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姜半月不在乎。在她文静的外表下,并不是一颗娇滴滴的心。
来到机场,姜半月手机嗡嗡一震,是收到罗方正的回复。
与此同时,她在川流不息中看到了余狗。
昨天才在照片上看到一个像他的身影,今天他就真真切切地出现了。五年,他们有五年没见面了。那年,她十九岁,升入大二,他二十二岁,毕业后不辞而别。
回神后,姜半月打开罗方正给她的回复:「老板。」
她上一句问罗方正的是:「对方怎么称呼?」
也就是说,她今天来接的人不是客户,也不是合作伙伴,是她入职“维康厚姆”两年来,没见过面的老板。
罗方正还说,他把她的号码发给老板了,她等老板联络她即可。
如此一来,姜半月不妨先和余狗周旋周旋。
她在暗。
余狗在明。
五年没见面,她在人头攒动中一眼认出他,不是她对他念念不忘,是他太惹眼。他只身一人,一八六……或许一八七的身高,穿他最惯穿的西装裤和衬衫,但鼻梁上多了一副金丝眼镜。
她认识他大半辈子了,这是第一次看他戴眼镜,斯文得不得了。
这个“斯文”不是褒义词。
是斯文败类的斯文。
他衬衫的袖子随意地挽到手肘,一只硕大的行李袋在他手上轻飘飘似的。他从哪里回来,姜半月不知道。他回来做什么,姜半月也不知道。
似乎没人来接他,他没在找人。
走入一家便利店,他不用挑挑拣拣,拿了一瓶水。姜半月不爱喝水,总要喝有味道的,泡一颗话梅,或者冲一勺尖的蜂蜜,夏天便是拿绿豆汤当水喝。他不一样,他只喝水。
结账时,他背对她的方向。
收银小妹大概是和他说了题外话,问他是不是出差,诸如此类。和过去一样,他还是个“招蜂引蝶”的男人。
但人终究是会变的。
过去,他曾是一座冰山,也曾是凶神恶煞,除了她,没一个女生敢往他跟前凑。
如今他学会谈笑风生了,否则,收银小妹不会笑开花。
终于,姜半月收到一条短信:「停车场见。」
陌生号码。
是老板。
姜半月:「我在接机口。」
老板:「停车场见。」
从老板两条一字不差的短信上,姜半月不能对老板是个什么样的人妄下定论,只能服从,报上白色埃尔法的位置:「B1层,C区。」
她抬眼,便利店没有了余狗的踪影。
地下停车场年久失修,闷热得要命,也暴露着容市的没落。
姜半月遥望她小心翼翼驶来的车子前没人,以为老板还没到,略松一口气,缓了缓脚步。老板没砸了她的饭碗,如果她还让老板恭候她的大驾,未免大不敬。
东张西望地来到车头,她没看到疑似老板的人。
却看到驾驶位的后座上坐着一个男人。
人吓人,吓死人。
身为老板,就算他有他车子的另一把钥匙不是问题,这么做也太神出鬼没了。
车内的光线太暗。
姜半月只能看到一个大致的轮廓,却不难让人觉得锋芒毕露,让她所处的环境更像个蒸笼了。
脖子发了汗。
右颈上搭着麻花辫,一道早就痊愈了的伤疤隐隐发痒。
车上的男人垂首,脸上闪过一道金属折射出的光。姜半月思绪的一团乱麻才稍稍有了头绪,又被老板的第三条短信打断:「上车。」
姜半月不能再瞻前顾后。
来到车侧,她的手在驾驶位车门和后排车门之间往复了一番。若是开驾驶位车门,她对老板的第一次问好会不会太随意了?若是开后排车门,她又会不会太唐突了?
就在她左右为难之际,咔哒一声,后排车门从里面被打开,向后滑,无异于帷幕缓缓拉开,随之,老板粉墨登场。
姜半月知道粉墨登场是贬义词。
她就是要用贬义词。
当车门只打开一道缝隙时,她便将老板脸上闪过的一道金属折射出的光,和余狗鼻梁上的金丝眼镜对上了号。
她不笨。
尽管在学习上是个困难户,但她不笨,不至于问余狗“你怎么会在我老板的车上”,“你把我老板怎么样了”诸如此类的问题。事已至此,她知道真相只有一个——两年来,她的老板不是别人。
是余狗。
当即,姜半月伸手,要将向后滑的车门再拉上。
是她不自量力了,小身板反倒被车门带了两步,正正好地站到了余狗的身侧。
地下停车场里铺垫着排风扇的沙沙声,混杂着车胎碾过地面的尖锐,隐藏住二人一个比一个平稳,更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