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帮忙开车,送江芸回家。
他们都坐在后座,江芸看向远处的灯火,离家越近,她的目光就越沉。
方泽瞥见过高架桥时,望着流淌的长河,江芸的眼睛里满载着沉甸甸的痛苦和难过。
他有些惊讶江芸的失神。
开车的友人询问在哪里,江芸看到山庄的入口,轻声道:“就放在这里。”然后跟方泽歉疚一笑,“下次我一定好好听,方老师。”
“江总慢走。”
“方老师再见。”
江芸下车,方泽跟她说:“晚安。”
她点点头,耳朵上的钻石耳钉冷意岑岑,她用长发遮掩一张脸,转身回到家中。
家里亮着灯,她知道傅衍之在。
今晚,好好和他说,然后分开。
*
傅衍之早晨遛狗回来便没走。
他在她的家里转了一圈,当做江芸折磨他的报复。
江芸的书房干净整洁,色调古典高雅,古色古香的书柜有人高,排在一面墙前,整齐扩列各色书籍。
根据国家,然后根据时代,仔细划分。
最上面的应当放着她最喜欢的书,中间一瓶兰花雕塑,右手边是太白全集,左手边是陀思妥耶夫斯基。
傅衍之失笑,这种组合,只有江芸会有。
《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人》,黑色书脊,《白痴》,圣经。
他似乎被什么刺痛了眼睛。
那个黑色牛皮硬壳包装的并不是书。
那是江芸的日记本。
这种搭配组合,就像江芸在默默念给自己听,“原谅他吧。”
傅衍之伸出手,轻而易举,触碰到了十六岁的江芸。
他并没有打开,眷恋地摩挲着,然后出门买了相似的牛皮笔记本。
她刚来的时候,傅衍之能察觉到江芸的爱慕。
望过去后就眼神躲闪,偶尔的凝视。
傅衍之太熟悉这种目光了。
支持于皮相诱惑的喜爱持续时长傅衍之不敢恭维,他向来嗤之以鼻。
她出落的好,在傅家不到半年便成了举止得体的大小姐。长相也无可挑剔,自然会有人惦记,也成为了男人酒桌上闲谈的“名媛”之一。
傅媛拿着她的日记坐在沙发上蛊惑他一位朋友看的时候,傅衍之没阻止。
小姑娘的日记里,除了下雨天难过
,就是我最喜欢的他。
能有多少意思。
傅媛甜甜地声音让在场的男人都听得见,“猜猜我们芸芸喜欢谁?”
朋友耸肩,“总之不是我。”
傅媛说:“她喜欢我哥呢。”
然后拿出证据,放在那个人面前,“不信你看。”
“又骗我,这不是人家的读书笔记么?”
“蠢哎,你自己念。”
念了一半,中间那段特地划开的部分,是写给傅衍之的。
她确实很喜欢他,一整篇在研究他那天演奏的曲目,甚至看完了整部歌剧。
这之中自然也会掺杂她的酸□□意。
她起初文笔矫情,二十多岁的大学生,尤其是男人,看起来未免觉得“可以,但没必要”。
江芸回来听到哄堂大笑,并没想理会。
她那时候刚拿到留学许可,离开的喜悦胜过一切。
但无意地侧目,看到那本黑色的笔记本落在旁人手里,那个朗读的人坐的离他那么近。
江芸却意外的冷静。
她进去后,看到傅媛,就明白了始作俑者是谁。江芸把她冲着桌子角推过去,直接撞出一块血痕。众人愣了一阵,江芸没停,抄起桌子上的酒瓶对着高声朗诵地男生打下,然后拿走日记。
最后对着坐在正中,这正位上的傅衍之,用书脊给他的鼻梁狠狠一击。
三个人都见了血。
后来江芸被傅成罚跪,抽了不止一教鞭。
她没有掉一滴眼泪。
她望向傅衍之,就这样平静地望着他。
她还问他:“我喜欢你让你觉得挺有趣么?”
傅衍之靠着门框,目光沉沉,不置一词。
她喜欢他被公之于众,对于傅衍之来说没有那么多在意。他在意的事情也根本是零,在那个时候,他并不觉得这是一件大事。
江芸不懂他。
他很冷漠,对她若即若离,时而嫌弃,时而又无意关心。
哪怕是看着她被打,他还带着江芸送给他的礼物,挨着他的尾戒,安静地放在他的无名指上。
可他就是不好好对她。
她那时候就觉得傅衍之有病。神经不正常,自己也疯了,爱他爱得要命。
她出国那天,傅衍之去送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