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没回家过年,跟钱进一起,在束河古镇做兼职。那是一家茶馆兼咖啡馆,晚上还是酒吧。白天在室外的露天空地,遮阳伞搭配沙发,还有歌手驻唱。
三个歌手按时间段轮流,其中有个叫帅帅的小伙,唱功最好。赵忍之第一次被吉他弹唱打动,就是因为这个家伙。后来俩人就成了好朋友,赵忍之跟他学吉他,他跟赵忍之学做饭。
那天第一次听帅帅唱歌。首先是一阵很有节奏的扫弦,然后就听见他高昂,而稍嘶哑的嗓音:秋天的风吹过原野,无尽的星空多灿烂。就在那分手的夜晚,你曾这样轻声告诉我……”
千年的束河,微寒的初冬,飞花触水的咖啡馆。暖阳,和风,青石街道,空气中漂浮的古朴,还有悠然漫步的游人。这一切都是那么的安详,都在一刹那中永恒。
赵忍之从来没有,为歌声那么感动过。也从来没有那么地,喜欢过吉他。后来才知道,那首歌叫《星空》。然后他又接着唱了《少年》,《时光》,《旅行》,《那里》,《故乡》。
从此赵忍之才知道,一个叫做许巍的人。他才知道,自己错过了多少。他的音乐系统,真是太落后了。在憧憬自由渴望爱情,而失落梦想的青春里,怎么可以没有许巍的歌声?
“我开始懂得珍惜,和你每一次的相聚。静静地感觉着你,心中的悲伤和欢喜。也开始懂得忏悔,在这短暂的一生里。我甚至来不及爱你,把最美的献给你……”
歌词里就是赵忍之,想要对范玉说的话,完美代入!身边最亲近的女孩儿,之一,当然要加倍珍惜。而前世也只是好朋友,可不是来不及爱你嘛?标准撩骚!
范玉眉开眼笑,端起酒杯咯咯笑道:“干!”“干!”赵忍之喝完一杯,继续下一段撩骚:“这一首《私奔》,送给亲爱的苗苗!”反正都是亲爱的,别问哪个最亲,问就是都亲!
郑钧的好歌不少,但赵忍之只听过《灰姑娘》。知道《私奔》这首歌,还是因为一本网络小说,《我的26岁女房客》。由于书中反复提及,所以就特意去听了,结果欲罢不能。
另外,这本书不得不说一句,真TM是一匹披着羊皮的狼!看名字以为是爽文,手残一不小心点了进去,结果被虐了个半死不活。
追文的那段时间,差点得了抑郁症。抽烟的坏毛病,也从这里来的,因为主角就是老烟鬼。要是知道作者地址,赵忍之非得上门,给他送菜刀!
“把青春献给身后,那座辉煌的都市。为了这个美梦,我们付出着代价。把爱情留给我身边,最真心的姑娘。你陪我歌唱,你陪我流浪,陪我两败俱伤……”
没有辉煌的都市,这只是一个代名词,代表细阳和三江。那个最真心的姑娘,陪着你做一切正常,或疯狂的事情。以前创业的路上,赵忍之经常一边开车,一边单曲循环这首歌。
“一直到现在,才突然明白。我梦寐以求,是真爱和自由。想带上你私奔,奔向最遥远城镇。想带上你私奔,去做最幸福的人!”
是啊,这辈子才明白,最梦寐以求的东西!快了,到月底就可以私奔了。虽然还要带上几个电灯泡!但是没关系,灯泡在太阳面前,也翻不起什么浪花。
“在熟悉的异乡,我将自己一年年流放。穿过鲜花走过荆棘,只为自由之地。在欲望的城市,你就是我最后的信仰。洁白如一道喜乐的光芒,将我心照亮……”
都不用写情书,歌词就是最好的情话。如果说《有没有告诉你》,是一种含蓄的试探。那么《我们》,就是一种委婉的表达。而《私奔》,则是赤裸裸的,不加掩饰的宣告!
前两首歌都是轻柔的,《私奔》却是狂放热烈的。尤其是高潮部分,赵忍之是哑着嗓子,直接喊出来。从头唱到尾,太需要功夫。
“最后一首《灰姑娘》,送给……”刚说到这里,包厢的玻璃门,“嘭”地一声被撞开。一个染着黄头发的青年,摇摇晃晃地闯了进来。
赵忍之皱了下眉头,问道:“你找哪位?”黄毛揉了揉脑袋,自言自语道:“这不是207吗?”坐在最靠外的商桑,抬头微笑道:“你是不是走错了?这是201。”
黄毛喝得有点多,眯着醉醺醺的双眼。上下打量了一番商桑,顿时心花怒放。听了这话不仅没有走,反而挨着商桑一屁股坐下来,不怀好意地笑道:“本来是走错了,但现在又对了!”
商桑本能往里靠了靠,瞪眼道:“你要做什么?”“操,还能做什么?小妹妹,你是不是高中生,陪哥哥唱首歌呗?”黄毛嬉皮笑脸道。
钱进起身道:“找茬的是吗?”黄毛头都没抬道:“我跟妹子说话,你踏马算哪根葱?滚!”说着竟然上了手,上去摸了下商桑的脸,调笑道:“小妹妹,不要怕!”
商桑吓得尖叫一声,赵忍之抡起一个啤酒瓶,就要上去干。没想到钱进更快,此时音乐已经暂停,只听“嘭”地一声。黄毛痛叫一声,接着被钱进扭着一只胳膊,脑袋按在了桌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