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阿卡姆疯人院可不是什么舒服的好地方,过于潮湿的气候也就罢了,浑身上下黏黏糊糊的像是被裹了一层,怎么都撕不掉的塑料薄膜,更让人难以忍受的还得是精神病人,此起彼伏的刺耳惊恐尖叫与欢笑声,实在是惹人心烦。
惊恐的尖叫与欢笑如何能并存,听起来很很诡异,是不是?
但疯子总归是让人难以理解的。
她到这儿来之前并不知道有谁被困在这儿,她遇见他,把他带回家纯粹是巧合,又或者或是命中注定对彼此的救赎。
2.
她有一个极为糟糕的父亲,她的母亲因他而死,母亲死后她的执念便是将父亲扳倒,为母亲报仇。
后来,她做到了,再之后,她便觉得活着不过是活着。
她不过是一具能够自由活动的尸体罢了,她找不到前进的目标,也没有后退的理由。
正义?她并非正义之人。
邪恶?她并不曾嫉恶如仇。
她要做什么,该做什么,对她来说世间万物都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她把那个浑身是血的孩子带回了家,是因为他穿着罗宾的制服,而蝙蝠侠救过她一命,她不过顺势报恩罢了。
她没什么不杀原则,没有杀死小丑只是把他打成重伤,不过是因为她懒得动手,反正阿卡姆疯人院里有不少病人,都对他虎视眈眈。
他不过是被丢在老虎笼子里的鱼肉罢了。
她捡回家的男孩,面具之下,长着一张布鲁斯韦恩养子的脸。
她前些日子还看到网上有人争吵,要说布鲁斯韦恩是蝙蝠侠,简直就像是卡戴珊家族,妄图自称天堂岛的亚马逊战士一样可笑。
她想把帖子找出来去和楼主对骂几句,事实摆在眼不得不信。
小丑是个疯子,在三年时间里,对可怜的孩子进行惨无人道的折磨,这让应该十八岁的他显得份外瘦弱。
他保证罗宾流出的每一滴鲜血,只会让他感到虚弱与痛苦,绝不会要了他的命。
她的手指拂过他脸颊上的J型伤疤,心想还好现在医疗技术足够好,这孩子若真是个十分自恋的男孩,就算真受不了英俊的脸被毁掉,也能去整容不是?
她从出生起,在学会走路前,就先学会在刀尖上舔血,每天过得都是身上没一块好肉的日子,莫里亚蒂与小丑的相似之处便是,他也只要她留着一条命,否则是绝不会送她去医院的。
所以久而久之,她的包扎伤口,还有缝线技术练得确实还不错。
她将他身上的伤口一一清洗干净,该缝线的地方缝线,剩下的地方便直接包扎。
至于断掉的骨头——怕是要吃一些苦头,养上几个月了。
但,当他睁开婴儿蓝的双眼之时,姜昙华就知道,最糟糕的并非是残留在□□上的伤痕。
心里受到的创伤才是真正无法在短期内得到医治,甚至极有可能发展成沉疴痼疾。
他是半夜醒来的,姜昙华本在熟睡之中,突然被杂物被碰撞地面的声响吵醒,她本以为是这犯罪巷的破房子里进了罪犯。
不成想,是她自己‘引狼入室’。
他拖着被打瘸的腿,喉咙里发出无意识的呻i吟,看到她的时候,喊叫的声音更为嘹亮,他手边有什么便拿什么砸她。
“不要过来!”他一边后退,撞掉桌椅上的更多东西,一边惊恐喊道。
她眯起眼睛,对损坏的物件,以及明日即将面对的打扫感到不满,但最后还是忍住不耐——给他打了一针麻醉,而不是直接让他的嘴再也发不出声音。
这一次她学聪明了,又一次替他重新缝合好他的伤口之后,用麻绳把他捆绑在床上让他动弹不得。
为了防止他再糟蹋她的‘劳动成果’,所幸他睡着的床也足够大,她干脆抱着被子睡在他的身边,为的就是在第一时间阻止他再干蠢事。
3.
这一次她运气比较好,他醒的正是时候。
她端着一碗热粥将干净的勺子在门上敲了两下,不满道:“大喊大叫做什么,我看起来像是小丑,还是哈莉奎茵?给我闭嘴。”
他听到小丑的名字,被捆成毛毛虫的身躯又开始发起抖来。
他的牙齿打着颤,嘴里一个劲喃喃着不要。
她知道他在不要些什么,也知道她实在是不擅长心理上的开导,所以干脆什么也不说,只是捏着他的下巴,迫使他将一碗热粥——喝下半碗,吐掉半碗。
喝完粥的杰森似乎开始明白,眼前的女人真的和小丑没什么关系,意识到这点的他,气息逐渐开始变得平稳。
她用勺子柄戳了两下他的脸颊,没好气道:“我现在替你解开绳子,你得答应我别伤害自己,好吗?”
他轻轻点了点头,婴儿蓝的双眼之中倒映出中国女人姣好的容颜。
他鼓起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