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离啊,那个深沉冷峻,将一切的情感埋藏在心底的冰山男子,似乎得到老天爷千般眷顾用冰雪塑成的杰作,在冷漠外表下涌动的其实是替天行道的热情与正义。
他们二人相识于一个土匪山寨,那时候绛蔻也才拜别师门出去游历没多久。
偶然路过一个村庄,庄子里的人被附近野寨的土匪强盗弄得民不聊生,报了官官府又不敢管。绛蔻就自告奋勇,假扮村长的女儿,去附近采茶。土匪头子见她貌美,果然把她强抢到了寨子中要和她拜堂成亲。
他们怕她不从还绑来了村长夫妇,美名其曰吃喜酒。绛蔻一开始没有轻举妄动,趁着酒酣之际,把村长夫妇放了出去,接着就替天行道大开杀戒。
绛蔻的武艺很好,一手“红绸扶风锁”,一旦被困住就再出不来。一帮土匪,怎么是她的对手?
可惜到底涉世不深,心思却很单纯。她抓到土匪头子的时候,他痛哭流涕跪地求饶,就在绛蔻心软犹豫之际,那土匪头子居然掏出暗箭伤她,暗器上涂了药,绛蔻无法动弹,那土匪色心不死还想轻薄于她再要她性命。
千钧一发之际曾离仿佛从天而降,救了绛蔻。之后两人结伴一起行侠仗义、一起寻山问水,那段时光可真是快乐啊。
她与曾离也是在那段日子里渐渐靠近,她知道曾离对她也不同——有的时候她只是一个回头,就忍不住陷入他的满眼深情中。
连她自己都不敢信三年前狠心诀别而去竟是自己,那种受了上苍作弄后伤心欲绝的感受事到如今都依然历历在目。
三年前……
曾离以承影神剑为赌筹约“剑痴”——伯叟于洛阳城外涿冰溪旁的树林中比试,伯叟爱剑成痴欣然应往。
这一比直斗了三百个回合,最后两人各自将剑架在了对方颈边。
相持半晌后,剑痴黯然一叹:“我输了……”说罢将剑直掷于林中一三人合抱大树上,竟唯有剑柄尚露在外。
“前辈何出此言?”曾离也顺势收剑入鞘,即使听到剑痴的亲口认输,他依旧毫无得色。
“枉我自称剑痴,还长你那么多岁,竟然真全是虚长,和一个小娃娃打成平手,我再不认输难道还腆着张老脸说赢吗?”伯叟看着放在一边大石上的承影剑,脸上全是不舍之情。
“前辈的剑锋比晚辈的更靠近脖子半寸多,该是你赢了。”曾离只是陈述事实,毫无半点讨好或安慰的意思。
伯叟冷哼了一下:“如果是真打实斗,那结果如何?”
曾离沉吟了片刻说:“两败俱伤。”
“哈哈——哈哈……”伯叟仰天长啸一声,震得树林中“沙沙”作响,飞鸟惊起,走兽逃避,落叶回飘,半晌才停。
“我出道二十多年,最终只近你半寸,还落个两败俱伤。胜?胜之不武!”伯叟有些自暴自弃地说。
“人有大小,剑无长幼,今日赢便是赢,输便是输,曾离绝不胡言!”曾离此时颇有怒其不争的意思:“前辈若有不甘,晚辈愿奉陪到底。”即使是承认自己输了,曾离手持长剑,斜指于地那气势依然是一派风范。
伯叟听出了曾离的言下之意是“叫你前辈并不是因为你武功比我好多少,只是因为你比我老”,看着那不卑不亢的神态,他眼中流露出掩饰不住的赞许之意。
“好!好!好一句‘人有大小,剑无长幼’,江湖上若多几个像你这般的年轻人,必定要精彩多了。唉——老咯,后生可畏啊后生可畏……”唏嘘了几句,他正色道:“那我们再战一场,如你所言赢便是赢,输便是输,我老头儿绝不话多,不过呆会这场我就算是赢了,这承影神剑我老头儿也带不走咯。”
从剑痴口中说出“带不走”三个字实属罕见,曾离这下倒有些惊讶了。
“‘清霜’曾离堪配神剑,我都一把年纪了,哪里还使得动神器。”伯叟揶揄道。
“胜负未分,前辈又怎知仍会再赢?不过此番若曾离再输,剑归前辈,曾离不是失言之人。”赢要磊落,输能坦然,这才是清霜的作风。
“好!好一个清霜!”剑痴眼中赞意更胜。
他右手伸向刚被插入树中的佩剑,稍用内力那剑便晃动着重新回到自己手中,飞身一剑刺向曾离。
“啊!”一声娇呼凭空响起,剑痴自然是看到了曾离听到这一声音时脸上泛起的一丝红晕。
“小子留心回神!”伯叟将长剑挥舞出无数剑花。
这一招“千树梨花”是他最得意的招式,曾离转眼便被一阵白光圈住。
只见他不慌不忙,轻喝一声点足而起,他急速后退,左脚微曲右脚抵勾在在一枝树干上,整个人就这么横在了半空。
“惟见江流!”他大喝一声,借树枝弹力飞旋而起。
白衣银剑在剑气中似乎融为一体,在空中划过一道半弦,疾风扑面真如大江之水从天上汹涌而来。
“好招!”剑痴也不惊慌,要断江