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眼睛通红,似乎下一刻就能掉下泪来,但她的身板很直,无论何时何地,发生任何事,她都是昂首挺胸的。
既然已经决定,就没什么好犹豫。
连澄走到县衙,在街边替人写信的摊子上买了纸笔,唰唰写满一张纸,吹干折起,塞入怀中。
来到县衙大门口,在许多人的围观下敲响鸣冤鼓。
从连澄问路起,便有好事者跟着连澄,准备看个热闹。
到连澄在路边摊上买下纸笔,更围了一群人。
此时鸣冤鼓一响,“咚咚咚”,三通鼓声过后,吸引来数之不尽的人群。
衙役例行问话结束,连澄被带进大堂。
“明镜高悬”牌匾高高挂在正中,下面是一张宽大的紫檀木椅。
连澄第一次进衙门,毫无惧色,双手高举刚写好的状纸,一身白素,跪在堂下。
片刻,一身红色官服的县太爷迈着方步走入,见到连澄先是露出惊艳之色,继而收好表情坐在上位,一拍惊堂木:“堂下何人?”
“小女子名叫连澄。”
“你要状告何人啊?”
连澄将手中状纸向前一递:“我要告戚夕。”
谁说女子被男人骗财骗色后只能咬碎银牙和血吞?
谁说女子怀了孽种之后要寻死?
为什么女子不能报官把坏人抓起来呢?
连澄眼中充满恨意。
曾经有多爱,如今有多恨。
“小女子之前调查过戚夕这名贼人,手里有证据,请大老爷为我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