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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得水(1 / 2)

陈沐说:“这很公平。”

他并未像邵廷达想象中那样气急败坏,甚至乐见其成地对白马酋长提供一切便利,当场同白马联盟的八位首领签订了一份协议。

协议准许白马联盟八个部落从深山中走出迁入阿港,在道君庙北方建立村庄,成为此地百姓。

在这一基础上,陈沐向白马联盟提供二百万可可豆的货款,其中有百万借款与购换安达卢西亚母马的差价款项,供其向北方各部落贸易,同时双方也做出约定,白马联盟需在六个月内将必需品外的货物卖至阿港。

所取得利润将用于购置包括五百杆火绳鸟铳在内的千户所军需及明军教官的训练费用,白马联盟在六个月后将改编为常胜左千户所。

协议中阿港首次更名为常胜县、常胜港、常胜镇、常胜卫四个行政区划。

陈沐一直打算给阿卡普尔科更名,正如西班牙人无视印第安人对地方的称谓而起自己的名字一样,他认为自己也没必要跟随西班牙人的脚步让这里继续沿袭名称。

这是一个极好的契机,随着白马联盟从深山中迁出,常胜之地的百姓已至两万四千有余,如果算上南方的山野部落,人口将膨胀至四万。

即使在明朝,人口接近万户,也是不小的县城了。

对于白马的奇思妙想带来倒卖生意,陈沐并没有眼红,他设计的经济环境出现漏洞,别人找到漏洞是别人的本事,要怪只能怪他自己格局小,没有往常胜以外的地方着眼。

不过此时此刻,这也不是那么地重要,这是一锤子买卖的活计。

限于可可树的生长环境,使用可可豆作为货币的地方只有原阿兹特克领地的中部地带,在常胜县的推行下,很快可可豆就会退出这个范围的货币体系,到时候倒卖自然也就无法牟利。

他更在意的是白马联盟,见识过明军战力的他们几乎不需要规劝便同意落户港口成为百姓,人口大规模涌入常胜县自然是好事,但随之而来的治安压力、物价变动、生存压力才是他更需要担心的。

比起白马联盟八名首领的长途跋涉,状元桥的郑屠就轻松多了,那边不兴靖海服这类用于工作的耐磨服装,连同郑屠一道赶来的二十三名部落酋长与他们的护卫穿着一水儿的明军制式铠甲,天气再炎热也不脱。

用明朝人的话来说,状元桥的郑屠是飞黄腾达了。

在过去,郑屠只是一个小部落的酋长,隶属于被邵廷达起名为‘内子陪儿子’、麻贵称之为‘伊族人’的大部落联盟。

这个部落联盟起源于西班牙人自墨西哥向北开拓的征服战争,一个个不愿意臣服西班牙人的部落向北逃难,使伊族人变得强大,成为阻挡西班牙人北上的印第安血肉长城。

组织松散的伊族联盟在长久的战争中占据了状元桥南北千里、东西近三千里的庞大土地,其中的所有部落只有一个目的,生存。

郑屠只是数百个村落中并不出奇的一个,但他的时运来了,这时运就是麻贵与邵廷达。

在与麻贵的交往中,使他成为明军的一员,而在迷航的邵廷达为原住民夺回状元桥的战事中,失去领地与部落的郑屠不但收复失地,还在伊族西部联军中取得极高的声望,成为伊族西部百余部落的战争领袖。

当麻贵在状元桥南面设立金城县,伊族西部联盟便成为金城县的属民,在外部环境上金城要比常胜县好得多,上百个大小部落多达十四万八千有奇的百姓在陈沐同贝尔纳尔的交战中由金城知县吴中行登记黄册,分派土地。

吴中行最后还是选择陈沐提过一嘴的金城来命名自己的县城,因为登记黄册的过程中他们就发现了金矿。

似乎所有明朝人都没有陈沐那么高的藏拙心理,几乎在金城县刚刚确立的时候,吴中行便派人教授郑屠耕种、烧砖;麻贵则教授郑屠诸般农具如何使用与构造,毫无保留地将这些‘雕虫小技’交给百姓。

陈沐在衙门里听着郑屠部下长腿熊的报告,缓缓点头,这个长腿熊是郑屠麾下上百个部落里汉话说得最好的人,如今已经在教授别人言语了。

没有战争的影响,金城一派欣欣向荣之景。

陈沐有理由相信,大明王朝的进士是这个时代最聪明的人,任何人都有贪污、发牢骚的才能,不单单文人,别管武官还是寻常小吏甚至走卒贩夫,只要有机会任何人都能把贪污与发牢骚做得很好。

但不是每个人都像进士们一样能治理地方。

“吴知县还带我们与北方的黑脚人打了一仗,大获全胜。”

黑脚人?

又是个新的部落联盟……陈沐没觉得是小部落,因为众多小部落是没有名字的,何况能与英勇善战的伊族人作战,那也只有部落联盟才行了。

陈沐问道:“是黑脚人进攻你们了?”

金城没有多少守军,不过万历的几条战舰停在那边躲避战事,还有些禁军,如果他们加入战争取胜没什么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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