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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喝(2 / 2)

牧有反应,她已经一溜烟地跑出去了。

只留下宋牧看着敞开的门,神情复杂,变换不定,最后哭笑不得地骂:“你才是爪子,我这是脚。”

刚好双手交握的敖仲不由用力握了握。龙也是有爪子的,难道有爪子就影响龙的高贵了吗?

天狐也是!很高贵!

噢,那是扈樱前世,现在她是人,大家都是平等的。

爪子和手脚一样平等。

就在敖仲胡思乱想的当口,苏辛悠已经拿着一对鸡爪风风火火地跑回来了。道具组准备的鸡爪看上去黑乎乎的,像两根碳。

敖仲前一天晚上陪扈樱对过这段,知道这对黑乎乎的鸡爪很难吃。

宋牧果然皱眉,两指捏着鸡爪根,很嫌弃地道:“亏你还知道在烧成灰前从火上拿下来。”

又很嫌弃地往桌上一扔。

原本两眼放光、满心求表扬的苏辛悠立时耷拉下脑袋,看上去有点儿丧气。看得宋牧神情都微露不忍,似是反思自己说话太重。

哪知,片刻后,她就抬起头,露出笑,哄小孩般强调:“你不喜欢血腥味,所以我特意烤了很长时间的。我仔细闻过了,一点血腥味都没有,你尝尝呗。”

鸡爪被递到宋牧鼻下。

“是不是?一点没有!我知道你们人不吃生的,给你烤得熟熟的。”

头左右摇晃还是让不过,宋牧毫不掩饰地敷衍:“是是是,快拿开。”

趁着宋牧张嘴说话,苏辛悠抓紧时机一把将鸡爪塞进去。

“那就尝一口呗。”

猝不及防的宋牧急忙推开她的手,拿起桌上的冷茶猛灌了一大口。

“很难吃吗?”小狐狸不明白,自己咬了一口,“还好呀,没有血,虽然有点苦,但香喷喷的呀。”

仔细咀嚼后,又佩服地补了一句:“难怪你不吃生肉,原来熟的这么好吃。”

宋牧受不了苏辛悠没见过世面的模样,夺过她的鸡爪,扔到门外:“这么难吃的东西,狗都嫌。”

“哎……,我……”苏辛悠一脸心疼,恨不得扑过去捡回来继续吃,但碍于宋牧的气势,她最后委屈巴巴又垂涎欲滴地看着。

“扶我去灶间,我来烧。”

看着那成黑炭的鸡爪,没有尝的敖仲都觉得自己嘴里一阵焦苦。

根据剧本,在这件事前,苏辛悠一直都是生吞活剥,而宋牧除了拒绝她好意递来的生肉外,其余时候便是冷眼旁观。

前两天有场戏就是苏辛悠吃生肉,扈樱在拍摄时看似吃得很享受,过后却抱着整整一瓶水漱口。

想想也是,他们这种从远古时代就存在的妖、神们都不愿茹毛饮血,何况扈樱这样从小备受呵护的。

拍个戏,味觉大受折磨啊!

敖仲又仔细回忆起剧本来,好像后面还有段苏辛悠趁着宋牧不注意偷偷捡起鸡爪拍拍灰继续啃的情节。

是啃一口还是啃两口才被宋牧发现后打掉了鸡爪的?

唔,居然还得吃灰!

这可真是太惨了!

敖仲更觉同情,摸着下巴想着一会儿得给扈樱买点好吃的以安抚她受折磨的味觉。

说干就干。

敖仲拿出手机,点外卖。

APP里琳琅满目,也不知哪家最好吃。

他很干脆地走到众人看不见的地方,捻了个诀招出了土地。

土地不愧是常年浸淫影视城的土地,十分熟练地建议:“这个点,距离晚餐还有段时间,人手一杯奶茶最妙了。”

敖仲诧异:“人手一杯?”

土地瞪眼,随即又想起什么立刻低眉顺眼,赔笑着,掰开来揉碎了解释:“太子哎,整个剧组才多少人,每人一杯也要不了多少钱的。花点小钱,结个善缘嘛,以后的工作也好展开不是?”

“嗯,有点道理。” 对扈樱的确有好处,敖仲很爽快地接受了建议,对土地能力有了新的认识和信任,看着他愈发和颜悦色了,“那么点哪家呢?”

土地一拍大腿,如数家珍:“这您可真是问对人了!我知道有一家料最足、味道最好,已经开了有八年十个月零三天了,回头客可不少。”

说完,他不自觉地吸溜了口口水,巴巴地看着敖仲点开手机屏幕:“您看,小神可没骗您,它评分4.9,销量、好评率都排第一。我帮您选,对对对,这个好喝;哎哎,那个也好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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