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豆皮小说>女生耽美>开海> 第一百章 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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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光头(1 / 2)

这世上愁事纵有千百,设计军争,若此时问白古城南野战中的缅军,只能得到一个答案。

你妙计万千,排兵布阵如孙武子再世,取尽先发制人之手段,上自将领下至军并,各个心觉稳操胜券是气势如虹。

可初初接战,发现情况并非与自己想象中一样——世间还有比这更令人深受打击的吗?

缅甸白古地方的传令兵确实没有谎报军情,他离开伏兵阵地时,明军先锋确实只差一里便能整个进入包围圈,这个整个的意思是一字长蛇阵的前半部分已经过去,埋伏林间的弓弩铳手、短兵长兵能在一声令下便自明军阵线中段截断首尾,接着不论打前打后,都是一场大胜。

可偏偏,邵廷达的兵累了。

秃头莽虫可不累,他一路骑着马,怀揣先锋官的兴奋,这时候就算让他睡他都睡不安稳,但他的旗军确实累了。

为了与张世爵部交换前军后军的部署,他的旗军用别人走三里的时间急行九里,这才后发先至赶上黄德祥与娄奇迈所率两部前军。

虽说他很莽,但心眼还未被先锋官的兴奋冲昏,还记得自己做先锋官的初衷,为的是明日作战炮开白古城门,第一个杀进这座莽氏都城,可不敢再让旗军疲惫了。

故而,他派去联络黄德祥、娄奇迈的骑手一回来,便下令士卒就地歇息,构筑出简单的望楼划定斥候防线,便下令宣讲兵开始干活,传达遇战后赏格、战胜后前景以及此战重要性,鼓舞士气之后歇息。

南洋军惯例。

邵廷达没想过夜袭,虽然他辎重里带着金鼓,也拉着火炮,但在人生地不熟的缅甸,搞夜袭是扯蛋呢。

先锋官说来威风,可要是率军迷路耽误军机,回头他哥能饶过他,军法也不准给他留全尸。

都是从旗军一步步升上来,哪个能不知道开战前将军要白脸,先锋官就是替主将耍白脸的,要么先战得胜皆大欢喜,要么就算没死在战场上,回去也要被祭旗立威。

虽然莽虎知道他哥不可能拿他祭旗,但这种风险他不想冒,与勇猛敢战无关的事,傻子才做。

在吕宋有座莽虎山,那个地方曾发生过一场遭遇战,邵廷达设好伏击圈想要埋伏西班牙人,结果敌军就在伏击圈前一点点驻军,可是令他抓耳挠腮发愁坏了。

这个夜晚,莽虫下令驻军那刻并不知道就在不远的地方,热带树林里埋伏的敌人同样气得牙根痒痒,光想派人过来把他叫过去。

不过转眼就不必多想了,没过多久,一队吕宋都司训练有素的斥候在搜索中发现敌军也被敌军发现,鸟铳砰砰砰地在林间放响,登时令这边驻军的莽虫吓得一激灵从墨绿蚊帐中钻出来,甲胄都来不及穿,赤着膀子当即擂聚兵鼓。

太热了,密林中闷热潮湿的天气行军良久,让他贪图这点凉意,却没想到就这一次疏忽硬是叫他遭遇敌军。

鸟铳仅放出七八声,再无第二阵,邵廷达脑海中立即臆测出密林深处的局势,他一队斥候来不及放出第二铳便被干掉,显然是遇到敌军埋伏,连忙一边披挂铠甲一边高声呼喝,既为聚兵也为不让部下害怕而溃散。

他很清楚,这种时候不能乱。

他想不到这样遇伏的情况,敌军也想不到这样伏击的情况,明军先头还未进入伏击圈,更别说原本想要直接冲击的中段,也就是邵廷达所在的中军了。

“养儿速去后军把兵聚起来,分五哨,在后面迭阵前行护着你爹。”

这若是在平原开阔地,一字长蛇阵非但没什么局限,相反还能前后包抄夹击敌军,但热带密林的破路上,没留给军阵太多腾挪躲避的余地。

小牛犊子般的病秧儿可不像莽虫这般贪图享受,没放下战事将临战将最基本的素养,甲胄都在身上好好披着,听到莽虫的号令当即抱拳领命去了。

这世上孝顺有千百种,被杀父仇人养大的病秧在南洋旗军营地里长大,却恰恰相反地对血缘比旁人了解更多。

最早别人叫他土匪的儿子,后来变成强盗的儿子,如今人们说他身上流着叛军的血。

他可以看见,有一日人们会因畏惧他的权势而不敢再称他生父是土匪、强盗、叛军,卫里小孩甚至已经不知道他的父亲曾追随过谁、做过什么。

权势不单单能改变将来,权势也能扭转过去——于病秧儿而言,这就是最大的孝顺。

人们都知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是孝之始也。

却只有少数人知道下一句。

是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为孝之终也。

“我去了!”

篝火映照在病秧儿领兵返身的背影,邵廷达失去眉毛的眼转向前方,远处前番爆出铳声的方向,鼓槌丢给家丁,在众人侍奉下穿戴甲胄,凝起眉头道:“管他前面是什么,聚兵列阵,他就是天王,老子也把他军阵扯个稀巴烂!”

战鼓响起,光头部队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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