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颜又回到每天一起听歌的模式,还多了项,就是在微信上聊天。
起先是沈暮放开始分享,内容杂乱,有随手拍的天空,每天吃到的美食,遇到的可爱猫狗,奚颜还以为这就是极限。
后来他越发猖狂,居然直接在聊天里写起了小作文。
诸如——
【早上睡过头完美错过专业课,结果N年不点名的佛系教授点名了,我准备等会起床去买张彩票赚午餐钱】
【中心教学楼小卖铺的那只橘猫又胖了一圈,我拿烤肠诱惑,它都高傲的不为所动(愤怒】
【学校又开始刮妖风了,记得多穿点,不要问为什么,帅气的人已经开始感冒了】
【晚上又和乐队里的吉他手打架了,贝斯在一旁看热闹加拱火,最后我们仨被回来的鼓手教育了一顿(委屈】
【D食堂的小炒师傅今天可能心情不好,宿舍四个人一起点餐,结果只动了几筷,回去煮了六包泡面才填饱肚子】
【......】
沈三不只发自己的动态,他还喜欢问奚颜在做什么。
如果奚颜不接话,他也能继续说下去,如果奚颜接话,他能说更多。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渐渐被带偏。
起床第一件事就是回复沈三的早安问候,之后必然收到沈三的下一条消息。就连睡前,也无法逃脱互道晚安。
以前走在路上是下意识低头看路,现在是无意识低头回消息。
聊天中的时间,总是过得飞快,奚颜时常觉得还没做什么,就已经到了晚上。
沈三这个人的痕迹,已经充斥在她生活的方方面面。
上课、吃饭、在路上遇到小猫、刮风下雨......每个不经意的小细节,她都会想起沈三。
等奚颜有所察觉,她已经习惯沈三的陪伴了。
习惯陪伴真的是一件让人沉沦的事,对于现在的她更是如此。
21天就能养成的习惯,奚颜戒掉不知道要花多少时间,但她想,那一定是件很痛苦的事。
上次的生日礼物奚颜很喜欢,想到沈三花费的心力,她决定也要做点什么。
之前买书的店铺也有黑胶和纪念品,奚颜打算去转转。
虽然校门离南区很远,奚颜依旧打算步行前去,散布对于她来说,是种别样的放松。
奚颜戴着耳机,穿梭在校道间,周围像是一场无声的电影,她不自觉的开始观察。
路上的学生青春靓丽,基本都是结伴而行,有同学,还有恋人,他们聊天打闹,脸上是这个年纪独有的无忧无虑。
发呆之余,手机传来震动,奚颜从口袋中掏出手机,是沈三的消息。
【在做什么】
奚颜半真半假糊弄。
【在散步】
【在上课(痛苦面具】
【好好学习,别开小差(严肃脸】
【(生无可恋脸】
奚颜没再说话,她将手机踹回兜,步伐轻快。
她也不用再羡慕别人了,因为现在也有个人陪伴着自己。
到了书店,店内正在放披头士的In My Life,奚颜打量着书店的布局。
从一个人的书架能看出对方的品味,从一个店的书架能看到采购者的品味。
这个书店的采购者显然也有自己的品味。不大的书店没有市面上常见的成功学、习题集,相反的,塞满了很多小众的书和音乐。
奚颜走走停停,有个陈列架摆放了摇滚史上百大专辑,她停下脚步。
视线扫过,有一部分她在这段时间已经完整听过。
看到地下丝绒的黄色大香蕉,她视线停顿,想到了和这个专辑相关的出名老笑话——
“当年几乎没有多少人买乐队的第一张唱片,但这些买了唱片的人在后来都组建了他们自己的乐队。”
“每一位朋克、后朋克和先锋流行艺术家在过去的30年中都欠下了地下丝绒乐队一笔灵感的债务,哪怕只是受到了间接的影响。”
虽然是句玩笑话,但这张专辑确实有这独属于它的划时代意义。
奚颜想把笑话当真,然后将专辑送给沈三。
因为她由衷的希望沈三的乐队也能成功。
她取下专辑,发现专辑很新,甚至没有一点灰尘。
老板是个穿着宽松纯色长袖的中年男人,一看就是在享受生活的人。
他接过奚颜买的黑胶,仔细包装。
“喜欢地下丝绒?”
奚颜不明所以,点点头。
老板包装好,将袋子递给奚颜,和善的笑了笑,牵动眼角的鱼尾纹。
“希望你能好好对待这张专辑。”
“我是买来送人的,不过我想那个人会收藏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