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数千年,古埃及首都孟菲斯的皇宫之中。
皇宫里的厨娘早早起身,制作法老王最爱的啤酒面包,同时也为法老王唯一的子嗣──安玛奈特公主制作混合了珍贵的蜂蜜与新鲜莲子的油莎豆糕。
和掺了麦壳和沙石的啤酒面包相比,油莎豆糕不但口感细腻,还带着天然的甜味,再混上珍稀的蜂蜜与莲子,香甜可口,是古埃及人的最爱的点心。
但既使是这般精致的吃食,落在公主的侍女──菲丽丝的眼中,还是太粗糙了。
“没有更新奇的吃食吗?”
菲丽丝不屑的睨了油莎豆糕一眼,皱眉问道:“不是啤酒面包,就是豆泥,再不就是油莎豆糕,难道除了这几样,我们偌大的埃及就没有其他的东西吃了吗?公主已经好几日没好好吃东西了。”
自从前几日公主在祭祀祈福的过程中突然昏倒之后,醒过来的公主就像是变了个人似的,不但变的沉默寡言,连最爱的祈福都变的兴趣缺缺,总要等到神庙的大祭司三催四请,这才肯去神庙祈福。
更让她担心的是,公主已经连续好几日都没有好好吃过东西了,无论是再精美的面包,还是新酿的啤酒,公主都只肯浅尝几口,似乎这些美食都难以入口一般,因为公主的厌食,就连法老王也惊动了,下令让厨娘想办法让公主多吃几口。
为了公主的厌食症,大伙可都是愁坏了,如今见到早膳还是常见的油莎豆糕,菲丽丝也忍不住恼了。
厨娘苦着脸,大着胆子回道:“这已经是我们做过最精致的油莎豆糕了。”
油莎豆糕已经是埃及最精致的糕点,由晒干的油莎豆磨成粉后所做成的糕点,那怕是献给法老与阿蒙神的面包都及不上它的甜美,以前公主也是最喜欢吃她做的油莎豆糕,可公主最近也不知怎么了,总是嫌弃油莎豆糕粗,刮嗓子,说什么也不肯多吃。
这一次她们可是将油莎豆足足磨了二次,那粉细的好似一吹就会在天上飞一般,就连蜂蜜也是最新鲜的,为了及时送到最新鲜的蜂蜜,他们可是派了足足二十几个奴隶不停歇的从远方运送过来的。
菲丽丝浅尝了一口,松软的油莎豆糕瞬间溶化在嘴中,浓郁香甜的蜂蜜甜味在口中缓缓散开,菲丽丝微微的松开了眉头,勉强道:“就这样吧!”
瞧着一旁的葡萄酒,菲丽丝皱眉问道:“可有从东方的商人手上买到茶叶?”
虽然葡萄酒是比啤酒更上一层的珍贵饮品,但公主自从祈福之后便不再喜欢喝酒,无论是啤酒,还是葡萄酒都兴趣缺缺,反而心心念念一种叫做‘茶叶’的饮品。
厨娘恭敬道:“已经让人去打听了。”
她心下惴惴,这世上真的有所谓叫做茶叶的东西吗?那怕是来自波斯的商人也不曾听过茶叶这种东西,也不知道公主是从何知道的?
做为皇家奴隶,她不会怀疑公主的话,她唯一担心的是自己是否能满足公主的需求。
菲丽丝又教训了厨娘一顿,这才勉为其难的提着早膳回到宫殿。
做为当今法老唯一的子嗣,安玛奈特不只是平时的吃食上比法老王还精致,就连住所也是在皇宫中最精美的一处宫殿。
地上铺着玫瑰色的花岗岩,崁成莲花的图案,墙上也涂了洁白的灰泥膏,还画上各种精美的壁画,以黄金为饰,整座宫殿漂亮的宛如沙漠中的天堂。
在宫殿中,安玛奈特甚至几乎感受不到埃及无处不在的风沙,但也只是几乎,炽热的日光、埃及风的宫殿、穿着露胸亚麻装的侍女,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她。
她!真的穿越了,而且还穿到了西元前的古埃及啊!!!
是的,安玛奈特之所以会性情大变,原因很简单,因为她不是真正的‘安玛奈特’啊!
真正的安玛奈特公主在祈福祭祀的中途因为心脏病发死亡,再次醒来之时,内里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一个来自种花国的平凡女孩。
面对穿越这种事情,安玛奈特只有一句MMP想说。
什么不好穿,为什么偏偏穿到古埃及呢!
那怕是穿越到混乱的五代十国也比古埃及好啊!
倒不是她对外国文明有什么排斥,而是古埃及里除了金字塔、狮身人面相,还有近亲通婚的传统啊!!!
特别是她穿的正是埃及公主,还是当今法老王唯一的子嗣,妥妥的未来的埃及第一王后!
一想到自己将会成为自己亲生父亲的王后,安玛奈特简直想让自己再死一死了,或着是让别人死一死,至于是谁……
咳咳,你懂的。
比起悬在头上的近亲通婚的传统,更让安玛奈特郁闷的是──
瞧了一眼号称史上最细致,但其实死甜的要命的油莎豆糕,还有号称葡萄酒,但其实味道近似醋,只比醋好一点,完全没有过滤过的混浊版葡萄酒,安玛奈特一整个死鱼眼。
做为曾经的种花人,她对这种饮食当真是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