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陌对高尔夫这项运动不甚精,全程坐在遮阳棚底下,喝着椰汁,一身亚麻色的连体运动裙装,遮阳帽配黑色墨镜,遮住大半张脸,唇线抿得平直,看起来难以接近。
好像她只要不笑,就天生带着清冷,这副酷酷的模样倒是给她省去了不少社交。
墨镜下,谁也不知道她是沈眼色,视线在跟着谁在流转。
只有她自己知道,只有一个人能成为她瞳眸的归处。
读书时,她只认为他整天对着电脑,幽暗深邃的眸子反射着屏幕幽冷的光,整个人看起来阴郁,俊朗无双。
倒不知道他还打的好一手高尔夫。
沈戾的肤色算不上白皙,但也不黑,是恰到好处的荷尔蒙充盈的肤色和气质,往常他的头发总是梳上去,漏出整个光洁的额头,男性魅力十足,今天,头发蓬蓬松松的垂搭在额前,少年感满满。
他好像总是能随意切换,面对人际关系也是,总是游刃有余的行走在任何社交场所,让人生出火赞赏火钦佩来。
天气炎热,他额角浸出薄薄的细汗,朝温陌伸手。
后者已经自然而然站起身,捻着一块帕子踮起脚尖去替他擦汗,随后躬身把水递给他。
在沈戾面前,温陌这才笑起来,“程叔是出了名的打高尔夫有瘾,没想到沈先生也这么厉害。”
“取笑我?”他是从程远峰手下败回来的。
虽是败的,但相差并不大,尺度拿捏得刚刚好。
温陌这声厉害,可不只是夸球技。
意外就是这时候发生的,天气太热,那天正是一年中白昼最长的一天,距离太阳走到最高处其实还需要一段时间。
但依然是刺眼的,程远峰就这么倒在绿得没有一丝杂色的草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