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好笑,过了没多久,有一天放学,杨柳突然跑过来对王梦瑶说着“快走,冉一一被一个学姐拽走了”就拉着王梦瑶往走廊跑。
王梦瑶所在的班级在1号楼三楼,高一级的班级在2号楼二楼,趴在栏杆上往下看,刚好可以透过窗户看到里面的情况。
栏杆上早就围满了学生,还有学生跑到2号楼现场观看。冉一一在这个学校也算是个人物了,毕竟她作为姐妹团的大姐大,勾搭外面的混混,认了一堆“哥哥”。不只是欺负王梦瑶,这个学校老实的学生,没少被欺负。
自称姐妹团大姐的冉一一由被高一年级的学姐堵在拉倒班级里,揪着头发扯到垃圾桶旁边,高声训斥着什么。
冉一一低着头,再也不复往日的嚣张,缩着头活像个鹌鹑。学姐说一句她就抖一下。最后更是揪着冉一一的头发狠狠扇了几个耳光。
许是觉得不过瘾,又从旁边的课桌上抽了一本书,卷成棍子,狠狠的打在冉一一的脸上。而平时跟她一起组成姐妹团的人,竟然没有一个人去帮助她或者是去帮忙叫老师。
这场单方面的霸凌,一直持续到教导主任过来制止后才结束。
王梦瑶看到冉一一被人扇耳光后,她只觉得解气,毕竟冉一一虽然没打她,却造黄谣、孤立她。
但是这个场景也是属于狗咬狗了,毕竟这个学姐也是仗着外面的“哥哥”来处罚冉一一。老师来了顶多也是口头教育。这个学校,这个小镇就是这么的烂。
最后高年级的学姐甚至连处分都没有,这件事就这么悄然无息的结束了。只有冉一一,大家都不在惧怕她了,只觉得她是个小丑,她也不自称什么姐妹团的老大了,成为了班级里的透明人。
而王梦瑶浑浑噩噩继续混日子,她以为自己没有受到霸凌的影响,其实当时的她根本没心思读书,心思全部钻到小说世界里。她像是屏蔽了五感,外界所有的事情都与她无关,成绩自然一落千丈。
王梦瑶很幸运,她有全天下最宠她的父母,他们虽然没什么本事,却有什么都想给她。
在那个重男轻女的时代,由于江红生了她,同村的老太婆到处传江红生了个赔钱货,生了个女儿。江红就在村头跟老太婆骂起来了。整整骂了一下午。
王梦瑶还记得自己当时放学回家,江红挽着裤脚,一边抹泪一边对着地上啐了一口痰,又朝着面前的老太婆,吼着“你在说我女儿我跟你拼命!”
面前的老太婆面红耳赤,抿着嘴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
王梦瑶当时就在心里暗暗发誓,要一辈子对父母好,就算自己是个女生,也可以养着父母一辈子!
在高二的时候,江红看出来了王梦瑶的不对劲,在这个小县城里,她只会像一只搁浅的鱼,被这里的太阳暴晒,没有办法回到自己的大海。
于是和王领一商量,又和王伟通了电话,决定一家人前往雾都。
彼时的王伟已经在雾都安家,开了一家串串馆子,当时的雾都虽不是著名的网红城市,但是却比小县城繁华太多。
王梦瑶依旧记得自己做了两天一夜的绿皮火车到达雾都的心情。一路上从平坦的陆地到梯田,再到从没有见过的连绵山丘,直到驶入雾都。
宽敞大气的火车站外到处都是电视和书本里才有的高楼大厦。大楼、大桥以及桥下的游艇都闪烁着霓虹灯。
没有见过的黄色的士车,大大的公交车。以前写作文没有亲眼见过只有靠想象才知道的红绿灯,斑马线。
最初的王梦瑶很是兴奋,她喜欢这里,这里可以随时吃到电视上放的肯德基,可以吃到与小卖部雪糕不一样的的圣代。写作文可以写自己所见所得,不在需要想象脑补。
在这里走路很有意思,数不清的上坡下坡,十分的锻炼身体。导航在这里失去了作用,没有东南西北,只有上下左右。
在各大商圈里都有图书馆或者书店,王梦瑶在里面就像求贤若渴的鱼,可以一呆就是一整天,饭都可以不吃。
后来王伟找关系花了5万块钱把她塞到本地一所不错的高中后,王梦瑶才发现有些差距不是努力就可以跨越的。
这所学校的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小特长,芭蕾、钢琴、古筝、小提琴。下课了也是聚在一起讨论学习或者做自己的小手工。
这些都是王梦瑶没有接触过的,这些东西她只在小说里电视里看过,甚至学习都跟不上。
在以前,虽然她学习成绩算不上最好了,但一直都在中上位置,在这里,她连老师教的是什么都看不懂,成绩自然一直在末尾徘徊。
与同学相比,她就是个丑小鸭,她在小县城的时候根本不知道什么是防晒,整个人被晒的像个黄橘子。身上的衣服都是在小县城赶集的时候买的衣服,廉价的绿色塑料凉鞋上面有一朵红色的花,根本比不上同学们在商城里卖的精致凉鞋。
在以前,即便是面对孤立,面对霸凌,她依旧能够保持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