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终于放下戒心,打算亲自上阵。
机会难得,如果真的能拿下锦江小区,也是美事一桩。
花脖子上好子弹,刚站起来,对准了小区居民。
忽然一个人连跑带跌的跑了过来。
他身上还沾了不少血,有别人的,也有自己的。
来不及喘匀气儿就赶忙开口:“花哥,不好了,你快回去吧,孟希带人去了咱们夜总会,我们快顶不住了,虎哥让你赶快回去。”
花脖子大惊,拿着枪转身就往回走。
多年的摸爬滚打,练就了敏锐的第六感。
花脖子感觉身后好像有伤口
对着自己。
本能的反应,他矮身一躲。
子弹擦着他的肩膀飞过,射进了那个来给他报信的人的脖子里。
后面进去,前面出来,当场死亡!
居然是个狙击手!
就在小区最前面那栋楼里。
花脖子顾不得其他,拔腿就跑,以蛇形走位。
后面的两枪都是擦着他的脚后跟和后背落下。
差一点点,他就死了。
等跑出去很远的时候,花脖子才敢停下来喘口气。
他后背和脚后跟都破了洞。
嗖嗖地往里灌风。
幸亏他反应很快,又有经验,否则今天未必能全身而退。
孟希这个女人胆子是真大,也有智慧。
留了一小部分人在小区里诱他们上钩,然后自己带人绕到了他们身后去抄他们。
她竟然也培养了狙击手!
此时,他也不得不相信,孟希很有可能是军部的人。
要不然,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子,哪来这么大本事。
她的行事作风也很有军部之人的风范。
花脖子站在原地想了一会儿,随便捂了捂肩膀上流血的伤口,往夜总会相反的方向走了。
他看清了,即便现在他回了夜总会,凭他一个人也扭转不了局面,就是多送一个人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