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好像不是酒店给你安排的钢琴师。”他对面的人说。
“的确不是,这样的人,不会把自己困在酒店里。”
“你好像很欣赏他。”
“对。”
特森并不掩饰自己对那个小孩的欣赏,只不过……
他苦笑了一声,“我现在已经没什么资格去教小孩了,如果是在年轻的时候碰到这么一个小孩,我真是会动心。”
“现在也还来得及。”
“不了,他对音乐还有热爱,而对我来说,音乐只是一个敛财的手段了。”
特森重新拿起酒杯。
忽然。
白墨换了歌曲。
特森原本要喝酒的手一顿,他不可思议地放下杯子。
“他……是不是在弹你的成名曲?我记得你曾经说过,这首曲子就算是你,也没有办法完整的弹出来第二遍。”
是的。
因为这首曲子,除了难度以外,还吃身体素质。
必须对钢琴非常了解,必须有非常好的状态,还必须能投入其中,跟随着音符而动。
这些,缺一不可。
而,对于特森来说,这些东西已经离他很遥远了。
那人又说:“这小孩弹得真不错,除了你,我没有听过这么好听的独奏。”
“他已经超过了我。”特森顿了顿,“现在的。”
“过去的你,已经没法超越了吧。”
“未来的他可以。”
特森说完,直接把酒杯放在了桌子上,“我今天来,本来是想拒绝你的提议。”
对面那人一愣,“不是,你……”
“但是现在我改变想法了,我决定和你成立这个乐团,哪怕亏钱也无所谓。”
“是因为这个小孩?”
特森并不知道真正的答案。
他只是愣神地望着白墨的方向,像在看过去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