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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之幸也(1 / 1)

她不过二十六七,方过花信年华,连自己已过而立之年都是满头乌丝,她本该是秀发披肩的年纪,怎么,就悄然染了白发?

虽是担忧,却终究什么也没说。

刘师培暗嘲自己胆怯,从前就算徘徊于生死边缘,也未曾有过如此畏手畏脚的模样。①

他怕。

突然,一声叫唤打破了平静。

“哎呦。”

仲甫先生走过来恰好把袖子碰到砚台里,顺带着还往我的宣纸上扫了一下,“对不住,对不住。”

见他有些手忙脚乱的,我伸手将那张宣纸捻了起来,“不妨事,你没事儿罢?”

□□不知从哪儿扯了块布胡乱擦着,一边擦还不忘说话掩饰尴尬,“你这写的什么呀?”

唐宁眉眼间敛着笑,不紧不慢地站了起来,“情诗。”

眼睛看着手中的讲义,耳朵却悄悄的注意着这边的动向,一听到唐宁说情诗,刘师培似是想起了什么,目光有些闪烁,不自然地拿起茶慢慢品着。

“申叔!”我笑着将宣纸放到了申叔面前。

申叔神情有些扭捏,手上倒是十分爽快,立即就收了,果断抛弃小茶杯,还振振有词,“我看看你的字如何了。”

如此理直气壮,教众人目瞪口呆。

可怜□□今日穿了一身浅驼色长衫,一袖狼藉,越擦越脏。最后不知怎的又欣然接受,回去的时候逢人问起便说自己就好穿这种花色,还露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笑容。

话又讲回来,下学后刘师培在路上看到有卖狗的小贩,想着要不要养一条,又思及家里已养了只猫,只好作罢。

我抱着小云吞,看出他的想法,道:“申叔,我之前养了只名字叫小猫的狗,现寄养在侄子家,就在南二环。”

刘师培点头应了,次日清晨见着一只有人一半半高的大狗,那狗一脸憨相、毛色黑白相间。

“这狗,傻了些。”申叔看着眼前拼命朝自己摇尾巴的大傻狗小猫,眉心微蹙。

小猫同小云吞一样,都陪了我多年。而且都是家里养了三代的,取名也很有规律,比如:老猫、猫、小猫,又或者:老云吞、云吞、小云吞。很有意思。

我笑得开怀,开心地弯下腰摸了摸它的头,“是有点儿。”

刘师培注视着巧笑嫣然的筠淑,一把将她拥入怀中,“与汝相遇,吾之幸也。”

我戳了戳他圆乎乎的下巴,看着他的喉结滚动,“申叔。”

“嗯。”申叔应了一声。

我道:“会说就多说些。”

刘师培宠溺地揉揉唐宁的头,嗔道,“不遵常理。”

我靠在他身上,微垂着眸,唇边带着一抹浅笑。

注释:

①刘师培暗嘲自己胆怯,从前就算徘徊于生死边缘,也未曾有过如此畏手畏脚的模样(原稿:刘师培暗嘲自己胆怯,从前搞过炸弹、弄过暗杀,也未曾有如此畏手畏脚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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