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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岩钧(1 / 1)

我在高二的时候,在重点中学重点班当普通学生,成绩不上不下,但学得很费劲,活的也不怎么快乐,每天就是上课、吃饭、睡觉三点一线。

我是理科生,但我不怎么喜欢理科。

说实话,我最开心的就是上语文和英语课。语文课可以插科打诨、背背古诗、看看阅读,轻轻松松过去一节课,不论课上干什么,成绩都不会大幅提升或者下降。而英语课呢,更是快乐了。我从小英语就好,口语好,做题也厉害,所有教过我的英语老师都喜欢我。我英语从来没低过130,偶尔全校前几名,也不用多大努力挑灯夜读。要不是语文和英语拉着我前进,我早就排到学校二百开外了。可见我理科有多糟糕。关键是,我提不起什么兴趣。这最难办了。

好了,我的基本情况就是这样,下面介绍一下我为什么喜欢陈岩钧。刚才我进行那样的自我介绍是因为,我觉得在介绍陈岩钧之前让大家先认识我自己是很有必要的,要不你们可能不理解为什么我那么喜欢他。

第一点,陈岩钧帅。

好吧,这确实和我的自我介绍没什么关系。但喜欢帅哥是女生的共性啊,我们全校女生只有两类:认识陈岩钧的和想认识陈岩钧的。

和陈岩钧相互认识的大多数都是一班的尖子生,能考985那种。她们中,腼腆的和陈岩钧说话就脸红,开朗的想和陈岩钧说话也没有机会。陈岩钧对认识的女生只是礼貌,就事论事,没有过度的玩笑。

我的好朋友陈仁静就是一班的。据陈仁静说,陈岩钧上课下课都在学习,而且不是那种如饥似渴的学,是那种泰然自若的学。当然啦,陈岩钧成绩很好,全校前十基本每次都有他,偶尔理综全校第一。不仅如此,他语文也很好。

他写字好看,一笔一画的,在展出优秀作文的时候我经常能看见他的作文。他写出的话,怎么说呢,一看就是用心而写出来的。

我们班语文老师是他们班语文老师的老婆,所以我们两个班平时语文学的基本上都差不多。有一次,为了锻炼我们的写作思维,两位老师让我们两个班写快速记叙文,就是那种课上十分钟就交的。那天我感冒了,嗓子哑了,基本上什么话都说不出来。课上昏昏沉沉地写了不知道什么就交上去了,字也很难看。后来,老师给我们看一班的优秀作品的时候,我一眼就看见了陈岩钧的文章。他好像是用钢笔写的,字很好看,但纸的左下角晕开了一部分,那是他写的最后几句话。我还记得他原文是这样的:“暮霭仍旧泼洒往日的光彩,我像一只倦归的鸟,一遍一遍地徘徊在那棵丁香树旁边。”

他写了一个童年好友失而复得的故事,写的不像一个理科生写出来的,写的像郭敬明写出来的。但我觉得,我能感受到他想表达的情感。他把情感藏在他写文字里,我轻松找到。这代不代表我第一个值得被陈岩钧喜欢?

陈岩钧说话声音比他写出的语句还温柔,但音色沙哑沉稳,语气和蔼柔和。陈仁静和我说,她基本没看过陈岩钧皱眉头,无论何时他都淡淡的,好像一切都在掌控之中的。听见她这样说,我故作镇定:“有吗?”

我装作从来没感觉到过(那时我还没告诉陈仁静我喜欢陈岩钧),但其实,每一次看见陈岩钧,哪怕只是一个背影,我就觉得很安心很安心。

陈岩钧穿的也好看。俗话说,人靠衣服马靠鞍,但又有俗话说太在意衣着的男人都不是好男人。陈岩钧穿的阳光但不耀眼,好看但不浮夸。

我们学校要求每天都穿校服。夏天的时候是校服短袖加校服外套,冬天的时候只需要穿校服外套和校服裤子。

我观察过陈岩钧,他穿校服的时候从来不拉拉着穿,什么意思呢?就是他穿校服的每一刻都是板板正正的。他肩宽,人又高,穿起校服像穿上了军装一样板正好看。鞋的话,清一色运动鞋,很多篮球鞋。我没打篮球之前很纳闷为什么陈岩钧的鞋都是又大又厚又丑的,打篮球之后看他穿鞋顺眼多了。他高一的时候很喜欢穿耐克,自从耐克出了事之后就从KD换成韦德了。

从上面的文字你应该能看出,陈岩钧很会打篮球。对,他还打得很好。你应该也能看出,我也会打篮球,对,但我当时打得不好,现在也一般。我从高一开始打篮球,我打篮球就是为了陈岩钧。这件事我以后会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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