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了口气,道:“每个族群都有那么个另……”
看到徐铮不怀好意的眼光看来,星芭黛连忙改口道:“例外。我哥就是。他比我大五十岁。”
我的妈……大五十岁,按人族的观念,已经该叫爷爷了……突然想起,星芭黛好像有上百岁吧?汗,好老的老的姑娘……还长着一张少女的脸,真是水仙不开花——装蒜!
徐铮心里腹诽着,明智不敢开口发表谬论,听星芭黛继续道:“他小时候刚生下来的时候,跟我一样,由于是人族与精灵族的混血,体质相对要弱一些。他跟我不一样的是,我是亲魔法体质,出生就可以练习自然魔法强化体质。他却是亲战技型的,没有办法一出生就开始练精灵的箭术。”
“听父亲说,那时候他体弱得三天一小病,五天一大病,搞得全族都头痛不已,生怕这个精灵族的王子就这样夭折了。”
这样啊,听上去挺让人同情的。徐铮自己在病床上呆的岁月就悠长得可怕,最是同情这种多病体弱的人。
星芭黛继续道:“后来,父亲想到一个办法,让哥哥去修习人类的斗气。因为这个技能和岁数没有关系,再小都可以练。斗气还有这个好处?奥森可没有说。徐铮突然想,这是不是就叫做从娃娃抓起?从出生就开始练,难怪什么什么武圣,又是什么什么武神人族里出得最多。靠!武圣也好,武神也好,有什么了不起的?按徐铮的理论,让他们从小就累死累活的练这些东西,剥夺了他们精彩的童年,当诛!
心里想着乱七八糟的东西,听星芭黛道:“这样练着练着,身体倒是好了。但毛病也练出来了。”
啥?走火入魔?还是练成神经病了?
“你知道的。精灵的箭术在整个亚里斯大陆都独居一格,虽然这样说好像有点自大,但精灵的箭术确实能非上亚里斯大陆第一。偏偏族里出了个怪胎,一练人族的斗气就练上了瘾,完全无视的精灵世代传承的箭术,非要学习斗气与剑术。”
徐铮怔了一下,道:“这也没有什么不好吧。人各有志,也不一定非要精灵族就必须学精灵族的箭术。你哥哥有自己的爱好,那也是好事。要是因为这样而反对他,我只能说你们的目光还是太狭隘了一些。尤其是你父亲,在这个时候更应该支持自己的孩子。”
星芭黛叹气:“没有不支持啊。精灵族比较自由散漫,无论爱好什么,只是不影响到别人,没人管你自由散漫……嗯,徐铮暗自点头,非常有自知之名,一帮懒骨头!
“麻烦就出在这里。以人族与精灵族的混血体质,练斗气剑术不是不行。只是精灵的血统占了大半,就注定了我哥的体质力量不足,敏捷有余。如果勤练箭术,肯定会成为一名好的弓手。但练斗气与剑术……就像人类学箭术,先天不足,总是会差一些。虽然不能说百分之百的都这样,但绝大部份情况都是。我哥就是绝大部份中的一员。”
“偏偏他又志气得很,总是不服气。练斗气剑术练得非常努力,这就是最麻烦的地方。”
徐铮怔然:“勤奋努力是好事啊。有个这样的精灵王子,应该是全族的骄傲。你烦恼什么?”
星芭黛摇头:“他勤奋努力得见人就找架打,成天拿着剑蹲在精灵王城大门口守着,见人就眼里冒绿光,强拖着别人比斗。而且这样一干就是一百多年,成了拦路一霸,是人都受不了啊……”
一百多年!狂汗……这确实让人受不了。这精灵王子兰洛特-夜歌真是造孽哦,真练成神经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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