然地看着她,“怎么了?”
陆合欢:“你从地里出来是不是没洗手呀,快去洗手吃饭了。”
许诗华静静地看着她,以前她从来不会要求他洗手还是干嘛,他怎么在她眼里都是好的。
以前他也从来没有想过陆合欢不喜欢他会怎么样,他觉得她会一直喜欢他,她的喜欢那么浓烈炽热,不管他的拒绝和冷漠,就像冬天里的一把火,能直接将人烧灭。
可这一刻他突然觉得她可能没那么喜欢他,或者说,她好像不像以前那么喜欢他了。
他的心不受控制地有点难受,刺疼。
林姝领着詹秋冉来回参观自己的小花圃,虽然不在家,但是婆婆和姥娘给她搭理得很好,秋天还追肥了呢。
鸡冠花、地瓜花、千日红竟然还在开,各色菊花以及秋海棠更是开得热烈。
詹秋冉看得很服气,“林姝,没想到你家的花养得这么好,我妈也养花,不过……哈哈,很多顶多开一茬儿,有的根本等不及开花,水仙绿萝芦荟都能养死。”
林姝:“养花主要是阳光、水、肥料,还得根据特性调整多少,在屋里养花大部分都是阳光不够,浇水太多给弄死的。”
詹秋冉想了想,还真是,她妈妈闲着就去浇点水,她回家也会殷勤地帮忙浇水,可不就给浇死了?
可不能让妈知道。
林姝剪了一些花打算拿回屋插瓶,尤其晚上灯光昏黄,莹润光泽的花朵美貌度会飙升。
用来哄陆绍棠最合适了。
两人抱着花儿回来的时候就看到许诗华和陆合欢抱着儿子站在那边气氛有点诡异。
林姝:“天儿都黑了,你俩不进屋准备吃饭,在这里大眼瞪小眼干啥呢?”
陆合欢仿佛被惊醒一般,忙道:“这就去呢。”她催许诗华,“快洗手吃饭了。”然后抱着儿子转身进屋了。
许诗华望着她的背影,慢慢地挽起袖子。
林姝见状也没搭理,这些活在爱情里的男女不是普通人能理解的。
咱们用寻常人过日子的心态考虑问题,可能和他们压根儿不合拍儿。
屋里已经亮起电灯,在林姝看来这种老式白炽灯泡散发的昏黄光芒实在是不够亮堂,不过比起煤油灯那已经鸟枪换炮。
林姝就寻思回头还是得给家里换上日光灯,虽然白惨惨的灯光也没好到哪里去,但是比这样的钨丝灯泡亮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