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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伏击(1 / 2)

“追!追上他们!”

密林之中,一行三十余缅甸武士在巡逻中追踪到明军踪迹,三骑持长刀的骑士率麾下步卒向林间快速展开扫荡。

他们的兵装有自己的特色,步卒下级将官戴铁胄握双刀,部下扎发髻持刀矛;骑兵将官则多戴帽盔,类似元明风格,与笠盔相似,差别在明笠盔大多为尖顶,这边帽盔有更多蒙元大帽风格,合以梵文雕饰。

缅甸兵农合一,这是莽应龙能组建二十万大军的根源,这种军事形式往往意味着底层军兵孱弱,越是上层军兵越精悍,缅甸也不例外。

他们的军卒晋升,并不依靠战功,而要看谁能活下来。

步军、马军、象军是中南半岛诸国的兵种传统,在缅甸,投身应募的壮士一开始都是步军,当他们打过十场仗,便可以被提拔为马军,马军再打十场仗,则被提拔为象军。

相对前面两个兵种,甚至相比世上任何一支军队,象军的军饷都非常丰厚,每月五十箩谷子。

虽是未脱壳的小米,却有一千八百余明斤之巨,足够让他们养上几个佣人,家眷过着舒适的日子。

这样的军饷易地而处,在物价平时,相当于月俸十三石米,高于明朝百户,与副千户的俸禄仅差半石。

这支巡逻队并不知道密林中有一双眼睛透过神目镜盯着他们,久未梳洗的林满爵背靠着坐在树上,收回探出半边的身子将神目镜小心翼翼地塞入腰的竹镜套,扣好木销,随后在皮腰带上摸出一块燧石。

林满爵还是那副老样子。

久经沧桑面带征尘,笠盔斜斜扣在头上,皱起眉来抬头纹路沟壑纵横,掺着食物碎屑的胡须被盔带勒得卷曲,一双眼睛混杂血丝目光却依然凌厉。

与邋遢面容相同的是本该明亮反光的胸甲涂满红泥与划痕,胸甲下水磨锁子战裙更是插着不少树叶。

一成不变的,是插在腰间挂带里的那柄凤头手斧,狰狞雪亮。

“没有战象,去吧。”

树上的林满爵语气里说不上来是失落还是庆幸,他只是低声说了一句,随后便认真地摆弄腿上长杆,全不管不远处敌军正追杀而来。

他腿上撂一杆神目杀将铳,这俩月放出几十铳,眼看着第二块燧石也不行了,他仔细地拧开龙头杆,麻利换上匠人精工细磨的新火石,试着打出两下火星四射,这才满意地把磨损燧石收入腰囊,向铳膛装药装弹。

燧石很坚硬,军器局的匠人在给燧石磨出咬口以齐整嵌入龙头杆夹紧固定时,铁挫经常被燧石打花,即使鸟铳扳机力大,这块小石头也不容易被磨损。

但对铳手,尤其是使用杀将铳这种尚在实验阶段、本就不能达到最佳射程绝对精度的早期散兵而言,林满爵必须让手上这杆大铳随时都有最好的性能,崭新的火石最牢靠,最近接鸟铳出军器局时的七成打火标准。

这个发火率已经非常高了,不单单涉及铳机构造,还与药池盖角度、燧石形制、弹簧力度有关,事实上若单单燧石打着火,那几乎是百分百。

但机械越复杂,越容易出问题,出问题也越难修。

这就是现阶段燧发机构比不上火绳铳机的地方了。

林满爵并不在乎那三十多个追踪他们而来的敌军,那些踪迹本就是他让黑金刚带人故意留下,谁上钩谁便死无葬身之地,这无关私人恩怨,他自然不会为此烦扰。

立下树下的是南亚墨利加最勇敢的猛虎战士,穿上铁铠甲戴上铁笠盔的黑金刚照旧有万夫不当之勇,过人高的两刃三尖刀斜插在地,先带着他十几个南墨老乡远远地对追击而来的缅军来一段战舞。

背插镶龙靠旗手提燧发铳的林晓穿梭林间雄姿英发,方圆二里数道防线近六百名游击军隐蔽行迹,这伏击圈本就不是给三十几个人准备的,这些缅军落入这里便是十死无生。

林满爵更在乎一些别的事情,他带兵在这周遭二百里林子流窜两个多月,俘虏前前后后抓了八十多个,绕着白古别管是僧兵、缅族、孟族,无论巡逻队还是正规军,统统都有过交手,对城中情况大致了解一些。

兵力太少,也无火炮,单靠他散布林间参将部一千余平远军,大事办不成、小事办腻了。

林间伏击的铳声打响,这样的战事连树下跳完舞的黑金刚都不愿意提两刃三尖刀去凑一手,更别说树上的林满爵了,他只是歪头看了一眼,便再不过问,只是自怀中掏出读了好几遍的书信,又看了一遍。

南洋大臣把接下来的战事称作‘海上三眼铳’,战事将以这个名字封存入海军讲武堂藏书楼,这令他欣喜如狂。

所谓三眼铳,是直三方齐攻,白古要塞陈帅麾下中军部;镇守仰光白帅麾下左翼部;以及他这一支堪堪千人的游击军。

事实上现在再称他们为游击军已不合适,在安南之战后,林满爵在战时担任军职为参将,他的侄子林晓则晋升游击将军,故如今他麾下分为两部,本部七百余正军,林晓六百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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