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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心海底针(1 / 3)

谢恒难得将视线聚焦回来:“先生一贯戴面具示人,世间无人瞻仰过先生的姿容。”

花春盎并不认同这一说法,戴面具就瞧不出姿容相似之处了吗?只自说自话道:

“分而瞧你们二人,感觉不甚明显。但刚才,你俩相对而立,我才发觉,你们不仅身高体型相像,连面部轮廓都很是相似呢!”

倏然俏皮得炸了眨眼;“莫不是,大祭司是你失散的孪生兄弟?”

谢恒脸色一沉:“休要胡言!双生子是为不详,先生乃云端上的半仙,如何与俗世的祸兆牵扯?”

花春盎被吓了一跳,两只食指尖对在一处,转着圈圈,委屈地小声道:“我就随口说说嘛,这么凶干嘛呀?”

谢恒叹了口气,自觉语气严厉了些,于是伸手在她的脑袋上摸了摸以示安抚:

“此乃大不敬之语,被有心人加以编排,若传播开,拉去斩首都是轻的。此话今后再不得说出口,与我也不行。”

“知道啦。”花春盎答得爽快,心境却依旧不明朗。

花春盎翘起的碎发搔得掌心痒痒的,谢恒指腹下滑,停留在花春盎左脸颊上指甲盖大小的粉红胎记处,装作不在意地问道:“你脸上这胎记是为娘胎中所带?”

早在大祭司替花春盎消去水泡伤时,谢恒就注意到了这胎记。

不知为何,自那开始,总是忍不住偷看。明明只是个普通的胎记,心中却是好奇,想要知晓关于胎记的前因后果。至少大祭司知道的部分,他要知道。

“是啊。好看吧?”花春盎是个虚荣心重的,一听这话,立马将左脸颊侧向了谢恒,让他可以更清晰得一睹。

这胎记,外形并不规则,放在其他任何一张脸上,怕都不会好看。但花春盎生来娇俏妍丽,如此一微瑕置于脸上,反而平添了几分独特的摄人心魄之美。

谢恒遵从内心:“好看。”

花春盎笑容更灿烂了:

“大祭司说了,胎记代表轮回的经历,我这胎记如天上的云彩般好看,前世定是自由而快乐的!大祭司说了,人生而赤条条来,寻常人家是不带美丽的印记的,若带了,就是身上最珍贵之物,珍贵之物需得珍藏。

这胎记是我与大祭司之间的秘密,连我爹都不知晓,郎君~~~如今你是知道秘密的第三人了!”

谢恒的脸色逐渐沉了下来,冷眼等着花春盎说完,冷笑道:“你跟先生的关系倒是亲密,我这做夫婿的远不如旁人了解你,真是自愧不如。”

花春盎脑子一根筋,没听出语中之嘲讽,只当这是夸赞,顺着杆往上爬:

“这是自然!大祭司自我生时护我性命,赠我法器,带我游玩,从不对我疾言厉色,比我爹对我都要好,我自是跟大祭司十分亲密的!”

“江南特供的罗纹纸,年产量不足百张,乃宫廷御用之纸,先生倒肯为你出力,提前在各座城池置备好了。先生如此尽心尽力,别驳了先生的好意,让先生给你买吧。”谢恒的脸色冷得如三月寒潭了。

花春盎一下否决了:

“那怎么行?郎君~~~我虽与你相识不足半月,但我俩是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夫妻,大祭司如我的亲义父一般。既有了家室,加固纸身这事,便属夫妻间的卧房秘事,哪能再让大祭司插手?”

“我爹说了,卧房秘事,郎君能做,却需与大祭司保持距离,才能保夫妻和睦,举案齐眉。”

“……”

谢恒没忍住轻笑出声,待撞上花春盎疑惑不解的目光,弹指之间,将话锋一转,转至了前面被他打断的问题: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都城中百姓富足,是因天子脚下多权贵,金迷纸醉、酒池肉林中,随便漏点金纸、美酒出来,都够养活数以万计的百姓。

越是远离权利中心,百姓的生活就越是黑暗。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地方官俸禄远低于朝臣,虽生活远较百姓安乐,却也向往都城神仙似的快乐。俸禄固定,于是无所不用其极,从蚊子腹中也要搜刮出油水来。

祖上拥田者,或因赋税苛重,辛苦忙碌一年,食不果腹;或因被强制征召入伍,家中青壮不足,田地无以为继,广种薄收;若是遭遇旱涝灾害,辛苦忙碌一年更是颗粒无收……此乃拥田者之苦,祖上无田的流氓,日子更是难过。

岐国是那死而不僵的百足之虫,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远离都城的城池贫困潦倒,民以食为天,文人雅士喜欢的摇风、香囊子等风雅之物,于庶民而言,不若一顿饱饭来得珍贵。

却也因由此,民间雇人的活计多与吃食相关,岗位稀缺,四肢健全却养不活自己与家人者大有人在。岐国上下,每时每刻皆有饿死冻死者,为了活命,不惜行极端违法之事,因此偷盗抢劫犯此消彼长,无论官府如何派兵镇压,都无法剿个干净彻底。”

花春盎听到“神仙似的快乐”这,才明白谢恒所言为何。谢恒说的通俗易懂,比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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