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白皙,却又带着男子的英气,一双眸子小而有神。
房间中油灯,映在窗户上的影子有两人。
朱乐颇为紧张朝着那其实是自己师傅的男人问道:“那马儿好端端怎地得了痢疾,要不是临时换马,今晚恐怕连客栈都到不了,这批货要的急,到时候过了日期交不上如何是好。”
一看就是没怎么混过江湖的雏儿。
罗轩重重叹了口气,显得心事重重,都怪这些年老镖头实在是风光太盛,暗地里不知抢了多少家镖局的生意,自然惹上了不少仇家,这些年镖局逐渐衰落地厉害,加上如今又是个毫无经验的女娃娃当家,未必不会有仇家在这个时候跳上门来报仇。
这趟走镖其实极为重要,只因镖局上下勒紧可裤腰带,省出了好些银两巴结上了一位不学无术的公子哥,那位公子哥胜在有个好爹,这趟出行赚钱倒是其次,关键是与那边牵上线搭好桥才最为重要。
换了匹马便又是一笔开支,本来就担忧十足的朱乐此时不住盘算,没算出个名堂,忍不住开口问道:“师傅,你说我们这趟能赚上多少银子?”
罗轩此时正在暗暗思索白天之事,冷不丁听到这句问话,隐晦皱了皱眉头,他看向自家徒弟女扮男装的样子,脑袋后面本来跟腰一般齐的秀发此时高高盘起,一副英朗公子哥的样子。
头发是短了不少,怎地见识还如此之浅?
罗轩待人脾气极好,此时虽有不满,但也按下性子解释道:“胭脂这种东西,在男人眼里看来,那就是一文也不值,可到了女人眼中,便是舍得那十几二十两花费买回家中细细妆容,毕竟几岁蒙童,到八十岁老太,都知道女为悦己者容这般最通俗的道理,没办法嘛,姑娘喜欢,那男人就得舍得掏银子,毕竟在某些姑娘眼中,胭脂盒是否精致,款式是否新颖,价钱是否高昂,那就是评判一个男子心意的最佳方法。”
“咱们这趟从南往北,这一车厢的胭脂在南方成本只值那三四千两,毕竟南方胭脂不是那种稀缺的玩意,可越往北,这东西就越值钱,到了咱们这个地方,想要进这一车厢的货,可能就要上万两了,加上与各路打点关系,镖局的日常开支,又得多去千两,到了鹿角城,可就能卖出五万两的高价,谁不知道那地方靠近北魏,那群人最喜欢燕国这类精致的货物,就像咱们喜欢他们那边的战马一样…”
“小…公子,咱们的镖局走镖的规矩原来是跟对方五五分账,可如今不同于往日,此行如果顺利的话,大概也挣得八千两,不要看这利钱的大头都让人家拿了去,咱们这钱,其实真不算少了。”
名为朱乐的女子从来没想过小小的胭脂竟然如此获利,便又问了一个略显肤浅的问题:“师傅,咱们镖局自己做这般生意不成吗?”
罗轩板着脸沉声道:“公子!万万不可如此决断,人家能挣钱,是因为人家有能耐挣这个钱,豪门世家最不缺的就是门道,我且问你,你进了货,运了去,销不掉又如何?真以为北魏那边的生意,是龙是虫都能做得的啊。”
朱乐轻轻拉了拉男人的袖子,颇为惋惜道:“师傅,别生气,我就是随口那么一说,唉,爹早些年要是舍得放下身架,如今的青山镖局,在这片江湖中,那可真就是一座大山咯。”
朱乐下意识摸了摸腰间长剑,心思本不在自家镖局身上的少女,此时将白天之事暂时抛却脑后,只想着有师傅在,这趟应该也出不了多大的纰漏,她一转话题道:“师傅,隐元阁最新排行榜上,出现了一个目盲老道士,据说那道士这辈子只出过一剑,千柄飞剑直接将那约莫是七境的大修士斩杀,你说这事是真的吗?”
罗轩回答前,少女下意识握紧了手中剑,男人也是一脸向往道:“可能这片江湖水太浅,藏不了那种大人物,师傅自然是没见过的,如果真有那种人物,不是更好?这最起码证明了剑之一道,真的可以达到那种高度,再说了,即使真有人能驭使飞剑,跟为师关系也不大了,为师啊,是用刀的。”
真如隐元阁所道消息,握刀三十载的男人眼神火热,千柄飞剑杀人,该是如何快意?
激荡起的心气渐渐暗淡,他撇了撇少女握剑的手,手面上因为太过用力,此时都可以看到一条条小蚯蚓儿,接着道:“怎么?练上几天剑就想着飞剑啦?为师倒是希望,咱们青山镖局以后也能出现那种神仙人物,对吧?朱小剑仙?”
罗轩会心一笑,朱乐跟着偷着乐。
敲门声响起,林盛跛着脚站在门外禀报:“小公子,大镖头,白天河边遇到的那对男女此时已经进客栈休息去了。”
林盛得到了一个答复,便跛脚离开了。
朱乐这才想起,白天那一骑二人有点奇怪,男人挽着女人的腰坐在马背后面,这种情况不应该返过来吗?当看到那年轻男子身后同样背着把剑,这位镖局小姐才对丁前溪的印象深刻了一些,不然这等连驾马都不行的男人,她反正是瞧不上的。
背了剑不代表会用剑,何况二人那乌漆抹黑的样子,再加上赶路铺在头发间的灰尘,这种形象很难让人高看一眼。
朱乐这会儿遇上一个背着剑的丁前溪,又看了隐元阁消息的少女疑惑道:“师傅,白日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