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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 便宜(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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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云麾下部分骑兵在坐骑上很难占到便宜。

甘肃不缺马,河西走廊山丹军马场自汉代起历朝历代养育军马,也与其他马种杂交、也育种,理论上来说应该能培育出最适合使用的战马。

但实则不是那么回事,万历的御马监自明军下南洋夺回马尼拉以来便承担着为帝国培育马种的使命,主要以西班牙安达卢西亚马、葡萄牙卢西塔诺马与蒙古马杂交。

前者西班牙马在大明被称作大臀马,这个名字来源于其比葡萄牙马更大的屁股,葡萄牙马自然就被称作小臀马。

在不断的杂交中御马监发现第一代杂种马的速度、耐力、体形均有极大改善,但第二代杂种马的各项指标都不如第一代,故将第一代杂种母马与本土优秀种马培育合格战马。

这样培育出来的战马普遍强于宣府马、陈沐于北洋所设养马场培育的四代杂种马与琼州养马场的六代杂种马。

如今各地都在按照这个标准方法来养马,培育出最合用的战马、驮马与耕马。

但甘肃显然用不上,这年头北洋年年组建骑兵,好马都紧着那边凑,所以他们骑的还是最普遍、最耐用、生活最糙、胆子最大的大头娃娃。

这样的马和西域适合重骑的杂交马作战,小规模游斗肯定讨不到便宜,更别说敌众我寡。

但达云胜在人,虽然他人少,但有心算无心,他这边人人挂甲扬刀,吐蕃马黑麻那边的人有的在屋子里、有的在外头烤火,都穿的单薄,铠甲一时半会也穿不上,遭遇突袭模样怎一个惨字了得。

需要准备时间,是重骑兵最大的弱点,没有马能穿着四十斤马甲、驮二百斤战士长途跋涉。

凉州骑兵冲进七角井时,穿单衣的吐蕃重骑与侍奉左右的仆人们只能随手以刀弓御敌,刀不及抬、矢不及发,四蹄已踏至眼前,则首级飞天血溅五步。

俗话说富人靠科技、穷人靠变异,起于凉州卫的骑兵们无异是大明边军里的穷鬼,他们别的不成,便只能勤学苦练。

故练就一身强横马术功夫,冲突之中尚能跟随号令墙进而前,各自见机行事将驮马牵了,呼哨一声转而在敌军尚大乱之时转个弯又追随主将杀穿出去。

他们来得快、去得也快,整个战斗来去不过片刻,在吐蕃马黑麻的脑子还是一团浆糊时人已离开七角井,马蹄声都听不见了,气的他端着酒杯的抖个不停,上好的西域葡萄酒撒了一地。

最后看着遍地尸首与被明军放跑的战马到处乱窜,干脆连酒杯都摔了,扬起马鞭高呼道:“还穿他娘什么甲,你看见他们穿甲了吗,给我追,追!”

一帮衣冠不整的骑兵、仆从眼见大汗震怒,各个心中既是惊惧又觉得窝囊。

多冤枉啊,好多骑兵都在这边村庄的房子里睡觉呢,听见外头马蹄声炸响、杀伐之音传来,吓得从床上都掉下来了,头盔在屋里的就戴头盔,没在屋里的随便拿个什么东西便跑了出来,出来连敌人的影子都没瞧见。

这都是吐蕃精锐中的精锐,在他们那一亩三分地各个都是有产贵族,哪儿能受得了这窝囊气,当下嗷嗷叫着抄起弓刀在仆从举火服侍下跨上骏马,在漫天星光下朝马蹄声消失的黑夜里追去,誓要一雪前耻。

还真别说,吐蕃马黑麻也是有意思,他叫部下别穿甲追上去,自个儿倒好,可劲催促仆人给他挂好甲衣。

不过也该着是他幸运,达云压根儿没跑远。

冲进七角井是见财起意头脑发热,冲进去杀了人、夺了马,带队跑出来冷风一激满背冷汗凉飕飕,达云一下子就清醒了。

抬手撒了拽着两匹驮着甲箱、粮食的战马缰绳,一拍脑门道:“坏了呀。”

抢东西无疑是很快乐的事,可抢完了问题来了,他跑不远的呀。

本来嘛,他们的马就不如人家,回哈密有四百里的路程,甭管怎么跑,最后肯定要叫人家追上。

现在他们又抢了人家好几十匹驮着铠甲辎重的马,更跑不快了。

反倒是敌人,一下装备轻了这么多,行军速度肯定飕飕得往上涨。

这甭管怎么看,最后他都得完蛋,除非……除非他现在就把这些马、铠甲全部弃了,这还有点儿可能逃回哈密。

唾手可得的好东西,弃了这可能么?

不可能的呀。

这些马铠、重铠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一个小队的重骑兵呀。

一个小队的重骑兵,听起来不稀奇,这年头各地边将都有家丁,有能耐的养点重骑兵也不奇怪,但那是有仗打的地方。

像在宣大,阵斩一个北虏首级拿回去赏赐银子就能换两套具装。

但在没仗打的地方,谈何容易。

反正达云的俸禄是不敢想,凉州卫一大家子吃穿用度都指着他这点儿俸禄,退一万步说哪怕不组建自己的重骑,这些具装拿回去也是一大功勋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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