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为以后的内阁侵权埋下了伏笔。
不过当时内阁权利还没有中书省权利大。
是因为当时的六部,包括地方奏章题本都先交给皇帝,由皇帝处理。
如果皇帝懒了嫌麻烦,就交给内阁附上意见,节省皇帝的精力。
这里面有一个很明显的差别就是,六部地方奏章先交给皇帝,再由皇帝转交内阁。
这个程序不能错,所以内阁就只能是皇帝的辅佐机构。
而中书省是,六部地方的札子先交给中书省,再由中书省转交给皇帝。
看似内阁跟中书省两者之间只是先后差别,问题不大!
但就是这个先后差别,里面大内有乾坤,对中书省以及内阁的权利区别跟职责划分区别却大了去了。
而明朝的这套内阁制度一直延续到万历时期由张居正打破。
因为万历当时小不能亲政。
张居正借此改革的机会,将六部以及地方送上来的奏章,是一式两份,皇帝一份内阁一份,从之前的由皇帝转交内阁,变成了内阁转交皇帝。
并且有的时候张居正会把一些奏章扣下来不交给皇帝。
哪怕是转交皇帝的奏章,也是内阁阅完之后再转交皇帝的。
且张居正借着内阁有起草诏书,敕命的权利,直接用内阁的名义给六部地方下达命令,从此内阁便有了行政权。
由此明朝内阁名存实亡,永乐之时开启的内阁辅佐制度,又继续变成了中书省相权制度。只不过是继续套着内阁的名称而已。
内阁从此有了,议政权,行政权,起草诏书敕令之职责。跟中书省变得一般无二。
所以说大明唯一相,唯有张居正。
并不是说张居正权利大,所以称之为宰相。
而是张居正又开启了明朝洪武年间撤掉的相权制度。
皇帝下发御令诏书要是没有内阁起草用印,下面的大臣甚至不认皇帝诏书,视为白板圣旨。
内阁起草诏书的职责是皇帝给的,内阁一开始只是起草诏书,并不能否定诏书,以及用印下发这个程序。
结果被张居正侵权变成了内阁起草用印下发,没有内阁的同意皇帝说了不算,由此形成惯例,直至明亡。
造成的结果就是,皇帝三十年不上朝也没关系,有内阁就行,国家一切大小事务均由内阁处理。
直接一步到位开启了责任内阁制。皇帝成了“吉祥物”。
由此可见万历对张居正的恨意是有多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