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本想这番话说完,对面的男人作为王恒顺的朋友,就算不识趣的走开,对她也不会有什么好脸色。
但是哪知道她话音刚落,那小贩却满脸喜色,笑得和一朵花似的。
“王恒顺?嫂子你终于想明白了,这就对了。”
小贩一副“你眼睛终于不瞎了”的欣慰样子,“嫂子你之前就是被他那个王八蛋骗了,你看他长得人模狗样的,其实就是一个怂包软蛋,论个头,论体型,哪有我琛哥爷们啊!”
“像我琛哥那样,又黑又壮,一次能扛起半扇猪,那才是真男人!”小贩一脸崇拜,语气里都是对他“琛哥”的推崇。
琛哥?
这又是谁?
周若男听到这个陌生的名字,一头雾水。
但是她确信自己和这位“琛哥”没有男女之情。
根据小贩的描述,周若男不由得在脑海里脑补出一个五大三粗,一身肌肉又黑又亮,光着膀子身上只穿着一个围裙,拿着菜刀,满脸横肉,一脸凶神恶煞的杀猪佬形象。
在周胜男没有搅和之前,她是对王恒顺有一些心动的。
周若男很相信自己的人品,不可能在对王恒顺有好感的情况下,再和另一个男人确定男女关系。
更何况,这位琛哥长得实在是……不符合她的审美。
周若男其实有些颜控,当年会选王恒顺,最起码一条是他长得还可以,单看外表也是文质彬彬的。
别说她只是重生了,就是穿越十次,她也不可能改变自己的审美。
因此她认真的对小贩解释道,“我想你是误会了,我虽然和王恒顺没有关系,但是也和你口中的琛哥不熟,你还是不要叫我嫂子了。”
小贩听了周若男的话,意味深长的笑了,一脸“我都懂,你这是害羞了”。
他眨眨眼,十分贴心的问道,“嫂子,琛哥现在就在铺子里,你现在和我一道过去吧。”
琛哥要是见他把嫂子带过去了,一准高兴。
小贩自顾自的说着话,就要伸出手替周若男拿包。
周若男哪里能让他得逞。
她赶紧后退两步,避开他的胳膊。
“嫂子?”小贩眨眨眼,一脸的不解。
“我真不是你嫂子,也不会和你去的,你别在我这里浪费时间了,还是赶紧做生意去吧。”周若男说着转身,“我先走了。”
她不想再多纠缠,毫不犹豫的转身。
“哎,嫂子,嫂子。”
那小贩却不想放弃,也急忙跟在她身后。
正当周若男脚下匆匆,盘算着要是跑到人群里能不能甩开她时,没想到在车站门口又遇到一个熟人。
“若男,你怎么今天就回来了?”
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高高兴兴的跑了过来,身着一身白色连衣裙,外边搭配着一件杏色镂空开衫,脚下踩着一双同色粗跟皮鞋。
这一身打扮,在汽车站是十分亮眼的存在,格外时髦又贵气。
周若男一眼就认出来来人是自己相识多年的老友——白薇薇。
两人年轻的时候都在荷花电视机厂上班,只不过周若男是农村出身的临时工,而白薇薇则是正儿八经的工厂厂办的干事。
不仅如此,白薇薇的家世更是不一般,父亲是厂里的副厂长,母亲在厂里的妇联工作。
按理说两人的身份相差悬殊,是玩不到一起去的。她们两人的缘分都源自周若男刚进城那天。
白薇薇那天去郊外和以前的同学春游,途中发生一些口角,她一气之下抛弃所有人,一个人要走回城里去。
她孤身一人,穿着打扮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孩子,还没走到一半就被一群小混混盯上了。
白薇薇孤立无援之时,周若男正好赶来。
她拉着周天福赶走拦路混混的身影,在白薇薇看来好似带着光芒万丈。
因为这份奇遇,两人结下深厚的友谊,相识相交三十年,不是亲人胜似亲人。
周若男再见白薇薇也很激动。
白薇薇在新世纪初就移民,到美国投奔她远方表姑,此后二十年回国的次数屈指可数,两人最近一次见面也是五六年前了,平常都是靠电话联系。
能再次和老友面对面,周若男脸上也不由得带了笑容。
“薇薇,好久不见啊。”
“我们不是昨天中午还一起吃饭呢吗?”白薇薇嗔怪的笑,“怎么,才一天没见就想我了。”
周若男当然没法说她是和前世的白薇薇好久不见,只能顺着她的话说,“是啊,你难倒没听说过一句话,叫做‘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哈哈哈。”白薇薇听了大笑,亲昵的上前挽着周若男的胳膊,“所以你这是想我了,这个星期才早回来?”
“对啊,你这是去哪里了,也从汽车站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