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了傍晚三人都在一个屋檐下相安无事,胡煜也借到了衣服,可喜可贺,可囗可乐。
中途利莫对一切都很好奇,没办法,他在这个时代就是个老古董,签契者身为半魂体,无法被常人看见,他只能以兔子的形象走街串巷了一下午,回来也问东问西的,胡煜活了15年,光是这一下午就被他身上的身服一直晃眼睛,她第一次见到什么叫“脸上贴金”。
“喂,我说你,换件衣服吧,太显眼了。”胡煜忍不下去了,嫌弃开囗道。“是吗,我穿习惯了,再说常人看不到我,谈不上显眼一说。” 胡煜虽然憋屈,但挑不出他毛病,只能闭上眼暂时忽略面前176高个的小金人。
但是,他在晚饭时被一盘西红柿炒鸡蛋收买了,他吃的涕泪横流,礼节也顾不上了,埋头猛炫,顺便答应了胡煜让他换件衣服的请求,因为不答应的话,胡煜之后就不烧饭了。半魂体不用吃饭,这还是他成为签契者之后第一次吃东西。
饭后,胡煜把他推进厨房指着盘子看着他,“What?” “…………”
胡煜 :Can you……
利莫 :No I can''t.
真的利落的拒绝。她只好把这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少爷推出厨房,自己洗碗。她本来还想白嫖一个劳动力呢。
出了厨房后,她看见利莫在很认真的整理一个书架,她走到他身后“你爱看书?” 利莫微微回头,说: “不,我的爱人爱看。” 这句话让胡煜听懵了,就这一句话让她cpu有点冒烟,看她这呆滞的样子,他轻笑道:“对我的过去感兴趣吗,晚上再告诉你。”他顿了一会又继续说道 “签契者之间有特定关系,也有对应能用的特权,了解我的过去…可能对你了解晦阳这种东西有些帮助。”
晚上,胡煜还是没有得到利莫的答复,她问,利莫也只是让她早点睡。打什么迷语呢这人,她本来想着自己是半魂体,想肆无忌惮的通宵一夜,但为自己的好奇心买单,她难得早早睡了。
“cao……”几乎是在入睡的一瞬间,她就进入了一个境地,看出来了,类似回忆场地一样的地方,漫画里都这么画。(不愧是漫画宅)。什么啊,原来是托梦…早说不就好了。但看这犹如异世界穿越一样的真实感,她难得的在心底打了个五星好评。高兴没过两秒,面前的场景变换,阴沉的天开始下起大雨,西方旧时的街道通体灰色,她听见了人的声响,回头看到一位青年立于漆黑的巷尾,金色的头发在雨色衬托下鲜明的晃眼,一直到他半蹲下,托起一只人手,胡煜才发现地上的一片泥泞中居然躺了人。与青年干净利落的衣着身行不同,那个人的狼狈几乎能与巷尾的黑泥一较高下。
“喂…你还活着吗,能起来吗……”青年试图将身下人拉起来,那人则在被他拉进怀里时剧烈咳嗽起来,睁眼望向青年的眼神中乞求与警惕两种感情融在一起,最后一切力气混着雨水融成了一句“救我。” 青年则是在听见这句话后马上将人抱起向巷囗外快速跑去,他等的就是这句话,他会尽他所能救人,但如果那人的生命过于疼苦,被自身所放弃,他也不会干涉别人的选择,选择尊重。
胡煜在发现自己并不会干预梦境之后就开始站在青年利莫身旁,这种难得的一线瓜吃的她心情分外激动。之后的很多回忆过的很快,概括一下就是这位“小泥巴” 被利莫拎回大宅,叫人救治,从鸡零狗碎的信息中得知,利莫年轻时很有钱,并且是位军事家,那位小泥巴叫埃瑞文,身份是低贱的奴隶,捡到他的那段时间利莫正和家中的长子正在争夺继承权,局势对他不利,身边也没个心腹,埃瑞文在那段时间简直就是贴心小棉袄,他放下戒备后单纯无害,对自己的这位恩人十分上心(就是那种人妻感……利莫一回家老婆孩子热炕头那种(*^ω^*) ~ )并且忠心耿耿绝不会向他大哥那边倒伐。埃瑞文以助手学徒的身份顺理成章的整天待在利莫的房间,因为被利莫禁止去其他地方,说是很危险,埃瑞文也乖乖听话整天窝在房间里看书。于是胡煜就能看到利莫一回家就跟倒苦水一样把一天的麻烦事全都说给埃瑞文,这是得多放心…… 埃瑞文则是拍拍他的脸以示安慰。
还有一点就是埃瑞文看完书后从不放回书架,看起来就有强迫症的利莫也都顺手帮他整理,久而久之就成了习惯,后面埃瑞文就算会自己整理了他也会再整理一遍,看他这样,埃瑞文也干脆不管了,反正利莫总能帮他收起来。
胡煜 : 这就是男人的友情吗呵呵呵呵呵。
接着,如同背景板一样的胡煜好像察觉到了哪里不对,“我的爱人爱看。”这句话犹如清晨的闹钟一样在她的脑子里敲钟,她也不是不能接受,就是没想到利莫会是gay…她现在还是准备先静观其变。
在那之后利莫扳倒了他大哥,成为名正言顺的家主,埃瑞文也从学徒转为正式助手了。不过好景不长,那个年代的家国内的战争开始了,他们两个每天忙的脚不沾地,分开的时间越远 ,他们就越依赖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