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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见(2 / 3)

膝盖。这样长、这样宽松挺括的版型,其实是最难驾驭的,对男士身高和体格要求尤其高。这样挑剔的衣服,被他驾驭得刚刚好。

孟佳期完全被他穿大衣的气势所击中。

只是这时,她还不知道他叫沈宗庭。

沈宗庭的脸隐在光线照不到的黑暗里,一束光线打向他的手部,手骨修长,骨节清棱。灯光下,袖口处的羊绒布料泛着上好的光泽。

他夹着一根烟,指尖有火星在闪。当他将烟凑向唇部时,像极了油画电影的截图,贵气,轻盈,傲慢。

就在这一瞬,孟佳期脑中画面忽然定格,她将咬在双唇中的红环铅笔取下,铅笔的笔尖摩挲在速写纸上,发出细微的“唰唰声”。

直到黑色的阴影落在雪白的画纸上,也落在她身上,她像猎物,落入他阴影的网中。

光线被全然挡住,孟佳期下意识抬头,对上他的眼睛。

“你在画我?”眉目英俊的男人定定看向她,唇角微挑,修长手指抵住速写本边缘。

光是这一眼,就让她耳朵发热。

“抱歉,我这就——”她道歉,正想将这张画撕掉,男人手指抵住了速写本的上缘,她根本翻不开这一页。

他们就在这微小的、薄薄的一张纸中较劲,她要翻开撕下,而他手指抵着这页纸,任由纸被他抵出折痕。

他倾下身,光线挪移,速写本被暴露在亮处,她的速画稿暴露无遗。画稿依稀是一个男人持烟的姿态,那种懒散又吊儿郎当的气质,也被她勾勒得入木三分。

沈宗庭轻笑起来。他的笑声微微地发哑,像被轻轻摩挲过的、揉皱的羊皮纸,很有些好听。

“没事,画吧。”

“噢。”她低头拽回那本素描本,不知道男人在笑什么,还以为是自己一念之间的crush*被正主抓到了,脸上微微发窘。

这一发窘,手下就慢了,红环铅笔靠在虎口处,停顿了。但是男人却没走开,低头看着她的画稿,很有些兴致的样子。

孟佳期被陌生人对画稿的注视弄得越发地窘,腹诽此人是不是太没边界。她想将那张画稿撕掉,手指刚将页面翻起,又被男人洞悉了意图。

“别撕,”他手指按住她的画稿。“画得不错,为什么要撕。”

他们距离很近,近到她鼻尖都是他浅淡的气息,像清晨的露水,冷而凉。

后来孟佳期真正跟了沈宗庭,有问过他,为什么我第一次见你,你就对我如此...热络?难道你对别的女孩也是这样的吗?沈宗庭揽住她纤腰,手指悬停在她肋骨尖处,又露出她最喜欢的、闲闲的笑。

他说,当然不是。你那时在画画,画得形神兼备,我喜欢。

一切皆由于此。

“我画得差不多了。”孟佳期说。其实想画还是能画下去的。

“我可不可以添几笔?”男人问她。

她点头,说不出拒绝的话。

“笔给我一下。”男人手指修长,青筋脉络贲张,筋骨分明,色调冷白,手指关节连接处,是健康红润的粉色。

...

她将笔递过去,那支曾被她咬在双唇间的红环铅笔,到了他手里。

明明是该注意他笔下线条走向的时刻,孟佳期却注意到,红环铅笔笔身上,被她咬出的浅浅齿痕,正靠在他的虎口上,和他的筋骨紧密地挨在一起。

“好了。”

他添了几笔后,手指抓住速写本上方,递给她。

孟佳期低头去看。

在她画的细节和动态上,他添加了手臂弯折处几笔,画出了因曲臂点烟的动作,衣服起了褶皱。

明明是寥寥几笔,他却画出了动态感,衣服束缚下肌肉的走向和动态,衣服褶皱和肌肤之间的相互作用力。

看起来吊儿郎当的一个太子爷,竟然有着如此深厚的画功。

红环铅笔重新回到她手中,兜兜转转一个圈。远处有个人叫了一句“Joseph”,似乎是在叫他。

孟佳期下意识地记住他的英文名,等回过神来,只见他双手插在柴斯特大衣的口袋里,走远了。

舞会结束,叶酩过来找她。

巴卡拉水晶灯的光线比之前亮了许多,叶酩攀上的那位公子哥,找了侍从殷勤地要送她回去。叶酩捎上孟佳期。

年轻的女孩站在潮湿的门汀前,此刻正是所有宾客都要坐车离开之时,她们挤在人群里,等待侍从将车从地下车库里泊出来。

“Kris,舞会玩得怎么样啊?”叶酩问孟佳期。

“还不错,谢谢邀请。”孟佳期笑笑。她心里有一面镜子,叶酩带她出来的心思,她不是不懂。

方才舞会上,还有别的学生,也是她们学校的,也是经由叶酩的介绍,进入这个圈子的年轻女孩。

叶酩压低声:“这里公子哥这么多,你怎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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