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尔纳尔攥着皇明旗一角站在总督府的露台上,这里视野极好,临着墨西哥城宽广的武器广场。
如果是白天,从这个位置目光越过广场中间的炮台钟楼,能看见对面正在施工的大教堂。
不过此时明月高悬,贝尔纳尔只能看见远处黑暗街道打着火把巡行的卫兵。
今天早上,西北靠近塔斯科的新贵族,也是那片土地的种植园主,那个姓桑切斯满脑肥肠派他愚蠢的混血仆人骑了一夜的马来到墨西哥城。
仆人报告有一股十几人的士兵闯进他在山下的种植园,杀了几个奴隶,烧了两片棉花地,抢了些微不足道的烟草。
就为这些,桑切斯希望贝尔纳尔能把那十几个士兵吊死在塔斯科——那是一座矗立在高原上的城市。
西班牙攻陷阿兹特克人的国都,派出探险家在整个新大陆搜寻金矿,在塔斯科没发现金矿,却在那找到大量的银、锌和铜矿,移民潮蜂拥而至,使得那成为中美洲最早靠白银繁荣起来的高原城市。
塔斯科离墨西哥城只有十七里格,也就是二百里距离。
那个愚蠢到家的桑切斯就不会发动他的大脑想一想,为什么在离墨西哥城如此接近的地方,会出现乱军?
中午更糟的消息传了回来,今天凌晨,一支由六十四个混血军团士兵组成的溃军再次经过塔斯科,这一次他们目标明确,袭击了一座银矿,杀死矿山中监督的十二名士兵,控制八百多个印第安矿工,将未经加工的银矿石用马车拉了整整一吨半,打算往北走。
之所以是打算,因为在他们离开塔斯科前被另一伙溃军赶上,一个要求平摊银矿,一个不愿意,双方看着富丽堂皇的塔斯科一拍即合,丢下矿石马车集结部队扫荡了城外六个种植园。
无独有偶,糟糕的消息不单单墨西哥城西北方向出现溃军作乱,在北边早在数日前就已收到传信,自贝尔纳尔军团向南回撤,留守在要道的四个要塞驻军中三支小队都因兵力不足、畏惧印第安部落集结军队的恐吓而撤退。
还有一个没撤,再想发信让他们那二十五人组成的小队已经没了,木质塔楼被拆毁,只剩下旁边堆起一座印第安人的高台土丘。
在刚刚,月亮升上天空,贝尔纳尔终于得到完全确凿且准确的消息。
造成北方印第安部落集结军队的罪魁祸首之一,埃雷拉及其率领的整个混血军团已被歼灭。
贝尔纳尔之所以确凿地认为这支军团被歼灭了,是因为那场战斗已结束的六天了,只有三个人活着回到墨西哥城。
这三位幸运儿分别是一名连队被击溃后差点因拖欠部下工资被哗变杀死的连队长戈麦斯,戈麦斯连队的理发师以及戈麦斯连长忠实的随从,同时他的随从也是一名尚未习惯的瘸子。
大腿被明军骑兵砍了一刀伤口烂得像被片开的西班牙火腿般的瘸子都跑回来了,那些身体健全的溃军还没回来——这肯定是不回来了啊!
寂寞的烟被从贝尔纳尔口鼻间被吐出,他咽下一口来自伊比利亚半岛的葡萄酒,凝视杯中深红液体,突然抿着嘴从栏杆外倾下,转身从酒柜上取过一瓶看上去破破烂烂的朗姆酒。
低头、倒满,并不去喝,只是垂头看着,火把映照下银杯中朗姆酒是很深的琥珀色,让人不自觉地发呆。
直至肩头被披上一副奥斯曼帝国工艺的毛毯。
正如贝尔纳尔来自西班牙国中显赫的公爵家族一样,他的妻子同样拥有显赫出身,来自奥地利哈布斯堡治下波西米亚王国,不过因家族信奉加尔文教令其西班牙没有话语权。
妻子没有说话,贝尔纳尔叹了口气,依然看着漆黑街道上巡逻卫兵的点点星火,道:“以前我认为阿尔曼萨是个胆小鬼,真遗憾,我好像错了。”
“战报你听完了么?”妻子立在贝尔纳尔身后,端走他的酒杯道:“你不喜欢喝这个——虽然它能让人快乐,但指挥官战前需要有清醒的头脑,我听说战报只说到明军出现在战场上,你就推门离开了。”
贝尔纳尔转头看了一眼妻子,耷拉着眼皮道:“埃雷拉在山东面向白马布阵,明军从战场背后出现,没什么好继续听下去的了。”
“你该听下去的,他们对明国军队的兵力描述有极大出入,上尉说有七八千人,随从也说七八千,但他的理发师说明军在背后只集结了一千多步兵,没有长矛没有火炮,甚至连瑞典方阵都算不上。”
贝尔纳尔轻笑一声,道:“那不可能,埃雷拉虽然是个杂种,但他的秘鲁经常以几百人就能对抗几千个印第安人的围攻,并撑到援军感到击溃他们。”
“他的军团还有二十名骑士与一百多个轻骑兵,如果没有长矛,他们不但无法抵御方阵,更不能防备骑兵,一百名轻骑兵就能杀死几百人。”
他的妻子点头道:“确实如此,理发师说他们一直占据优势,骑兵一度践踏明军阵线,拖住骑士,直到明军骑兵赶到……后面的事理发师什么都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