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挽凉凭着前世的经验,嗅到了一条暗流涌动的街口。
早在喜鹊街时,她便注意到人群中掺进了几个非比寻常的人。
只是较平民百姓而言,他们格外的‘突兀’。
这种感觉,她只在亡命之徒的身上感受到过。
所以,墨挽凉离去前留了一个心眼,默默记下了他们前往的方向。
穿过了一条狭窄又肮脏的小巷,来到另一番截然不同的天地。
阴暗潮湿,混乱无序。
她没看走眼,车水马龙的集市,就连吆喝喊卖的小贩都藏有两把刷子。
追捕她的黑衣侍卫被几个摊贩拦下,那几个摊贩流氓似的明目张胆地勒索要钱,若不是打不过,他们早已抢了钱袋离去。
这种恍如隔世的感觉,让她想起小时候在恶人区摸爬滚打的日子。
那个臭名昭著的地方,她此生都不愿再去回忆。
若不是有一个人,他穿着一身昂贵的黑色西装,戴着金丝框眼镜,脸上挂着温文儒雅的笑意,向她伸出白皙修长的手,不嫌她脏地说道:
“跟我回家吧。”
她大抵早已冻死在了某个寒冷的夜晚。
沿路一番旁敲侧听,得知这里有个响当当的名字——鬼市。
“畜牲!连官老爷你都敢咬,我看你是活腻了!”
一条带刺的鞭子抽得啪啪作响,让本打算离开的墨挽凉不由得转身看去。
几近逼仄的角落,昏暗的光影下,一个衣衫褴褛的男子蜷缩着身躯,身上皮开肉绽,触目惊心。
他没有因疼痛而喊出声,相反死死咬紧牙关,泛白的骨节上是纵横交错的疤痕,他倒在一片脏兮兮的水洼中,又被人拉扯而起。
墨挽凉的眉间染上一层不悦之色,让她分外介怀的,是男子的脖上套着一根绳圈,而一个满脸丑态,目露凶光的中年男子拉着那根绳,仿若牵着一条狗。
墨挽凉衣袖中的拳头不自觉地握紧,周围人声喧嚣,她不动声色地走进人群,飘纱下的背影清冷脱俗。
身边的笑声不绝于耳,一个满脸横肉,顶着肥硕肚腩,看起来像个暴发户的油腻男捂着自己不断渗血的虎口,臭骂道:“狗娘养的东西!不就是摸了一下你的脸,区区奴隶也敢以卑欺尊,真是不知好歹!”
他说完,上前就狠狠踹了他一脚。
男子看不清面容,他趴在地上止不住地咳嗽,嘴角溢出鲜血。谁也没想到他竟然还有力气爬起来,给了那油腻男一拳。
意料之中的,他的脖颈被那根绳子再次拉了回去。
这一次,面临的是更加惨不忍睹的暴打。
旁人津津有味地看戏,只觉得甚是有趣,丝毫不与之感到惭愧、愤怒。
卑微低贱的奴隶,不配有尊严地活着。
这便是墨挽凉生存的世道,摆在面前血淋淋的现实!
墨挽凉做好了得罪不知哪路达官显贵的准备,欲上前阻止,却没想到这时,一个涂满胭脂俗粉的女子,她穿着一身春绿色的华衣罗裳,从人群中走出,抢先一步道:
“住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