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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消息时,应明正在林间兽道牵着马儿向一处隐蔽的斥候哨所行进。
在树林中他的部队并不会密集地聚集在一块,虽然就算聚在一起依然没多少人,但他们习惯以不远的间隔分开扎营,以防人们聚在一起发生矛盾。
战斗中每个士兵都造成过多的杀戮,长时间生存于不安定的环境中,每个士兵都变得乖戾、怀疑与暴躁不安,他们习惯听命行事,仅因双方立场不同便将素不相识的人置之死地,就算没矛盾还会加以刀铳,那要是有矛盾呢?
偶尔的行军休息中,应明正在自己随身携带的笔记本上起草一份准备交付东洋军府关于士兵心态的报告,他们这支部队恐怕直至退役都会深陷战争之中,到时候想要继续服役的旗军没有关系,但那些退役的旗军,应明建议东洋军府不要第一时间把他们送回天津。
而是先找一个地方,者日本、朝鲜或者常胜之类的地方,让他们先在那呆几个月,一来学一些回家生存的技能,二来即便与人发生矛盾犯下罪责,不至于祸祸本土。
等他们习惯放松的和平生涯,再放回本土。
不过应明估计没多少人想回去,至少他麾下的旗军已经习惯跟着军队四海为家,七成都想再签个合约继续服役五年,如果军府对二次服役的老兵待遇上再有些提升,恐怕这个人数还会更多。
其实应明正想着回去呢,不是回村子,是带兵回普利茅斯,只是他的小马儿马掌跑掉了,从刚杀的英格兰大马蹄子上卸了一对儿,打算去林间哨所换个马掌,让旗军休息休息,就带兵回普利县。
缴获的一部分战马被他们杀掉吃了,没留几匹,虽然那些高大战马冲击力确实很强、短时间跑起来速度也确实贼快,但最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他们带的都是母马,个头儿低、跑得也不快、负重也不大,但省辎重,三两天找不到水喝马奶也能过,本身就是半野马,吃东西也没那么讲究好养活,缺点在局部以多击少的作战环境中可以无视,优点在缺少辎重的运动作战中必不可少。
说实话没有哪个骑兵不喜欢高大一些的欧洲马,换个时候,他们都愿意拿俩月兵饷换上一匹安达卢西亚马,要是在亚洲那个环境,他们则会在战场上抢一匹就带回去一匹,但这儿不行。
抢了马留不住,他们人少,能带走的马有限,这些马又不易照料,所以只带着一小部分缴获战马携带战利。
应明不是没想过围城敌军会派出部队来围剿他,事实上这就是他的期待,他出城的本意就是拦截西面援军的同时,调围城大部队分兵。
但他从未想过这个信儿会是村庄百姓来报的。
看着眼前头戴破旧小帽,身上穿着不知是父亲还是兄长的麻布衫,看上去明显不合身的小孩一脚深一脚浅地趟过林间营地为自己带来敌军即将抵达村庄的消息,应明在心里琢磨了很久,还是没问出喉咙里那句为何。
他有自知之明,从未对村里的百姓承诺过什么,也从未要求他们保护自己储存在村子里的粮食,在他看来除了帮他磨面换取报酬之外,这一切只是各凭本事。
他要是能保护粮食、攻灭敌军,那些粮食谁也夺不走,百姓没胆量吞他的东西;他要是没本事,也不指望百姓能守口如瓶,假如村庄百姓觉得给敌军上交自己的粮食对他们好,那他们就上交,反正他会再抢回来。
小孩怯生生地瞪着大眼睛看着林间营地休息的北洋骑兵,回答着应明亲兵的问题,那是个健壮、剑法娴熟、会说汉语与英语的艾兰武士,在他的族群中身材相对高大有着能赶上大明人的个头,如今浑身都罩在质地上乘的板甲里,拄着双手大剑尽量用柔和的嗓音向报信小孩问询着一个个军情。
有些事小孩知道,有些事小孩不知道——其实爱尔兰人普遍不喜欢英格兰人,打从娘胎里出来就是要干死英格兰人的,这种情绪自然也包括英格兰人的小孩,不过应明让他一定要对这个小孩语气好些。
“他母亲是帮我们做泡菜的妇人,说贵族的税官回来了,让村子准备二百人吃一顿的食物和酒,并准备这些人半个月的面包、水果和鱼,磨坊主把我们曾在那驻军、储藏粮食的消息告诉了税官,现在村里有十几个士兵,到晚上会有二百人,也可能更多。”
应明松开坐骑蹄子上绑着的绳子,缓缓点头,对亲兵问道:“他叫什么名字?”
“小约翰。”
指挥使皱着眉头,咀嚼着这个名字自言自语地念叨道:“雷头角汗?也行吧,我见过太多奇怪的名字了,至少这个比牛魔王好点,他们那个村子以后就叫雷头乡了。”
说着,他在身上找了找,最后从腰带蹀躞悬挂的包里摸出个玉石做的小佛手把件,递给小孩后问道:“小可汗你可会骑马?不会你就带上他吧,去传信各总旗,给手铳装弹药,检查剩余火药,回普利县之前看样子还要再打两仗。”
敌军派出的人肯定比二百多,但路况不好、村子也盛不下太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