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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scape(二十三)(4 / 5)

,那你就是同性恋……”

诺埃尔露出了一个讽刺的微笑,摇了摇头,继续说:“后来的事你都知道了,在巡演两年后,我跟雇佣我的乐队闹翻后回了家,结果利亚姆突然告诉我他有了一个乐队,让我做他们的乐队经理。我去了他们的第一场表演,我告诉他,他们烂透了,如果他们想成功,他们就得让我加入乐队,并且负责所有的歌。”

乔琳感兴趣地追问道:“他们真的那么烂吗?”

“不,不是所有歌,”诺埃尔露出了一个微笑,“大多数歌都很烂,可其中有一首歌叫《Take Me》的其实还不错,利亚姆和Bonehead一起写的,利亚姆写了词。我一直希望让利亚姆把它录出来,可他怎么都不肯,他认为那首歌很烂。”

“我知道利亚姆一直崇拜你……”

诺埃尔立刻打断了她的话,“不,那个混蛋恨我……那就是为什么他搞砸了我们今天在洛杉矶的演出,还拿铃鼓砸我的头!那个混蛋从来不知道我付出了什么!乐队最重要的是音乐,而他居然该死地把它搞砸了!我不想成为人们眼里的混蛋,我想做的只有音乐,可我们的观众根本不在乎音乐,甚至我的主唱都不在乎!去他们的!”

乔琳不想数他刚刚这段话里到底说了几个“fuck”,但她显然不用数也知道他真的很沮丧,这个平日里看起来自信到傲慢的男人已经绝望了。

他还在抱怨:“那可是该死的Whisky A Go Go俱乐部的表演,我们本应该像是The Who或者The Doors一样统治它,相反,我们把它搞砸了!”

乔琳知道这只是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他厌倦了跟他的兄弟不停地争吵。更重要的是,他们在美国的巡演并不像他们预想的那样顺利,他们几乎是一夜之间就变成了英国最热门的乐队,可美国市场没以同样的热情拥抱他们。

他眼中的那种疲倦乔琳曾经在戴蒙眼睛里看到过,这几乎是每个英国乐队离开他们的岛屿时都会遇到的挑战。诺埃尔希望他们能复制60年代和70年代两波英伦乐队在美国市场取得的成功,可他们现在显然狠狠地撞上了阻碍。

乔琳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能让他感到好受,她向来不擅长安慰人,她只是温柔地把手放在了他的肩膀上,希望能让他好受些。

她柔声说:“Noely,我知道你现在很难过,我没法说我能感同身受,可我们都有糟糕的日子,我们都会搞砸事情,但你决不能在这种状态下做决定,我妈妈总是对我说,如果你在愤怒中回顾过去,除了憎恨以外你什么都得不到。现在你唯一需要做的就是洗个热水澡,然后躺在床上,好好睡个觉。别再想乐队的事了,我明天带你出去玩,好吗?我很确信你还没好好逛过洛杉矶。”

诺埃尔扭头看着她,安静地点了下头,默认了她的提议。

乔琳带他去了客房,给他拿了新的毛巾和牙具,还有两件他能穿得下的衣服用作睡衣。

在他快速冲了个澡,躺在床上后,乔琳在她的唱片机里放了一张CD。

熟悉的前奏响了起来,诺埃尔立刻知道了它来自哪首歌,是乔治·哈里森离开披头士后单飞时写的《All Things Must Pass》。

“日出不会持续一早,

暴雨不会持续一整天,

看来我的爱已经毫无预警地结束了,

生活并不总是这么灰暗,

一切都必然过去,

一切都必将消逝……”

他轻声对坐在床边的乔琳说:“这首歌发行的时候,我可能只有两岁。”

她轻笑着回答:“我还没出生呢。”

“为什么是这首歌?”

“它是首很棒的歌,你不这么觉得吗?”乔琳笑着看向他,“你知道你会成为乔治·哈里森的吧?”

诺埃尔轻笑起来,“我更愿意成为滚石的基思·理查兹,他更酷。”

“但你看起来更像乔治·哈里森,你们都有很粗的眉毛,还都是主音吉他手,而且你们都能写歌、唱歌……”

“Birdy,不考虑你是个女人的话,你会成为披头士里的谁?”

“我是歌手,我负责写歌和制作,我猜我是约翰·列侬和保罗·麦卡特尼的结合体,但坦白讲,我更喜欢林戈·斯塔尔。”

“为什么?他是个鼓手!”

“你不喜欢鼓手?我爱我的鼓手!罗拉酷极了!”

“没错,就因为你的鼓手就像是石玫瑰的歌《She Bangs the Drums》一样酷,而我的还不如个鼓机!”

坦白讲,乔琳认为这评价算不上公正,她不明白为什么诺埃尔就是非常讨厌他的鼓手托尼,可这也不关她的事。她跳过了这个话题。

诺埃尔看着她继续说:“可你更像是玛丽安·菲斯福尔。”

乔琳挑了下眉,“嗯,谢谢?但我只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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