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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九章 长城(1 / 2)

杨兆龙腆着肚子打着哈欠从木屋里走出,看着高高的日头揉了揉眼,百无聊赖地坐在门槛儿挠起了后脖颈子。

即使在苍凉古老的新明,来自北方古老帝国的贵族一样有人伺候,这让杨兆龙的仪容看上去还保持着播州贵公子的架势,不过身上的已有很大变化。

最明显就是足蹬皮靴、身穿短衫。

不单单杨兆龙是如此,新明所有人都脱下了厚底布快靴,衣衫长袍裁去一尺四寸。

最初至新明的几个月,没有代步马匹、没有耕牛,人们需要跋山涉水越过草原,长袍不适应当地生存需要,布底快靴也不够耐磨,不能改变环境就只能被环境改变。

杨兆龙摸着包裹小腿的鳄皮靴上棱甲,几条横行聚落的野狗远远地瞧见主人起来,微微摇着尾巴快步跑来。

早起的婢女奉上肉盘,杨兆龙抽出小佩刀将肉块切成一条一条喂着,把它们喂个半饱,这才起身洗了把脸。穿着膝盖手肘打帆布补丁的衣衫戴齐镶铁皮甲,一声呼哨,远远马儿打着唏律奔来。

最初在杨来港登陆的仅有千余百姓,后来从大明又发来两支船队,如今新明百姓已逾千家,更关键的是带来了猪、牛、羊、马。

有这些牲畜,百姓的生活才更容易一点,杨兆龙也更容易前往更远的地方。

在马匹到来之前,杨兆龙从没离开杨来港三十里,好不容易一次鼓足勇气准备充足,沿海岸边缘向东行去,在东边大河里遇到鳄鱼,他从未见过那么大的土龙,而且战斗力极强。

掌心雷丢旁边稍远些都伤不得,全靠鸟铳朝脑袋齐放才打死两条,就这还有一条被河冲走,找都找不到。

就那一次,吓得杨兆龙半个月不敢出门,想了好几次写信跟姐夫告辞,让他另请高明,最后信写好却被他烧了。

“鸟铳、干粮、水、跌打药都备齐了,这比同人打仗危险得多。”

一个总旗的旗军牵马骑马跟在后面,赶五架马车搬运水粮,甚至还带了些吕宋送来的棉布。杨兆龙策马在聚落中央的水井周围打马兜转几圈,扬鞭向港口指指,道:“刘百户,此次你沿海向西,多带水粮,行上五百里,把周遭地势地形绘出来,我往南,去看看当地土人。”

七条野狗跟在战马左右呲牙咧嘴地跑前跑后,自打驯服这群野狗,杨兆龙就变成杨来湾方圆四十八里的顶级掠食者。

之所以里数精确,因为东边四十八里是条大河,河里有土龙。

不过就在前日,南面五十六里的哨所有旗军回报,他们在更南的方向打猎时,发现有人与牲畜活动的踪迹。

刘百户点头应下,这是个踏实的明军军官,再有仨月,他就能带半数旗军返航移防满者伯夷。

据先前商贾带来的消息,林凤已领受将令,筹措率部前往满者伯夷的辎重,到时会有新的旗军到这边换防,他也终于能回到有人烟的地方。

新明这地是不错,风景美、物产足,但刘百户心里就是有一点芥蒂成了疙瘩。

别管怎么看,这地儿都适合养畜生,养个猪养个羊,都不用专门喂自己就肥了,但不适合养活人。

这将是他在新明的最后一次航行,远航五百里给杨兆龙探路。

杨兆龙倒没思乡的想法,只是这几个月着实感到当大家长不容易。

他和刘百户打了招呼,又几次三番对部众叮嘱,从肉食放硝制冰窖到看护牛羊,从耕田浇地到磨制米面,林林总总交代半天,这才亲自率队绕过海边密林,向草原行去。

“终于能见到人了,我就不信这么大地没人!”

杨兆龙想见人已经想了很久,数十骑疾行在辽阔草原上,他一遍遍自说自话,一会说见人先放铳打翻捉俘虏,一会又说不起冲突送些布匹。

杨来湾向南,除新明百姓聚落外,林间有木工伐出的小路,当进入开阔地,每隔一里打下的木桩便成了指路牌,绕过隐蔽在草丛下的蛇窝鼠洞,弯弯曲曲指向南方。

间隔十里,则是木屋结构的小驿站,每个驿站都有五户人家,他们共有一匹马、两条狗、几只羊。

他们的狗不是杨兆龙这种充满野性的新明野狗,而是从大明专程送来的黄犬,忠诚可靠,当然没有野狗那么凶悍,但它们是野外最好的哨兵。

即使人人骑马,毕竟没有道路不敢放开骑快,抵达最外围也是第四座小驿站时日头已近黄昏。

“公子,他们是枣红色的,身涂白灰,少着衣物,赶着个头很大似羊似马的动物,在周围放牧。”值守边缘的民户是最强壮的苗民,腰别环刀手持长矛,木墙靠着长鸟铳,指着远处道:“他们有兵器。”

“什么兵器?”

“矛、刀、镖。”苗兵说着有些尴尬,道:“好像是,石头做的。”

石头?

登陆新明数月,杨兆龙对没见过的动物已见怪不怪,因而听说有似羊似马的东西并不惊奇,他看看自己的手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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