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接到上司的一个口头命令而已,是什么手续都没有的。
实际上,在U国如果遇到警察要搜查汽车或私人住宅的话,市民是有权利不接受搜查的,除非警察有法官的搜查令。因为警察没有法官签名的搜查令是不能强行进行搜查的。
所以当警察要搜查的时候,你只需要告诉他,I do not consent to searches.(我不同意搜查。)
在没有法官批准的搜查令的情况下,又没经过你的同意,他们无权搜查你的汽车和住宅,也无权因为你拒绝搜查而定你的罪。
但是有些警察是老油条比较狡猾,他就会开始撒一些谎,来诱导你来同意他们的搜查。譬如他们会说法律让你配合,或者你不配合,到时候你的量刑会重。这是U国宪法给了他们撒谎的权力,在英文这个叫做(Tactic Interrogation, \/ Police Deception对话询问\/警察欺骗)。所以说,无论警察怎么忽悠你,你只需说I do not consent to search,然后就不用跟他多费口舌。因为,你从被拦截的那一刻开始,你有权利保持沉默,但是你所说的每一句话将会成为法庭上指证你的呈堂供词。为了之后找律师为自己争取更多利益,少说话就少出错。
当然了,对付这一类有经验的市民,警察还是会有对策的。那就是在你告诉他I do not consent to search以后。如果是搜查汽车,他们会带来K-9警犬来绕着你的车来闻味道。如果K-9叫了,不管你允许不允许,他都会去搜你的车,但是如果K-9也没有嗅出任何东西,他又没有任何可能的情况。这时候问他,Am I detained, or free to go?(我是被拘留了,还是自由了?)他就只有放你走了。
现在这一套面对一个精通法律的律师和一个地方警察显然都是多余的。
这时他只能走过去,拿出FBI的证件证明自己的身份。他也接过陈海天的律师证看了一下,确认没有错。就只好转身挥手对队员示意收队了。
FBI警察离开,陈海天也没有表示什么。因为他们也没有权利询问对方今晚埋伏在住宅的原因,问了对方也不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