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从旁边的屋子里走出一个人,看到那立文愣了一下,随即笑道:“你好,还记得我吗?”
那立文脱口而出:“黎明。”
那立思一怔,急忙四处看去:“在哪儿?在哪儿?”
黎天王是大姐的偶像,迷他迷的不行。
那立文指指一旁台阶上的男人,忍笑道:“在那儿。”
那立思瞟了一眼,回身拍那立文:“你在逗我玩儿。”
男人走过来笑着对那立思道:“鄙人也叫黎明。”
那立思:“……好巧。”
黎明笑:“是挺巧的。”
那立思小声咕哝:“怎么叫这个名字的人这么多……”
那立文:“据统计全国叫这个名字的有一万多人……”
“你怎么知道?”那立思问。
那立文:“呃……我好像是在哪个报纸上看到的。”
其实。
她是上辈子百度时知道的。
因为,黎明也是她的偶像嘛。
最初,那立文并不大喜欢黎天王,觉得他有些阴柔。
可是,在九一年的一次慈善晚会上,黎明为了内地儿童都能吃上预防脊髓灰质炎的糖丸而多筹集一些善款,不惜玩儿起钢筋绕颈,钢筋索喉的危险游戏。
从此以后,她对黎天王景仰之情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这位是?”
黎明看着那立思问那立文。
“噢,忘了介绍了,这位是我大姐那立思,那位是我老乡吴姐。”
那立文赶紧介绍道。
“你们好,认识你们很高兴,旁边是我的公司,进去坐坐吧。”黎明热情道。
盛情之下,三人便随他进了屋子。
那立文一进屋,便看到他公司的一楼空着没有出租,只摆了待客的八仙桌和红木沙发。
“欸~你这一楼怎么不往外租呢?”
她忍不住问。
“我们公司不差那点儿房租。”
他说。
那立文偷偷翻白眼:你们公司产金子啊,口气这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