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汗珠。
鲜血咕咕的往外流。
所以说顾淮安你是不打算给我一个解释了?对吗?
或者说是你的疯狗病又犯了。
果然是我走的时间太长了,你在美国那边都学会咬人了。
随后暴怒的站起身,你知不知道现在是特殊情况?
你还以为现在是之前那样无法无天了吗?
你最好在走之前把地上的血给我清理干净。
顾淮安只是默默的拿纱布缠好伤口。
一点点擦拭完地上的鲜血。
随后退出房间关上房门,走出这间公寓内。
顾北淮躺在沙发上,烦躁的揉捏着眉心。
TM的这就是疯狗的一大弊端,太容易惹事儿了。
都不用去看他,可以明显的感觉到琴酒对他的好感度,直接降了十个度。
操!
咋的,今天不看黄历不行是吧?
真的是人穷起来喝凉水都塞牙。现在的时间是凌晨3点30分。
顾北淮实在没有睡觉的心情。
其实他挺喜欢晚上四周的黑暗,可以给他足够的安全感。
让他确保别人在几米开外不能清楚的看见自己。
而自己却可以在几百米开外清楚,看见对方。
黑夜给了他极大的安全感,他尤其喜欢半夜没有路灯的时候,一个人散步。
他喜欢雾天,雨天,晚上,阴天。
凌晨三点,走在米花市的大街上。
还是有一些24小时营业的店铺开着灯。
只不过这并不影响他逛街的心情。
半夜散步多是一件美事儿啊!
只不过没有看到远处的小黑,那就更好了。
自动忽略远处时不时传来的黑影?
只要不是冲自己来的就行,他已经习惯了。
应该说已经麻木了。
真的,这里太容易死人了!只要不冲着自己来爱杀谁杀谁。
此时此刻,我们切换到小黑的视角。
他是一名在逃的变态杀人魔。
大半夜了,因为没有猎物会出现,他本打算去便利店。
找寻一个合适的目标,结果就看见一个穿着一身黑的男人走在路上。
凌晨三点,哪个正常人会在这里散步?
他的斗志被燃了起来,这不就是在挑衅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