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上的主唱吟唱着一首叫末日之恋的英文歌,歌中唱着你的心将在此被禁锢,而你无力挣脱时,她偷偷望一眼正低头在手机上回复工作消息的奚亦欧。
这个男人,在约会时还被工作缠身,一点也不专心。若是以往她肯定果断pass了,可此时此刻,她竟然听懂了歌词中那无力挣脱的感觉。
原来喜欢一个人,不仅有甜蜜心动,还有浓浓无力感。
你的感情你的感官你的感受被他全盘控制,而你只能束手旁观,无力挣脱。
主唱继续唱着快来我怀里与我纠缠一生吧。
在暗暗昏黄灯光里,她有不顾一切上前吻他的冲动。
她不自觉靠近他一公分,他却突然抬眼,表情严肃:“抱歉,有个工作电话,我必须要接。”
“……”
她无力垂下眼:“去吧……”
简直是全世界最扫兴的男人……
奚亦欧站起身来,匆匆走出酒吧找个安静的地方接电话。
她有些失落地一人听着音乐,有个漂亮的小姐姐靠近她:“抱歉,我可以坐在这里听这首歌吗?”
她一愣:“不过这里有人。”
小姐姐说道:“我很喜欢这支乐队,最喜欢他们的这首歌,想坐在最前面听完这首歌。你放心,我听完就走!绝对不打扰你的约会。”
她想着奚亦欧也不会这么早回来,于是请小姐姐坐了下来。
两人边听着音乐边随口聊着天,佘楚问道:“你最喜欢这个乐队的哪一位乐手?”
“我最喜欢旋律吉他!他好有才华的,负责了这个乐队大部分编曲工作,而且吉他也弹得好。”
佘楚抬眼望向站在主唱身边的旋律吉他,果然是乐队中最帅的那一个。他带一个针织帽,穿一件格纹呢子衬衫,看起来十分有格调。
此时他正弹着一段结尾的solo,恍若梦中呓语中清晨的一丝阳光。他的手也十分好看,指节分明,手指细长。佘楚大概懂了小姐姐为什么喜欢他。
她武断地下了结论:“我也最喜欢吉他手。”
“哦?”
“吉他手看起来手指最灵活,指法应该很好!”
小姐姐和她忍不住相视暧昧一笑,回应道:“嘿嘿,你懂的。”
身后有身影逼近,她一回头,奚亦欧面无表情地站在二人身后。
正好这首歌也结束了,小姐姐识趣地坐回了后面的位置。
她有些心虚,不知道奚亦欧听到了多少。
为什么每次她放飞自我说点不过脑子的,此人都在身后?
她默默地低头喝酒,气氛很安静。
半响奚亦欧声音淡淡:“我曾是A城小学生打字速度大赛冠军。”
“……?”
他不看佘楚,语气依然平淡:“说明我的手指也很灵活,指法应该也很好。”
她一口酒差点没喷出来。
他果然还是听到了。
现在就差问他要不要回家验证一下指法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