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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9 章 浸猪笼案(2 / 4)

新妇娘家,因为女儿做出这样的事情,已然没脸再来要人,只能任凭刘家人处置。

贾众自认清白,却被如此污蔑,还要老母把家中田地卖了凑钱给刘家,自己又背上这么个污名,死活也不认。

而新妇一口咬定和贾众的私情,不愿改嫁小叔子。

于是昨晚上两人就被置于猪笼吊在河边的树下,刘家人称如果明日再不妥协,就将二人沉江。

贾众在天微亮之时挣脱了猪笼,却被村民发现,只得仓皇逃了出来,第一时间赶到衙门报了案。

……

秋梦期听完,眉头紧锁,问道:“你说你和新妇之间清清白白,可新妇却说你们二人之间已经有了首尾,还拿出你的手串,这说不通啊。”

贾众哭丧着脸道:“我那串手串,早些日子就弄丢了,我怎知跑到她那儿去了。”

“那你自己身上也带着新妇的香囊,这又何解?”

贾众又是一脸懊悔,“草民一向爱看民间异事风俗话本,刚好读到一则故事,书中讲到狐妖与书生

的……然后这个香囊莫名其妙出现在草民家中,草民……草民以为……就把香囊收了起来,谁知道是新妇的香囊,请大人明察,草民与那新妇毫无瓜葛,甚至见面的时候都不敢抬头,也不知道她长的什么样,如何与她有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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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都是你一面之词,具体还得其他认证物证带过来了,本官再一起进行审理。”

贾众自知这方面理亏,也不敢多言。

大概过了一个时辰,捕头孙锦带着众衙役将上党村涉事的相关人员都带了回来。

刚入大堂就道:“幸得大人思虑周全,我们刚赶到村子上,新妇已经被装入猪笼丢入江中,幸好兄弟几人水性好把人给救了上来,再晚一些,人就没了。”

秋梦期下意识回头看了一下屏风后边,那里是苏韵站的位置。

而苏韵听到孙锦的话,若有所思。

秋梦期第一次审案,如今也只能摸石头过河。

县里的百姓听说新来的县太爷审案,乌拉一下全跑衙门口了,一大群人围观审案,让秋梦期头上直冒汗水。

下属同僚似乎也想看看这位县太爷的水平,一个个低着头挤眉弄眼。

主簿卢广顺更是冲着一旁的孔县丞低声道:“还是你高啊,直接把季呼给支走,这小县令也算是赶鸭子上架了。”

孔兴贤压住眼底的一丝得意,嘴上却道,“我不知道主簿大人在说什么,桐木那边有村民闹事,如不及时处理闹出人命到时候谁都担待不起,季县尉不得不跑一趟啊。”

“老孔啊老孔,都这么多年了,我还不知道你,不过话说回来,这人家是皇上金口玉言钦定的县令,又搭上甘刺史这条线,怕是不好弄。”

“到地方做官看的是政绩,就算是皇上钦定的,也不能毫无建树吧,至于刺史大人那边,咱们往年可没少孝敬,这新来的小鸡仔能有咱们孝敬的多?刺史大人总不能捡了芝麻丢西瓜吧。”

“那不能,刺史大人慧眼如炬,哪能看不出这点区别来。”

底下的人窃窃私语,台上的秋梦期却颇有些抓耳挠腮。

这个案件看着简单,但双方却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只不过贾众这边除了自家老母就无人支持,反倒刘老汉夫妇一方,村民齐齐站队,原因无他,双方都拿着对方的“定情信物”,最主要是,连新妇都承认与他有染,这还有什么好辩解的。

秋梦期用自己不太灵光的脑袋想了想,如今需要证实的是贾众与新妇有没有奸情,就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定情信物”是怎么到了对方手中的,二是既然新妇承认两人苟合,证据是什么?

她觉得,只要能证明这两点,就能真相大白。

于是问道:“贾纵,当着大伙儿的面说说,你的手串是什么时候丢的?”

贾众道:“回大人,半个月前,也就是四月十五我帮母亲上山背柴,回来就发现手串不见了,我心想

() 着应是掉在了山上,因手串是我母亲亲自去庙里给我求的,保佑我能金榜题名,故而我天天带着,那天不见后,我还因此返回去找了一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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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边跪着的刘婆子道:“胡说,这定是你们母子二人串通好了做的假证,谁知道是真弄丢了还是送给那□□了。”

贾众忙争辩,“那日下山后我放了柴火又上山一趟,还遇到村里的柱子叔,当时柱子叔问我怎么下山了还要再去一趟,我也与他说了手串丢了的事,他还说下次上山也帮忙留意一下。”

秋梦期扫了一眼围观的上党村村民道:“那叫柱子的村民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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