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杨眉极其艰难的放下一个个世界的时候。 吴天正拢着衣袖,在混沌中散步。 就像享受着午后的阳光,眯着眼睛,闲庭信步。 浮生偷得半日闲,大概就是吴天此时的状态和心境。 他总能给自己挤出,啥都不想,啥都不干的时间。 陶陶然,自得其乐。 在洪荒如此,在混沌中,还是如此。 这就是心态,乐观的心态。 对未来,他总是看好。 当然是对他自己的未来。 至于别人的未来,他当然不看好! 因为这個混沌中,除了他都是别人,而这些别人,又都是他的仇敌! 他既然看好自己,当然就不看好他们,或者说,看衰! 所以,吴天的心情一直这么好。 加上他现在身心愉悦,所以,就更加美丽了! 诅咒之道的参悟有所得。 练皮更有意外之喜! 这还不值得偷闲半日来庆祝一下? 吴天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心安理得,理直气壮! 所以,身心也更加愉悦,更加放松! 混沌一成不变的灰色,也在吴天眼中也变得亲切可爱起来。 就像曾经,他看着夜空,不是喜欢星辰,而是喜欢夜色,因为那让他心安。 我心安处即故乡,他现在也很心安吧。 混沌散步,啥都不思,啥都不想。 就这么无边无际的走着。 混沌无道,自然也就没有路。 所以,不用留意脚下,也不用辨别方向,不怕撞上山,也不怕踩进河! 所以,吴天又找到了混沌的优点。 他的嘴角又翘了翘。 他果然有一双发现美好的眼睛。 吴天由衷赞叹! 吴天不知走了多久,因为,他没去想。 因为,没有意义。 直到走到他想停下来的时候。 他的神思才慢慢回归,不再放空。 吴天从衣袖中取出了双手,一双白皙修长的手,指节分明,非常完美,这是一双造化神秀之手。 吴天的视线在自己的双手上停留,然后,又赞叹了一声。 这也是他不久前发现的,原来他的手,也这么美! 好吧,其实是他在混沌中待久了,也就找到了这双手可观! 除了手,他也没有别的可观。 混沌一色,他的审美,也只有在这双手上,还能体现。 伸手可见五指。 而且,还能翻来覆去的看。 观手观? 吴天微微一怔,想到了一个大道观! 白骨观是为了不被色身所迷! 而他这观手观是为了见色见美,愉悦身心。 是反其道而行之,逆反了白骨观! 但在混沌中,却是有用。 所谓观手观,也不过是吴天一念之间的自我打趣。 寻个乐子罢了。 吴天手上多了一块比诅咒神魔之皮大了不少的混沌神魔皮! 这块神魔皮一到吴天手上,就开始撕咬吴天的手,很凶! 正是排位靠前的上位吞噬混沌神魔之皮。 吴天任他撕咬,闭目,坐了下来。 坐在混沌中,一动不动,成了一尊石像,灰扑扑的,被混沌淹没。 一动一静,谓之道。 这无论放在哪里,都是至理。 因为不管是一动,还是一静,都是人在动或在静。 与环境无关。 所以可以说是放之四海,洪荒,混沌,皆准! 吴天参悟吞噬神魔之皮上承载的混沌吞噬大道。 虽然只是皮毛,但也不容他分心。 因为他得到的神魔之皮,都不善,极恶! 尤其是这块! 已经生出了血肉,而且产生了世界! 即便被他打残,还有实力咬人! 恢复力惊人! 这块皮,在神魔之皮中绝对恐怖! 比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